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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所以說:馬先生是以選舉補助款來先行捐特別費,再每月從特別費中支領! 是不是這樣?有沒有說錯? 不敢回應。終究只有凹囉。 : 我從沒說過是或不是,只有馬英九說了算,裁判給法官判,我沒這資格。 : 倒是你...你是誰?偉大到可以決定哪一筆錢是哪一筆? 好笑,我何時說過哪一筆錢是哪一筆?繼續唬爛? : 你可以回去看 : 17963 2 8/02 YHLYHL R: [閒聊] 特別費 你是說這個嗎:馬英九是單據沒過關,余文的錯。 : 看我有沒有冤枉你吧... 所以我有說?所以你有沒有冤枉別人?如果有道歉會死嗎?哈哈,還是國民黨支持者就 算說錯了也是裝死裝厚臉皮就過去了? : 本來就是請領後不得過問,謝長廷、蘇貞昌都是這個標準,你沒看見嗎? : 既然正常標準是這樣,你為什麼對馬英九的領據特別費的部分管這麼多? : 還你就說過了呢....既然說過怎麼跳針好幾篇回文,一直跳針到我都煩了。 : 臉皮真的子彈打不穿.... 你還真的會跳針耶,是先查馬英九還是蘇貞昌?還是臉皮子彈打不穿?當前一個判例成立 後面自然就無需浪費時間,因為這是法官的決定。 更何況蘇貞昌也沒有問題。因為他就是用縣長專戶處理。 而要辦謝長廷?以對馬英九的標準,更加不用說了,選舉補助款捐的人大有人在。 所以繼續跳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7.131
HYL:上篇推完發覺你這篇就寫了。馬的特支費還有支 207.188.29.244 08/09 07:28
HYL:用到"下任"的特支費,早預知自己會當選。 207.188.29.244 08/09 07:28
HYL:審計長果然是多次護主有功,沒跳出來說話,然 207.188.29.244 08/09 07:29
HYL:後再加上現任的剩人監察院長,一切都沒事了 207.188.29.244 08/09 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