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nfale (戰神 吱見愁)》之銘言:
: ※ 引述《kirilenko47 (ANDY)》之銘言:
: : 主權歸屬是可以立基於歷史事實下,但那只是一個背景。
: : 主權的歸屬應從法理角度解釋,就現前的國際條約而言,台灣主權的地位
: : 並不如m大所言有所爭議,就算有,跟中國也毫無干係。
: 那麼請提出閣下的意見 本人蓄勢ꬊ: : 我也不曉得博學多聞的您從何處得來的資料,
: : 「歷史+國際文件(ex:條約)+平時國際法原則+當事國主觀意思+事實上統治範圍」
: : 也許是我才疏學淺,但您所言反到引起我好奇,相同的歷史背景下,
: : 國際文件(ex:條約)+平時國際法原則的"確切依據",例如哪一個條約、哪個國際法原則
: : 等等。
: 這個在各處都討論很多
: : 最後探討台灣主權的問題時,希望可以從法理這一部分先下去探討,千萬不要讓法理
: : 淪為個人或民族情感定義下的法理,這只會讓主權問題更加複雜。
: 支持 我尤其對那種 "台灣人就該XXXX" 的感情式訴諸 非常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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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就是情感因素?
: : 先謝過m大指教。
: 您可提出您對於台灣主權地位的觀點
: 希望這觀點 不要只是沈建德之流 被踢爆很多次卻還是繼續跳針的論述
閣下好像並未針對我的問題在回答,既然您說的如此百八正經,
何不請您說說清楚您確切根據為何?
現在是您不斷的在回應版眾的問題,要刮別人鬍子之前,何不先把自己的刮一刮
讓大家知道你的說法立論於法有據,而不是所謂的概括說說而已
我只是想了解在m大口口聲聲說要電人家的同時,自己的立論依據若可以
確立,那電起來確實夠力。
另外電這個字,我也只有聽我老闆去參加研討會被人家電,所以我更想知道m大
的見解如何?何以電人?
還有沈建德此人根本非專攻國際法人士,他的理論聽聽就算根本不用認真
※ 編輯: kirilenko47 來自: 123.204.39.179 (09/25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