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ze777 (無名的移民者)》之銘言:
: ※ 引述《YHLYHL (護航?他 馬的就是愛漲價)》之銘言:
1 88年11月1日之九二一震災之一月所得捐款150, 000元。
2 88年2月22日捐助給財團法人大道文教基金會 籌備處之12,000,000元
3 同上台北市立安社會福利基 金會之13,000,000元
4 88年3月1日捐助給大道文教 基金會籌備處之712,600元
5 88年1月22日捐款1,196,877元給聯合勸募協會
6 88年1月起至95年7月止陸續捐款給雲門舞集文教基金會等單位計111筆共1,611,810元
7 88年1月起至95年7月其他現金捐款部分,共60筆 ,金額合計為907,162元。
: : 所以說該讀書還是要讀書,有沒有仔細看67兩者跟其他部分有何不同?
: : 答案就是那是那是連續捐款,我沒有細目,自然先當成兩任各捐一半。
: : 難道你沒有看到下面的69是同一名目?還是你想重複計算?才好幫馬英九護航?
: : 答案是3318963元。至於特別費大約是7652150元(這邊多一點)。
: : 相差4333187元,所以有400多萬元是由選舉補助款先捐出,再從特別費中
: : 領回。沒有錯吧。
: : 所以說:那裡錯了?
1 92年1月10日捐給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之10,000,000元
2 同上台北市敦安 社會福利基金會之10,000,000元
3 92年2月17 日 匯給中國國際法學會之300,000元
4 92年7月24日 匯給法治斌教授學術基金之500,000元
5 92年1月8日捐款100,500元給聯合勸募協 會,共計2,297,377元。
6 88年1月起至95年7月止陸續捐款給雲門舞集文教基金會等單位計111筆共1,611,810元
7 95年11月17日計捐贈12筆共600萬元
8 95年11月 22日計18筆共捐贈560萬元。
9 88年1月起至95年7月其他現金捐款部分,共60筆 ,金額合計為907,162元。
: : 哇!原來公款是這樣花的嗎?哈哈,果然想護航也只有這種程度。
: : 如果沒有爆發,他會不會捐這兩筆?我是不知道啦,不過為了他的清白著想,你這樣不是
: : 陷他於不義?哈哈。
: 是阿 我是陷他於不義 不過那是「你本人認為的不義」
: 大家認為依照特別費領出方式 這種全部存起來再捐出算是正常。
大家?
: 所以勒 700多萬先由選舉補助款先支付 然後特別費再填補有問題嗎?
所以呢?請你的同志們看清楚吧。我這樣說有任何問題嗎?哈哈。
所以說:700多萬先由選舉補助款先支付 然後特別費再填補有問題嗎?
: 那是你順著某人說選舉補助款捐9成算出來的 你既然不贊同這個那就不要這樣算。
我順著某人?哪一個?馬英九!哈哈。所以說?
: : http://www.kmt.org.tw/category_3/category3_1_n.asp?sn=173
: : 馬市長參加過兩次市長選舉,選票補助款87年為2299萬元,91年為2476萬元,合計為
: : 4775萬元,此一補助依法是給候選人本人,但馬市長在88年起; 陸續捐助基金會及公益
: : 團體,至今為止共捐了4847萬元,已超過選票補助款72萬元,換言之,馬市長因二次選
: : 舉所獲得選票補助款並未據為己有,而是全部捐出,全部捐款總額甚至超過二次選票補
: : 助款總金額72萬餘元,當然沒有「發選舉財」的問題。
: : 好玩了,原來你的算數真的棒啊。照你的算法,馬英九捐選舉補助款的1成450萬,
: : 700萬特別費從哪裡來?就跟你說了,扣掉其他的捐款,還是有700多萬要從選舉
: : 補助款裡面算才是符合。所以說:先從選舉補助款捐出700多萬,再由特別費中每月
: : 領回。看的懂嗎?
: 看懂了 就是特別費全數捐出了嘛 有問題阿?
對啊,你們都看清楚了嗎?所以:馬英九先從選舉補助款捐出,再從特別費每月領回。
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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