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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 引述《YHLYHL (護航?他 馬的就是愛漲價)》之銘言: 檢察官起訴理由: 馬○○自87年12月至92年12月所有帳戶內與帳戶外之總支出,扣除業經證明與特別費無 關者,至多總計有3,495, 874元得視為特別費之支出。93年1月至95年7月所有帳戶內與 帳戶外之總支出,扣除業經證明與特別費無關者,至多總計有633,199元得視為特別費 之支出。 而自87年12月至92年12月馬○○計以領據列報特別費10,238,300元,扣除前述支出 3,495,874元後計有6,742,426元根本未支出;93年1月至95年7月計以領據列報特別費 5, 066,000元,扣除前述633,199元支出後計有4,433,801元根本未支出,以上總計未支 出部分之1,117,6227元即為貪污所得。 明確表明前述各項捐款依馬○○當時主觀之認識,均係來自「選票補助款」與「選舉經 費結餘款」,而非來自「特別費之收入」。 法官說法: 1、88年11月1日之九二一震災之一月所得捐款150,000元。 2、於88年2月22日捐助給財團法人大道文教基金會籌備處之12,000,000元及台北市立安 社會福利基金會(起訴書誤載為台北市立社會安福利基金會)之13,000,000元;88年3月 1日捐助給大道文教基金會籌備處之712,600元;92年1月10日捐給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之 10,000,000元及台北市敦安社會福利基金會之10,000,000元;92年2月17 日匯給中國國 際法學會之300,000元;92年7月24日匯給法治斌教授學術基金之500,000元,以上五筆共 計46,512,600元。 好了,你現在要告訴我:選舉補助款是否先捐再從特別費中領回? : : 先用選舉補助款捐特別費再按月從特別費中請領的人,都被國民黨當成清廉的象徵了, : : 可見連這種人都比不上的國民黨,不是更加"下系下正"。 好了,自己看一下吧。你要跟我說特別費有沒有罪? 現在究竟是誰唬爛,不言可喻囉。究竟馬英九捐的是特別費還是選舉補助款? 我的說法那裡錯?請指教囉。 : 判決書再去翻幾天再來貼文 : 不要看到不想看的就跳過去 所以究竟是誰丟人?誰的道德標準不一?哈哈。 : 怪丟人的 : 老是那一千零一招 : 自己去看判決書 : 真的 : 判決書對你這一招有特別說明 所以說:國民黨的支持者只有這樣的水準,對於別人道德上的錯誤都是錯,自己的人錯 也是別人錯。更不用說余文的可憐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7.29
tllk:還在起訴書? 判決書看了沒啊?(搖頭) 123.204.52.120 08/20 21:03
YHLYHL:可憐,文章看一點就出來丟臉嗎? 118.166.17.29 08/20 21:04
※ 編輯: YHLYHL 來自: 118.166.17.29 (08/20 21:04)
XSZX:根據你列出的部分,我完全看不出檢方是如何得 220.139.59.238 08/20 21:05
XSZX:到捐款是來自均係來自「選票補助款」與「選舉 220.139.59.238 08/20 21:06
XSZX:經費結餘款」的結論 220.139.59.238 08/20 21:06
所以說:國民黨支持者看到馬英九自動眼睛有問題,還是你沒有看過就要來說嘴? 補網址給你自己看吧。http://www.libertytimes.com.tw/Service/ma.pdf
Rigaudon:以後大家看到YHLYHL 只要推這句賭他嘴 118.169.36.188 08/20 21:10
Rigaudon:"馬英九三審無罪 DPP黨徒卻還認定他有罪" 118.169.36.188 08/20 21:11
Rigaudon:"馬英九三審無罪 DPP黨徒卻還認定他有罪" 118.169.36.188 08/20 21:11
好笑囉,誰說他有罪?不理性?哈哈,國民黨的支持者加油一點吧。 ※ 編輯: YHLYHL 來自: 118.166.17.29 (08/20 21:15)
olaqe:都判完了還起訴書?跳針跳這樣真逼唉 140.109.150.70 08/20 21:14
看不懂中文可能比較悲哀吧。 ※ 編輯: YHLYHL 來自: 118.166.17.29 (08/20 21:15)
urabon:多讀點書去了解 司法無罪並不等於道德無錯 122.116.60.199 08/20 21:15
olaqe:三審無罪定讞還在起訴書??扁嫂何時出庭?? 140.109.150.70 08/20 21:17
看來真的有人眼睛出問題了,特別幫你把法官的判決分出來,你還是看不到,我也沒有 辦法幫你,反正太多國民黨支持者只有這樣才能相信馬英九是偉人,哈哈。 ※ 編輯: YHLYHL 來自: 118.166.17.29 (08/20 21:21) ※ 編輯: YHLYHL 來自: 118.166.17.29 (08/20 21:22)
XSZX:我已經說過是「根據你列出的部分」,有問題是 220.139.59.238 08/20 21:22
XSZX:你不是我 220.139.59.238 08/20 21:22
tllk:貼那部分是有記載什麼嗎? 123.204.52.120 08/20 21:22
YHLYHL:又開始跳了,國民黨支持者果然厲害! 118.166.17.29 08/20 21:23
XSZX:另外,你列的法官判決文只能證明判決文中有出 220.139.59.238 08/20 21:23
tllk:快解釋啊,法官那一段是寫了什麼意思啊? 123.204.52.120 08/20 21:23
可憐,眼睛長假的,那些捐款就是馬英九自稱為選舉補助款捐出的部分,了解了沒? 所以:先將選舉補助款捐出再每月由特別費中領回。說法有錯嗎?
olaqe:已經定讞的還要揮? 140.109.150.70 08/20 21:24
XSZX:現過那些字,沒頭沒尾的,啥也不能證明 220.139.59.238 08/20 21:24
YHLYHL:所以自己看吧,還要人解釋? 118.166.17.29 08/20 21:25
XSZX:跳得最兇的不正是YHLYHL你本人 220.139.59.238 08/20 21:25
※ 編輯: YHLYHL 來自: 118.166.17.29 (08/20 21:28)
XSZX:老實說,你斷章取義的習慣老早就領教過了 220.139.59.238 08/20 21:26
YHLYHL:誰跟你斷章取義?何時? 118.166.17.29 08/20 21:28
YHLYHL:說兩句就開始抹黑?國民黨的老步了啦。 118.166.17.29 08/20 21:29
tllk:引的還是起訴書啊,快解釋法官說的啊 123.204.52.120 08/20 21:29
引的是起訴書?你還是去看醫生吧。看能不能治好。不過應該沒救啦,哈哈。
olaqe:你的質疑要有用 民進黨不會只27席跟輸221萬 140.109.150.70 08/20 21:30
olaqe:沒關係 民進黨還沒到谷底 等著看好了 140.109.150.70 08/20 21:30
我本來就沒有質疑,我只是說出事實,不是嗎?可憐。至於民進黨是否到谷底?我不關 心,事實呈現比較重要,不是嗎? 反正國民黨支持者終究只有含淚投馬蕭一途,就算馬英九做錯也看不到,所以我說國民 黨的支持者與民進黨的支持者水準有差就是有差。 ※ 編輯: YHLYHL 來自: 118.166.17.29 (08/20 21:34)
olaqe:事實就是三審無罪定讞 這種構陷入罪的起訴 140.109.150.70 08/20 21:36
olaqe:理由 讓人啼笑皆非 我可不是含淚 我爽得很 140.109.150.70 08/20 21:37
爽的很,所以國民黨支持者的水準一目了然了,不是嗎?
YHLYHL:還是不敢回答,我的說法有錯嗎? 118.166.17.29 08/20 21:37
※ 編輯: YHLYHL 來自: 118.166.17.29 (08/20 21:38)
olaqe:光是看到陳水扁一堆密帳被挖出來 就值回票價 140.109.150.70 08/20 21:37
你就祈禱馬英九不會辦一辦又沒有結果了,哈哈。 ※ 編輯: YHLYHL 來自: 118.166.17.29 (08/20 21:39)
BioMachine:[版務]請注意你的用詞 61.217.214.143 08/20 21:38
olaqe:本來就錯了 懶得跟你揮 法官也認為你錯了 140.109.150.70 08/20 21:38
olaqe:要不你去當法官好了 要能判馬有罪 算你本事 140.109.150.70 08/20 21:39
先將選舉補助款捐出再每月由特別費中領回。哪裡錯?哈哈。 我有判他有罪?請說清楚吧,不要一直想抹黑別人啊。 ※ 編輯: YHLYHL 來自: 118.166.17.29 (08/20 21:42)
olaqe:扁辦不出結果 2012我就不投馬 簡單得很 140.109.150.70 08/20 21:39
vvpuppy:給你兩個選項 1.法官檢察官偏袒馬 民進黨 218.170.36.52 08/20 21:40
vvpuppy:成員無能看不出這判決是指馬囧有罪 218.170.36.52 08/20 21:40
vvpuppy:2. 你沒看清楚判決書 個人覺得是2. 218.170.36.52 08/20 21:41
olaqe:事實就是三審無罪定讞 省省吧你 140.109.150.70 08/20 21:43
olaqe:不過2012年 還請繼續用特別費與綠卡喔 140.109.150.70 08/20 21:44
vvpuppy:哦哦 看推文我終於看懂了... YH想說的是 218.170.36.52 08/20 21:45
vvpuppy:有捐等於沒捐 看起來是捐補助款剩餘 其實 218.170.36.52 08/20 21:46
vvpuppy:是捐特別費 結餘款還存著 不過這不影響 218.170.36.52 08/20 21:46
vvpuppy:到道德層面吧? 218.170.36.52 08/20 21:47
vvpuppy:如果結餘款用作私人財產 那才構成問題 218.170.36.52 08/20 21:48
XSZX:開頭引的判決及起訴書沒頭沒尾,你就自下定義 220.139.59.238 08/20 22:10
XSZX:這不叫斷章取義? 220.139.59.238 08/20 22:10
XSZX:至於其他例子因為牽涉它版事務,就不想提了 220.139.59.238 08/20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