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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 ※ 引述《YHLYHL (護航?他 馬的就是愛漲價)》之銘言: : 檢察官說是選舉補助款 : 馬英九說是特別費 所以說:馬先生是以選舉補助款來先行捐特別費,再每月從特別費中支領。對吧。 所以馬英九沒有錯,錯的是相信他把選舉補助款捐出的白癡啦。哈哈。 : 法官無論從何種角度來看,當然要相信馬英九說的。 : 連馬英九每個月的實質所得都會算錯(根本是故意)的侯檢, 哪裡錯誤? : 他說馬英九戶頭不正常增加,老早被推翻,判決書的附註去看一下吧。 本院認為我國之特別費制度,立意即在補貼首長因公支出薪資之不足,但又慮及逐一檢 視單據核銷,將使此制度欠缺彈性形同虛設,遂自62年起改以一半檢據嚴格審查因公支 用狀況、一半以領據核銷,首長無須記帳、決算而廣泛全權授權首長自由使用。 這個?還是你要說實質補貼的由來? : 馬英九財產並沒有不正常增加。 : 除非馬英九捐款時收據上有寫那筆錢是啥,不然一切要以馬英九自己說了算。 http://www.kmt.org.tw/category_3/category3_1_n.asp?sn=173 馬市長參加過兩次市長選舉,選票補助款87年為2299萬元,91年為2476萬元,合計為 4775萬元,此一補助依法是給候選人本人,但馬市長在88年起; 陸續捐助基金會及公益 團體,至今為止共捐了4847萬元,已超過選票補助款72萬元,換言之,馬市長因二次選 舉所獲得選票補助款並未據為己有,而是全部捐出,全部捐款總額甚至超過二次選票補 助款總金額72萬餘元,當然沒有「發選舉財」的問題。 所以相信這筆錢是選舉補助款的人是白癡!怎麼還敢放在網路上?因為騙人免費無罪? 有的人就有設市長專戶,花多少一清二楚,自己要將錢公私不分要說什麼? : 但是你就很奇怪了 : 跟侯檢一樣,口口聲聲說要把馬英九捐的錢都算在選舉補助款上,然後在推論 : 馬英九的戶頭收支不正常? 我有?你是腦殘還是智障?我有說這些錢是選舉補助款?我只是很客觀的陳述事實。 : 要知道,馬英九自己在媒體上說的,他捐了九成。 所以?選舉補助款先代替特別費捐出?再每月領回。 : 你拿一個沒有規定的東西去要求人,甚至依此來起訴? 這叫濫訴! 你可以繼續跳針,我有依此要求?還依此起訴?真的會跳針耶! : 謝蘇是單據沒過關,領據免查,因誤差金額小所以不起訴。 馬英九是單據沒過關,余文的錯。 : 也不是說南檢故意放水,而是這樣查才是正常的。 : 倒是我還記得你似乎還欠大家一個公家機關請領特別費的程序說明耶, : 這段有請你補一下囉。 正常是要先有支出才能依單據請領,核定單據後再領款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5.187 ※ 編輯: YHLYHL 來自: 118.166.15.187 (08/02 18:59) ※ 編輯: YHLYHL 來自: 118.166.15.187 (08/02 19:00)
puyo:你只有講一半..另一半不用單據簽名即可 222.252.193.77 08/02 19:14
puyo:現在有流行做一半運動嗎? 222.252.193.77 08/02 19:15
tllk:算了,這傢伙跳針到我不想理他了 122.99.51.10 08/02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