※ 引述《link123 (人一定要靠自己)》之銘言:
: 明天立法院就要逕付審理特別費除罪化~~
: 還有王法嗎??此例一開,以後罰單也不用繳了啦~大家犯罪只要人多就來除罪好了
: 這個社會還有事非嗎?台灣社會老是一堆馬迷,扁迷,一堆迷.....
: 好像你們支持他就一定要死忠挺到底一樣?最後這些政治人物上台後是啥作為?
: 本來期待馬英九上台能把弊案清一清,結果勒??
行政立法互相制衡。
: 最後還是要向惡勢力低頭? 明天要是有那個立委支持這法案過,四年後我一定不投他
: 還連帶只要他出來選,我也一定叫親朋好友也不投他!!
: 太過份了~~把人民當白痴一樣耍,這些爛政客,爛了八年還繼續擺爛
: 如果敢除罪化,紅衫軍也不要客氣在站出來啦!!管他誰當家?沒事非了~~~
: 馬英九虧你還做過法務部長!!!如果你默許這事發生~~你應該感到可恥!!!!
: 劉兆玄有問題就換啦,怕殺小~~幹麻老是被那些爛DPP立委脅迫?
: 說真得我看到這則新聞相當的火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712/4/132p6.html
: 原來幾年來最大的笨蛋是我們這些被政客耍的人民>"<
不可能有一個法律是能獨立公正客觀的運作,這一定是社會運用政治制度當平台角力的結
果,倘若沒有經過這樣一個過程那就是獨裁不民主的政府,並沒有和人民簽約的政府,該
被推翻,回到此篇,立法權立的法,交由行政機關或者是司法機關執行,貪污是違反法律
規範,違反犯罪行為才叫做貪污,就算是警察要抓人,法官要審判罪犯,背後能然是政治
的角力,假如要用法律來做裁決的話,那麼他們擁有了法律修改權和檢警調動權﹝警察屬
於行政單位﹞可以運用政治手段避開法律規範或者是修改法律,該問的是為何我們人民會
選出這種人當國會代議士或者是政府各級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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