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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ikecosette (噗滋噗滋)》之銘言: 所以說有些人以為眼睛不張開,真相就不會出現。哈哈。 最近一堆人在問830要幹什麼?哈哈。想保護馬英九是很好啦,不過該被罵的就是該被 罵。至於說當天有多少人?那也不是那麼重要。畢竟只有去的人知道人究竟有多少。從看 臺後面凱道前,擠到中正紀念館。喔!是民主紀念館前都是人擠人,最後好不容易走出人 群也花了半小時囉。還有一堆人在228紀念公園繞,哈哈。你說這樣是4萬人也好,3 0萬人也罷,重點在於你永遠也無法知道真正的數目。哈哈,反正以後就知道結果了啦, 現在爭這個有用?反正總是會有人:巴鬥夭夭也要挺馬蕭啊,哈哈。至於千億?沒差啦, 軍公教的福利也不會少多少,差的是你們該死的勞工漁民,哈哈。 :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 : 0,4521,110514+112008082900142,00.html : 不良稅改 A受薪族千億  最近賦改會即將完成新的所得稅調降試算,在新版稅改方案中,政府隱瞞「一旦促 產條例落日後,一千四百億元增收稅款理應全數歸還受薪族,每個級距綜所稅可降三.五 %」的真相;只願小氣調降部分綜所稅級距一%,讓受薪族少繳三百億稅收。其他一千一 百億元淪為大降企業營所稅五%、做功能性補貼等財源。這種任意支配稅源,不將受薪族 的痛苦看在眼裡,只會出張嘴說要苦民所苦的政府,身為納稅人的你我怎能不同感憤怒!  過去廿年來,台灣九百五十萬的受薪族和我一樣,承受全世界最重的所得稅負擔率 。台灣的所得稅中有七五%由薪資固定收入族群來支撐;我們之所以如此歹命,其中有一 個原因是長期來政府告訴我們,大約有另外五十萬人比我們優秀,他們是高科技人,是台 灣未來的希望。  政府以前運用獎勵投資條例減免稅負,到期後又改成了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持續免稅 ,為了讓這些科技企業成為台灣之光,他們每年減收的一千多億的稅金,全部由這平凡的 九百五十萬上班族共同分攤。  透過獎投、促產,沈默的上班族多承擔一兆元以上的重稅,也真的造就高科技業發 展。看到華碩、台積電持續壯大,面板產業與韓國齊名,這些都是九百五十萬人的努力繳 稅,讓另外五十萬人得以在科技業發光。  現在這些產業壯大了,可以不用再獎勵了,不用再促產條例保護,他們每年都可以 繳納上千億的稅金,這廿、卅年來和我一樣努力支持高科技,多付稅金的上班族得到回饋 的時候到了。  隨著促產條例明年落日,我們都以為這些長期由上班族承擔的稅金終於可以減少, 由促產落日後所增加的一千四百八十三億元稅源,應該是苦命受薪族降稅的來源。  曾任財政部長的邱正雄一定非常清楚,這些稅務特別法所損失的稅源,長期由我們 上班族偏高的稅負來支應;如果這筆稅額回饋給受薪族,綜所稅有大降三.五%至四%的 空間。  相信有財稅專業的政府官員都明白,這筆龐大的稅源,應該全部回饋給九百五十萬 長期背負高稅率的上班族,但他們再度無恥地向財團低頭了!  有了這麼一大塊肥肉,讀者應該會明白為什麼最近頻繁出現於電視中的一則減稅廣 告,因為如果花一億元的廣告費用,就能從原本應該回饋給上班族的稅金中每年挖出三、 五百億元,撥撥算盤,再怎麼花大錢向觀眾洗腦也划得來。  目前賦改會的草案中,應該全部歸還給我們的抵稅金只有三百億元,其他的一千一 百億元要讓企業營所稅降五%、保留功能性獎勵三百億元,搭配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一○ %(稅收損失二百卅億元),應該還給上班族的退稅款不到三成,套句流行話:這種政府 真的「太超過了」。  不分藍綠的納稅人要覺醒,我們要一致向賦改會、財政部、總統府抗議,一千四百 八十三億是我們的抵稅金,是我們花錢養大高科技企業後該回饋我們的錢,我們要求綜所 稅各級距降三.五%至四%;台灣貪婪的企業家們,你們真可恥,花廣告洗腦要來搶我們 的稅金;財金官員們,你們真可惡,台灣上班族所得稅負擔率世界最重,明知道這些錢是 該退給薪資族的,還要把我們的錢A給企業家,真是不要臉!  我們希望馬總統好好考量民生疾苦,公理正義,當香港、新加坡大發勞工紅包時, 有骨氣的台灣人不要紅包,但我們要的是這筆促產條例落日的錢全部還給我們上班族,這 是合理正當的要求;這是我們努力廿、卅年多繳稅金後理應獲得的回饋,不可以讓企業家 染指。  促產條例落日增收的稅金來自於薪資族長期繳交高額稅金,因此應回饋給勞動階層 的減稅金,回饋給九百五十萬名長期被增加課稅的薪資所得者。把應該退還給勞工的錢, 用各種名目挪移財團企業使用,這種政府就是不知廉恥為何物的政府!(作者為財經作家 ) -- YHLYHL:如果馬英九先將選舉補助款當成特別費捐出,再按月領回。自然不會有規避法 律制裁的問題。 maze777(無名的移民者):沒有說錯,不過先用自己的錢先捐特別費再補助 有什麼問題? YHLYHL(護航?他 馬的就是愛漲價):所以說馬英九先將選舉補助款當成特別費捐出,再 按月領回。有何問題? maze777(無名的移民者):馬英九先從選舉補助款捐出,再從特別費每月領回,沒有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4.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