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HLYHL (護航?他 馬的就是愛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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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特別費
時間Sat Aug 9 03:43:59 2008
※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所以說:馬先生是以
選舉補助款來先行捐
特別費,再每月從
特別費中支領!
是不是這樣?有沒有說錯?
不敢回應。終究只有凹囉。
: 我從沒說過是或不是,只有馬英九說了算,裁判給法官判,我沒這資格。
: 倒是你...你是誰?偉大到可以決定哪一筆錢是哪一筆?
好笑,我何時說過哪一筆錢是哪一筆?繼續唬爛?
: 你可以回去看
: 17963 2 8/02 YHLYHL R: [閒聊] 特別費
你是說這個嗎:馬英九是單據沒過關,余文的錯。
: 看我有沒有冤枉你吧...
所以我有說?所以你有沒有冤枉別人?如果有道歉會死嗎?哈哈,還是國民黨支持者就
算說錯了也是裝死裝厚臉皮就過去了?
: 本來就是請領後不得過問,謝長廷、蘇貞昌都是這個標準,你沒看見嗎?
: 既然正常標準是這樣,你為什麼對馬英九的領據特別費的部分管這麼多?
: 還你就說過了呢....既然說過怎麼跳針好幾篇回文,一直跳針到我都煩了。
: 臉皮真的子彈打不穿....
你還真的會跳針耶,是先查馬英九還是蘇貞昌?還是臉皮子彈打不穿?當前一個判例成立
後面自然就無需浪費時間,因為這是法官的決定。
更何況蘇貞昌也沒有問題。因為他就是用縣長專戶處理。
而要辦謝長廷?以對馬英九的標準,更加不用說了,選舉補助款捐的人大有人在。
所以繼續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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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YL:上篇推完發覺你這篇就寫了。馬的特支費還有支 207.188.29.244 08/09 07:28
→ HYL:用到"下任"的特支費,早預知自己會當選。 207.188.29.244 08/09 07:28
→ HYL:審計長果然是多次護主有功,沒跳出來說話,然 207.188.29.244 08/09 07:29
→ HYL:後再加上現任的剩人監察院長,一切都沒事了 207.188.29.244 08/09 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