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 引述《aerocasper (下一個會更好!)》之銘言:
: : 醫師法
: : http://kuso.cc/3Qf1
: : 第 1 條 中華民國人民經醫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醫師證書者,得充醫師。
: : 第 7-2 條 非領有醫師證書者,不得使用醫師名稱。
: : 非領有專科醫師證書者,不得使用專科醫師名稱。
: : 第 28 條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 :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
: : 械沒收之。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 : 一、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
: : 生或畢業生。
: : 二、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
: : 三、合於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
: : 四、臨時施行急救。
: : 請問H大這樣有清楚了嗎?
: : 就醫師法來說無照醫師就是違法
: 這條我也有引出來
: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到
: 現在的爭議在於指導下該怎麼認定
: 我也不是法律專業,不知道這句應該怎麼解釋(還是A大是法律專業?)
: 我也不是執業醫師,你朋友這樣的情況是否常態(每家醫院都這樣)
妳沒看清楚上述28條之一嗎?
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
校學生或畢業生。
這樣接受指導的醫師是實習醫生還是住院醫生
實習醫生有資格獨自看診嗎?
: 我本身是實習老師
: 規定上導師應該在班指導
: 可是偶爾他也會把班交給我帶
: 這樣的情況在實習老師身上還滿常見的
: 再說你之前好像有提到(錯了別怪,或者別人說的)
沒關係
但妳記錯人了!
: 醫院人力不足
: 所以會有這樣的無照醫師出現
: 所以怎麼可能每次都是V與R一對一會診病人呢?(這可能還請BIO幫忙解釋一下)
: 所以可能這樣的實習醫師沒有指導醫師在旁進行醫療行為是違法的
: 但是可能只是醫界不成文的規定
: 畢業生可能就沒有V在旁指導了(因為人力不足)
: 你目前為止似乎只有問過你朋友有沒有這件事情
: 具體的狀況描述太過簡略@@
這部分我不清楚你的主要重點在哪
醫師法已經說的很清楚
僅允許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生或畢業生。
所以無照醫師是沒資格獨自看診的
不管是否為不成文規定
這就是違法
我不懂你所謂描述簡略是指哪部分?
: 所以我在medache板上詢問之時造成人家不少質疑
: 也因為我找錯板問了,所以自行刪文了
: 我請你去該板看看人家的回應你似乎也沒有理我
抱歉!
這部分我沒注意!
但我很好奇他們質疑你啥事情?
: 造成我這個大外行不斷往來兩板之間回文
: 中間可能有誤解的地方也沒有辦法釐清
: 十九萬的薪水現在看來
: 除非你拿出你朋友的薪水條證明
我朋友的薪水條?
妳真的沒看清楚我的敘述嗎?
薪水19萬不是我看的!是另一位R偷看他薪水條後說的!!
我有啥權力跟他要薪水條?
以下是你自己的PO文
「薪水的規定,
就我知道長X是沒有在分執照有無的,
所以有照無照的R1一律9萬多
有些私人有分, 就多個執照費1~2萬
國立大學醫院就差很多,
沒有執照就領底薪3萬多,
有執照的底薪6萬多吧
請問你哪裡看來的一萬九~~這應該是實習醫生的薪水吧
妳是否把實習醫生和住院醫生搞混了?
另外在前文就跟你說了
1、急重症單位薪水有加給
2、R是以件數記酬(該醫院是這樣子的)
3、要輪三班,所以有小夜、大夜津貼
4、R常被V凹看診時間,所以接的CASE也比較多
請問這樣很難理解嗎??
但他領多少錢又怎樣?
對妳我有任何意義嗎?
既然看的人說有到這價位,那還有啥問題?
: 要不最後也只能變成各說各話
: 你相信你所相信的
: 強者我朋友說 = = VS 醫療辛酸板專業醫療人員的回應
: 另外關於我所說我幫你舉了例證的部分
: 你似乎沒有理解
: 你說你的本意在於在台灣醫療體制健全之前,不該開放承認陸醫學生學歷
: 有板友回應說理應在國考處把關
: 而我證實了無照醫師的存在
妳證實啥?
妳是說找到了無照醫師在醫院工作的合法條例?
但這好像是TD先證實的吧
妳說無照醫師合理的存在醫院裡
但他們的職稱呢?
一樣是住院醫師?還是實習醫師?
: 即是在國考處把關嚴格,還是有可能造成陸醫執業的發生
: 不就佐證了台灣醫療體制並沒有健全到可以防止陸醫學生在台執業
: 所以不該承認陸醫學生學歷嗎?
: 這個有沒有脫離你所討論的部分呢?
: 麻煩請你告訴我好嗎?
要防堵這樣的無能醫師很簡單
修改上述28-1條就可以
修改如下
凡無醫師證照不得執行看診之行為!!
或強調是無醫師證照者均為實習醫師,所有醫療行為均得由有照醫師指導!!
如果這樣明文規定
那不管怎樣的醫院應該都不敢任用無照醫師了吧
同理台灣人在中國大陸醫學系的畢業生想回台工作也必須取得證照才行
如果真有能力考到證照,那還有啥不放心的呢?
: 我的表達能力真的有這麼差嗎? = =
: 這樣應該沒有脫離本版討論範圍吧
: 因為我只是在驗證他的前提而已
: 至於你說的那種無照醫師有沒有違法
這部分已經說過
無照R看診需有一位V在場指導
否則違法!!
但我說過他的情況是單獨看診!!!
所以才會出一堆問題
: 想請你去法律板問大概是不可能了(不想當狗仔?)(陸醫不能來才是最重要的 ^.<* )
你強者朋友的話又不清不楚(人名、醫院名呢?)(說給TD大了,TD大也沒來幫你背書 OTZ)
是你沒看懂還是真的敘述有問題?
妳所有的疑問連問了幾天,可這些問題早在一開始我就都說過了妳還一直說不清不處?
請問你有來信跟我要人名、醫院嗎?
TD有給我信!
所以我有給他醫院名稱!
但我沒給人名!
我有說明如他真有需要我才會給!
我不想給那些愛八卦的人!!
請問你有給我信嗎?
另外MAIL是有日期的!
這不是可以虎爛的!!
我為啥需要TD來替我作證??
你現在是法院開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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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字兩個口
說啥都是玩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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