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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公告的說法就是: 跳針的人只要說:"你不准說我跳針", 那就不准說跳針! 詭辯的人只要說:"你不准說我詭辯", 那就不准說詭辨! 這跟上次浸我水桶的情況一模一樣, 寫 0 分文的人只要先告狀, 板主就限制別人的言論自由! 好一個講求言論自由與"理性"的板主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57.12
chicham:大家的程度太高了,都看不懂 220.132.164.70 08/26 12:29
GianniC:你對他們還能有什麼期待?? 59.112.131.48 08/26 12:36
ShieChang:我也覺得很怪異= = 140.113.95.88 08/26 12:37
Hly:習慣就好 114.198.186.97 08/26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