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YL:是阿,法律上馬算是躲過了這問題 76.121.171.173 08/24 09:54
→ HYL:不過我這個有投他市長一票的選民,對於被他欺 76.121.171.173 08/24 09:55
→ HYL:騙這回事,總可以批判他吧... 76.121.171.173 08/24 09:55
推 Eventis:那六百萬的鈔票來自選舉補助款還是特別費? 61.64.152.7 08/24 09:57
推 HYL:馬只要大聲說,特別費已用完,沒用完的是選舉 76.121.171.173 08/24 09:58
→ HYL:補助款,然後又採信特別費可以預支支用的說法 76.121.171.173 08/24 09:59
→ HYL:,那麼最後一千萬捐不捐,馬都是沒罪的 76.121.171.173 08/24 10:00
→ HYL:只是道德上詐騙了他的選民而已 76.121.171.173 08/24 10:00
→ HYL:當然此一說法有一問題是,可否預先支用,未當 76.121.171.173 08/24 10:01
→ HYL:選任期的特支費,只是我搞不懂為什麼檢查官沒 76.121.171.173 08/24 10:01
→ HYL:打這一點。 76.121.171.173 08/24 10:02
我很早就說過,民主制度相信的是人民,而不是政客,要相信的是人民的選擇
,而不是政客的說詞。不存在完全誠實的政客,馬英九不可能是例外。對我而言
,這是基本的常識。
用個比較滑稽的方式來說好了,不算事後補救的部分,馬英九在特別費上的可
信度,可以計算如下:
馬英九實際捐出的總金額 / 宣稱捐出的總金額
(扣除事後補救的金額)
5200/5800 = 89.655%
這樣的可信度高不高,我是不知道啦。但是至少可以以這個標準來檢視其他政
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231.167
推 HYL:所以我這個有投他一票的選民,該有資格叫他一 76.121.171.173 08/24 10:13
→ HYL:聲「騙子」對吧 :P 76.121.171.173 08/24 10:13
當然可以啊。兩個騙子相比,人民總是會選擇一個比較可以相信的騙子嘛。
→ HYL:突然發覺你式子寫反了 ,該是 實際捐出/宣稱 76.121.171.173 08/24 10:18
已經修改。 @@
※ 編輯: monopoliest 來自: 122.118.231.167 (08/24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