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zuki (砍死雞)
站內DPP
標題Re: 馬先生
時間Sat Jul 26 02:10:45 2008
※ 引述《alwayscat (NorthSeven)》之銘言:
: ※ 引述《BioMachine (Blueberry Night)》之銘言:
: 看來我還是另外回一篇文章好了,省的大家突添誤會打起口水戰
: 先說明一下,我的立場和看法或許和諸位都不同
: 但我也不會白痴到試圖去說服每個人都來認同我的看法
: 畢竟什麼人該有什麼條件才能當上政務官,這完全是大家自由心證上的問題
: 再說明一下我的推文,重點不在"要求該高還是該低",這不是我的意思
: 我想說的是"是否需要用更審慎的態度去判斷"
: 何謂審慎?當一個判斷具備大體上的價值中立、周詳、全面時,
你說的對阿,問題是"大體上"還是不夠嚴謹,每每都會有雞蛋裡挑骨頭的事情發生.
挑來挑去就結仇了..
我想法律這東西能不能夠跟科學一樣嚴謹呢?
我是不太懂法律,不過我認為這是大家應該努力的目標..
畢竟民主還是建構在法制的基礎上...
就像國務機要費,有些人認為是實質補貼(認為沒說不是自己的就可以拿)
有些人乖乖繳回去(認為沒說是自己的不可以拿)...
不夠審慎,不夠嚴謹,那到底是可以拿還是不可以拿?
我到現在還是很好奇...
有的時候覺得顛倒過來,應該是法律比科學還要嚴謹才對..
因為法律管的是人,人總是會想辦法鑽漏洞..
科學是數字,好像沒什麼變化...
: 我會說這至少這算是初步的審慎了
: 當然要不要"審慎",這依然是個人的自由,我只是提供一個方向讓大家去思考而已
: 反正我們在這邊閒聊,對政局人事安排的影響,那或然輪真的好低的啊
: 以下轉貼一則網路上的小文章,供大家打發一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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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06.4
推 alwayscat:我完全看不出你這篇文跟這討論串的關聯 59.114.32.94 07/26 09:42
→ alwayscat:在哪裡,是我誤解了你的意思嗎? 59.114.32.94 07/26 09:42
→ alwayscat:另外,法律是社會科學的一環。 59.114.32.94 07/26 09:43
→ Kenzuki:意思是說用人也要有標準,不是個人說了算 118.160.111.11 07/26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