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yilung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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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關於"多數統治"
時間Tue Aug 5 07:07:23 2008
你自己要覺得你電到我我也沒辦法。
我從頭到尾就沒有質疑過國民黨將台灣郵政改回中華郵政法律上有問題。
我一直在說的是國民黨除了可以改回去,還可以修法確認台灣郵政的地位。
況且我第一篇文章裡就提到雙方的做法都是出於意識型態,都在浪費錢。
那一篇還被m了,結果居然說我後來才改口提出意識型態的說法??
你自己要在那邊發神經笑呵呵我也管不著。
如果你懶的看懂對方想講什麼我好像也不用跟你說這麼多。
: 來來來,給你機會說明一下為何將不合法的黑機關回歸合法的行為叫「意識形態」?
因為國民黨可以選擇確認台灣郵政的地位,但是它不要。
歷來國民黨視"台灣"為洪水猛獸,這不是意識型態這叫啥?
: 那法官判殺人犯無期徒刑你要不要說
: 我合理推斷法官是在搞意識形態,因為很明顯他看殺人犯不爽!
: 來,給你機會說明一下,我等著看到更多笑話 XD
就跟你說這種例子完全不一樣,西瓜比旺來,無法拿來類比,你硬要拿來比。
那隨便你吧。你可以想想,如果民進黨佔多數並以正當程序改名,
是否「因為合法,所以就不是意識型態」?相信你自己也不會同意。
: : 中華郵政改名可以透過修法等一套程序為之,
: : 但是請問你在民主法治國家可以透過任何程序把人民的私財強制轉為他人所有嗎?
: 是可以啊,你要不要考慮清楚再問這個兒童問題 XD
是怎樣可以,說來聽啊。不過想必有一堆前提要件,又會越離越遠。
或者像國民黨過去那樣強佔人民財產拿來蓋革實院?
不過過去的國民黨好像也不叫民主法治國家。
: : 你這例子的不恰當顯而易見。
: : 更別說小明後來又變成了國家,然後國民黨變成國家之外的另一個個體。
: : 小華又要怎麼辦?誰比誰問題都很大。
: 哇,那我也可以說你閱讀能力上的"不充分"真是顯而易見,要指控都不用理由的囉?
: 廢話嘛,小明是國家,警察是國民黨,小華又怎麼辦?
: 我倒想先問問你把民進黨擺哪裡去了?
: 「然後國民黨變成國家之外的另一個個體」
: 這你也有意見?不然國民黨在你心中等於國家是不是?
: 你接下來是不是要問我國家為何可以變成小明啊?
國民黨是不等於國家,不過民進黨、國民黨、人民都在國家裡面。
而中華郵政算是公共財,中華郵政的中華就像中華民國的中華民一樣,
每個人都有權力對它有看法、有意見。而且只要人夠多,
就可以透過合法程序將其改名。而你的例子,
請問警察有何權力強佔不屬他所有而屬小明所有的私人財產?
警察有何權力改小明的名字?警察可以叫你把零用錢交出來嗎?
誰都知道你要強調的就是依法依法,
不過在制法、修法、阻擋修法時,就看得出來什麼叫意識型態。
喔,難道現在還停留在過去那種污名化民進黨的時代,
只有民進黨的意識型態是意識型態,國民黨的就不是。那該叫什麼呢?
叫……凡已存在的就是正常、合理、應該、本該如此??
: 「大眾諮商有兩個重要內涵,一為具備民意表達途徑,二為決策者斟酌採用
: 沒錯,少數和多數同樣都要有表達的機會,但意見那麼多,決策者如何斟酌?
: 這問題就回歸到多數統治上了,理解了嗎」
: 請問一下你是真的視力有問題,還是記憶力上出了什麼毛病?
: 又或者因為閱讀能力的"不充足"所以認為上面那段話叫做"沒有內容"?
這就叫內容?
: 請問我們還要為你的搞笑浪費多少時間?
: 笑話又一
: 「如果大眾諮商就等於多數決,那你何必還寫那四點,
: 就刪掉大眾諮商變成三點就好啦。」
: 太酷了,真的太酷了,有沒有老師說過你真的很難教啊?
: 你沒有大眾諮商,又怎麼知道誰是多數啊?
當那四點變成三點時:人民主權、政治平等、多數統治,
一人一票、票票等值、得多數票的政黨執政。
這樣不是也很順,投票就知道誰是多數了。投票一定有諮商嗎?
選舉時單方面的政見發表那個就叫大眾諮商嗎?
隨便google就找到這段話:
波蘭正式實施自然保育法:
……環境部官員指出,該法不僅完全符合歐盟之規範,同時列有大眾諮商條款,
規定主管機關在做決策前必須進行大眾諮商……。
照你的講法,既然是主管機關,就表示它有行政權,
表示它是合法選上佔有多數的執政黨執政下的主管機關,
那它想幹嘛就幹嘛好了,想做就去做,
什麼叫「做決策前必須進行大眾諮商」??
: 來,讓我們看看你之前是怎麼說的。
: 「很好啊,依法行政,掌握多數的國民黨可以修改郵政法等相關法令,
: 讓台灣郵政法律地位更確立。」
: 嗯,所以我請你投書國民黨反應問題,說服他們去執行這樣政策
: 好像就有一個人很容易忘了自己說過的話,一天到晚在鬧笑話
: 搞半天PTT相關類板對你來說有政策執行的功能就是了?
: 你在這邊發文國民黨就自動去修改郵政法了?
: 是你太天才還是我太孤陋寡聞啊?
不不不,是我孤陋寡聞。照你的意思,
對國民黨有意見就要投書國民黨而不是在這討論。
那對民進黨有意見就去投書民進黨,對馬英九對意見就寫信到他信箱,
對法院、檢察官辦陳水扁的進度有意見就投書給法院、檢察官。
那PTT政治類版通通都關門不是正符合你意?
不然你告訴我哪個版有政策執行的功能?
: : 我哪裡把法律忘了?哪段哪句?
: 我引文都很貼心的引給你了,你把它刪掉再來問我哪段哪句,駝鳥乎?
: 可否請你停止這種自欺欺人的作法?我覺得很浪費時間。
你用心看對方文章就不用浪費時間了。
刪掉表示那是廢話,至少重點都有回。
: : 這就是問題了。
: : 人家要跟你談的就是後面那個,結果你現在才終於承認你根本就不是在談這個
: 請問人家是誰?如果你指的是RIFF
: 那我再給你一次機會,去找他文章,看他哪裡有提到"國民黨要不要修法改名"的問題了
他說:
以"台郵回復原名"一事來說,"台灣郵政"冒犯藍營,"中華郵政"冒犯綠營,
那麼,經由民主程序改為 亞洲郵政或福爾摩沙郵政... 都是可以考慮的的解決方法,
然後民主程序下要怎麼改?國民黨在國會裡佔多數,自然是國民黨去修法改名。
你真的不覺得你扯這些都很抬摃嗎?
人家明明有講,或者沒講清楚但明明是那個意思,從字裡行間就可以讀的出來,
你卻要硬鑽漏洞玩文字遊戲。
我個人是這樣解讀 Riff 所謂改名跟多數統治的想法:
國民黨做為一個在國會佔有絕對多數並且同時掌握行政權的泱泱大黨,
它可以有很多不同的作為。它可以"依法"這樣做,也可以"依法"那樣做。
它可以選擇盡量兼顧多數與少數的做法,所謂多數統治但"不要壓迫與犧牲另一方"。
而你卻只是一再強調中華郵政復名是"回歸法規範效力下的支配"。
不願正視對方說的是國民黨做為多數黨可以有其他的選項。
然後還一直扯我避談法制,最後更承認你講的不是人家想討論的方向 XD
我可以說這是典型的雞同鴨講嗎?你好像從來就沒有打到什麼。
提醒你,前一篇都有人推文不耐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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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173.75
※ 編輯: leeyilung 來自: 220.135.173.75 (08/05 07:23)
推 DSNT:當你闖紅燈還要警察去改交通規則,不改的話就 96.246.28.138 08/05 07:21
→ DSNT:是警察有意識型態??...真是有你的... 96.246.28.138 08/05 07:22
→ DSNT:另外那句「不要壓迫與犧牲另一方」很好笑,試 96.246.28.138 08/05 07:23
→ DSNT:問改回來誰被壓迫到了,誰被犧牲到了?..再來 96.246.28.138 08/05 07:24
→ DSNT:退一萬步照你所想的有人被壓迫犧牲到了,換個 96.246.28.138 08/05 07:25
→ DSNT:角度想不改就是另外一群人(還是多數的那一群) 96.246.28.138 08/05 07:25
→ DSNT:被壓迫犧牲到了,怎麼沒看你出個聲反對?.. 96.246.28.138 08/05 07:26
→ leeyilung:那句不是我說的,請注意引號。 220.135.173.75 08/05 07:26
→ DSNT:引號之前我注意到的是這句:「我個人是這樣解 96.246.28.138 08/05 07:27
→ leeyilung:不過關於台灣二字是否壓迫犧牲, 220.135.173.75 08/05 07:27
→ DSNT:讀 Riff 所謂改名跟多數統治的想法」..你解讀 96.246.28.138 08/05 07:27
→ leeyilung:人民是否真不願接受,還是有條件接受, 220.135.173.75 08/05 07:27
→ DSNT:的東西不算是你說的??那是誰說的??.. 96.246.28.138 08/05 07:28
→ leeyilung:歷來文章也提到不少。不花時間回了。 220.135.173.75 08/05 07:28
→ leeyilung:我所謂解讀是我幫他再說一遍他的意思 220.135.173.75 08/05 07:29
→ leeyilung:如果都是我自己的話,也用不著引號了 220.135.173.75 08/05 07:30
→ leeyilung:我不跟你抬摃了。 220.135.173.75 08/05 07:30
推 DSNT:哈,抬槓?..從頭到尾都是你自己在定義東西呀 96.246.28.138 08/05 07:41
→ DSNT:不過我倒是想知道你希望「民進黨違法的事,國 96.246.28.138 08/05 07:42
→ DSNT:民黨卻要負責修法讓它們合法」的這檔子事,你 96.246.28.138 08/05 07:43
→ DSNT:個人有什麼更精闢的見解勒.. 96.246.28.138 08/05 07:43
推 alwayscat:"國民黨在國會裡佔多數,自然是國民黨去 59.114.54.34 08/05 18:34
→ alwayscat:修法改名",這段豈不更精典? 59.114.54.34 08/05 18:35
→ alwayscat:因為國民黨佔多數,理應執行他黨政綱。 59.114.54.34 08/05 18:35
→ alwayscat:不曉得他還能鬧多少笑話。 59.114.54.34 08/05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