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234522525:五權分立是真的?125.224.184.186 09/27 19:31
XD
請直接證明是假的就好,這樣我們比較不用浪費時間,你說是吧?
※ 編輯: alwayscat 來自: 59.114.166.22 (09/27 20:07)
※ 引述《aerocasper (下一個會更好!)》之銘言:
: ※ 引述《alwayscat (NorthSeven)》之銘言:
: : 真有趣,我問你你的問題是在問我個人觀感還是事實問題
: : 你拿我別篇文章的推文來問我"你說的答案是事實還是個人觀感?"
: : 你對中文的理解能力真的有那麼差嗎?正面回答問題對你這麼難嗎?
: : 還是不敢面對被踢爆的事實?
: 妳很真的凹很大!妳才被踢爆吧~~
: 妳會用妳自己不同意的內容來當作個人觀點嗎?
嗯?又在幻想了是不是?你每天都喝了阿比才來PO文嗎?
你去找給我看看我哪裡有說「那是我不同意的內容了」
找不到麻煩你為你這種打抹黑戰術的行為給我道歉
最有趣的是,你到底敢不敢回答我的問題啊?
你到底是在問我個人觀點還是事實問題啊?這個問題有這麼讓你不想面對嗎?
都已經問到第三篇了耶,你也不要在躲了好嗎
: : 可愛得過你這無頭無腦的引文嗎?你怎麼不敢把整個問答都引出來啊?
: : 被我推文那位朋友的前提"有主權才能有治權"
: : 請問我這樣回答哪裡不對?小可愛你說說看啊~
: 妳的觀點說:全世界的主權都屬於台灣人民共和國
: 推文中說美國的"主權"曾經延伸到日本和阿富汗跟你的觀點有啥不同?
: 妳說人家的說法趣味,那妳的說法不是可愛嗎?
: 我引此文只是要說明一樣好笑的觀點,妳卻不認同他人!完全的雙重標準~
: 無頭無腦的小可愛這樣有清楚嗎?
: 而妳回文又說這是妳個人觀點,跟事實情況不一樣
: 所以妳的觀點不等於事實?
: 也就是你的觀點違背事實?
: 結論~妳的觀點完全無參考價值,因為一切的言論都是你的幻想!跟實際狀況無關!!
: 既然這樣妳還是多睡覺少回文吧!!
小可愛,我講的東西跟他講的完全是兩回事,單純的邏輯問題
上一篇已經有板友幫我踢爆你了
說過了,別把別人都想得跟你一樣無知,否則鬧笑話的一定是你。
: : 都跟你說看了那麼多書了,你還在"個人觀點"?你對中文的理解有障礙嗎?
: : 書都我寫出來的話,我倒是可以很驕傲的跟你說那是我個人觀點唷 >.^
: 妳對主權的看法不是個人觀點嗎??妳剛剛一直在說個人觀點阿!
: 從妳口中說出來的不是你的觀點不然是啥??
: 還是妳替別人用別人的觀點來反駁人家??
從我口中說出來就是我"個人觀點"? XDDD
那你老媽是女的,你老爸是男的,想必也是我"個人觀點",而事實未必如此囉?
到底是陳述事實還是個人觀點,你對中文的理解真的有那麼大的障礙嗎?
別把自己的無知當武器,好嗎?
: : 咦?不是有人說是在請教,現在又理直氣壯的說是在酸
: : 所以你是在打自己嘴巴囉?還是用這種方式來證明你確實滿口胡言?
: : 這是智能正常的人會做出來的事嗎?小可愛你說說看啊~
咦,這段話躲起來不敢回應囉?
: : 回應個屁?
: : 你找給我看看18062篇哪裡有問到大陸、台灣主權都屬於中華民國是贊成的嗎?
: : 這又是你的隱藏問題?還是等等又要哭著說對不起一時失言搞錯了?
: 一時失言?
: 我可沒這樣說過!
: 你找給我看看我哪裡說過這種話。
: 不要捏造謊言搞到連別人的發言都想竄改,不好看吶
對啊,像18072說中華民國主權屬於總統→ 抱歉,小弟打太急,疏忽了!
18081篇有人問個問題卻要求別人回答完全無關的內容
→我以為你會對於小弟的原文作回應 原來是我想太多了
你只有打太急疏忽了,還有想太多了,絕對沒有說自己一時失言喔
看來你還頗響應杜正勝的去成語運動的嘛,科科 ^.<
: : 這種把戲你還要玩幾次?你到底是有什麼毛病啊?你可以回答我這個問題嗎?
: 玩把戲?我才該問妳是有啥毛病吧!!
: 我在18091內容中綠色字體是我原本在18062的內容
: 大陸、台灣主權都屬於中華民國~這是18062的原文,是我替妳歸納的結論!
: 是贊成的嗎?~這才是18091的回應文
: 妳說妳只針對問題回答,
: 但是妳對我的內文並無回應,所以才會問妳是不是贊成我的說法,
^^^^^^^^^^^^^^^^^^^^^^^
: 如果不贊成為啥沒回應
: 這算隱藏問題??
: 跟你討論真的很累!!!!
講那麼多廢話幹嘛,我管你18091篇回應了啥屁?我管你又歸納個狗屁結論?
你既然在18091篇質疑我沒回應「大陸、台灣主權都屬於中華民國是贊成的嗎?」
那你找給我看看18062篇你到底哪裡有問過這個問題嘛,做不到嗎?
沒問過的東西你怪別人沒回應?你到底出了什麼問題,說說看嘛~
不用廢話那麼多行,找出來讓大家看看嘛,少在那邊躲躲閃閃,難看啊。
: : 以後這類經思考後就能得出答案的問題別問,我們可以省很多時間。
: : 老師跟你講你有沒有在聽?你沒有在聽嘛~
: : 大一憲法必修課有沒有教過你主權不能分割?
: : 18062篇你自己都說依現有的憲法來看大陸地區主權亦屬於中華民國
: : 那這種連智障都能懂的邏輯會讓你一問再問...請問你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 我是依照憲法的規定問妳阿!
: 有些人(如戰神大)不這樣認為,我哪知道妳是怎樣的想法
: 加上妳一直沒正面回應你是否認同大陸地區主權亦屬於中華民國這種連智障都懂得問題
: 所以才會要妳給個明確的答案阿!
請問你會不會一天到晚問別人太陽是不是打東邊出來?你的老媽是不是女的?
假設有一個智障來問我這種問題,我一定要滿足他的需求嗎?
自己稍微動腦就有答案的事實問題,你在那邊一問在問"別人的看法"幹嗎?
別人的看法對你來說很重要?你當這邊是O2板,你想多跟我們兩個談談心是嗎?
順便一提,戰神只說主權有爭議,這也是事實,但他並沒否認大陸主權屬於ROC這點
就請你不必替他修正說話了。
: 誰知道全世界的主權都是屬於我們優秀的福佬子孫這種可笑的說法真是妳的觀點
: 連S大都認為你在開玩笑了~~
: 我要怎樣看待你的答案?
所以你到底要不要回答第一個問題嘛
你到底是在問個人觀點還是事實問題?
你回答了這個問題,你就會有答案了,勇於面對自己好嗎,小可愛?
: 還是說這就是你看了很多國際法國內法裡面說的?
: 能說說哪本說裡面說了全世界的主權都是屬於我們優秀的福佬子孫這種可愛的話嗎?
我笑了 XD
我說看了那麼多書,有用"國內法和國際法作區分的"
你知道這個句子跟"我看過很多國際法和國內法"有多大的差別嗎? XD
程度不好,麻煩請你先關掉電腦好好提升你自己
我還是那句老話,別把自己的無知當武器,這才是讓大家覺得累的原因唷
: : 來了嘛,健忘症又犯了不是?
: : 告訴你你所謂的"斷章取義"可是有政大法律系教授的背書
: : 喔對了,你可能會說法律系教授難道不會犯錯嗎?
: : 可能吧,但他犯錯的機率我想比一個自稱開過30次軍事會議的網路嘴砲俠要小上太多了。
: : 為什麼你問問題之前都不能先使用大腦思考一下前因後果呢?
: 犯錯還會有機率唷!
: 請問馬區長犯錯的機率是多少阿??
: 看樣子妳應該沒當過兵!
: 應該沒下過基地
: 可能連刺刀都沒看
: 所以才會說出上面那種無知的話!!
: 前文說過我曾在三軍連訓基地當任裁判官,一年最少有八個進訓部隊
: 每各部隊進訓最少一個月
: 幾乎每週都得開一次作戰會議
: 小弟在基地待了三年
: 請問這樣說有清楚了嗎??
: 為什麼你回答問題之前都不能先使用大腦思考一下前因後果呢?
嗯,我看了你這段敘述,很努力的思考犯錯的機率和刺刀間的關係,沒有答案。
所以我又思考了犯錯的機率和你自述的豐功偉業間的關係,還是沒有答案。
容我說一句,犯錯本來就是有機率問題,特別是在一個專業問題上
今天你談論的是一個"法律系教授"和一個"自稱在國軍裡面歷練豐富的嘴砲俠"
在法律領域上的犯錯機會大小,你說這沒有機率問題?
犯錯沒有機率?給個根據或學理說法來看看,我不需要你的"我認為",那是廢話
順便一問,你在國軍裡面做了那麼多事,跟你在法律領域的正確性有何關聯?
如果今天的問題是,法律教授和國軍嘴砲俠在刺槍術上誰的錯誤率較高
嗯,確實法律教授沒錯。
但你明白我們現在在討論的是什麼問題嗎?
: : 繼續耍弄你的無知,我無所謂。但記住,別認為大家都跟你一樣無知。
: : 你以為憲法增修條文是為了什麼訂出來的?
: : 釋字475:
: : 國民大會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制定憲法增修條文,其第十一條規定:
: :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
: : 特別之規定」。
: : 有待商確?誰在跟你有待商確?又是誰在跟你"僅是說明現況"?
: : 你這個話題跟我凹了這麼久,請問你到底懂了些什麼?還是又是無盡的"我認為"?
: : 拿法條來跟我講嘛,你有這個能力嗎?
: 好笑了!我上面說*[1;33m妳所引述的釋字618裡*[m並沒有明確的定義分治的合法性
: 所以妳用618來說明分治合理性有待商確
: 這樣有問題嗎??
: 妳前面有引述釋字475嗎?
: 請問475裡面有定義分治的合法性嗎??
: 請教法學大師,哪條法律有定義兩岸分治的合法性
鬧笑話了是不是?鬧笑話當然好笑啊~
你現在是在要求憲法要有合法性嗎?
請問記載在憲法中的內容要合什麼法?請問哪部法律是憲法的合法依據?
法律只有抽象的正當性和比例原則的問題,勉強要說還有法位階問題
我真的從來沒聽過有人要憲法去"合法"的耶,你怎麼那麼有創意?刺槍中體會的嗎?
都跟你說是憲法內容了還在"哪條法律定義兩岸分治合法性",理解能力真的有這麼差?
順便再一提,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分治有待商確的問題,前文都講那麼清楚了
當你都立法來對應這個狀態時,你還不承認個屁?你還有待商確個屁?
你不承認對方行使的治權,那到底是誰搶了老K在大陸的治權,鬼嗎?
我國不承認的只有對方主權,而非對方治權,懂嗎?分得清楚了嗎?
你國小有沒有讀過「在共產黨的奴役下,大陸同胞過著水深火熱的日子」這段話
你不要跟我說你國小就在刺槍連書都沒讀過唷 ^.*
奴役是啥?奴役就是治權行使的態樣,懂嗎?
態樣這兩個字懂吧?我中文詞彙用太深你要提醒我唷~
: : 你說說看嘛,你的問題到底是在問我的"個人觀感",還是"憲法事實"?
: : 如果你要問憲法事實,對嘛,你都知道答案了,還問屁?
: 所以妳個人觀感跟憲法事實不符?
: 我記得你的個人觀感中全世界主權都屬於台灣共和國
請問一下,我的看法跟憲法事實不符又怎樣?你告訴我好嗎?會判軍法是不是?
有人連中華民國主權屬於總統都說的出口了不是嗎
那我請教你,你對憲法完全認同嗎?憲法講的跟你觀感完全相符?
: : 怎麼樣?我在美國論壇就是說以後是華人的世代
: : 我在大陸的論壇敢罵他們是撮爾小國,國土大,國民的心眼跟屁眼一樣小
: : 粗飽,沒吃過耶?
: : 你又是用你那幻想出來的世界觀在判斷我會換來粗飽嗎?
: 因為妳是個事實與幻想分不清處的人!
: 所以妳就繼續維持著個人觀點與事實不符的幻想吧!!
嗯?我一再一再告訴你那是我個人觀感,跟事實無關了,請問是誰硬要把它當事實看?
那又到底誰是個事實和幻想分不清的人?何必這樣一再表你自己呢?
: : 那當然是台灣共和國啊,有什麼問題嗎? ^.<
: 台灣共和國??在ROC和PRC之外的第三國家嗎??
: 妳承認民進黨提的台灣國嗎?
: 所以妳是台獨份子?
我不是台獨份子,我是世界台灣化份子 ^.*
: : 所以我也該認為你前面的邏輯錯亂、不敢正面回答問題、胡亂定義的做法是在開玩笑囉?
: : 我該這麼認為嗎?
: 最後得到結論
: 不管個人觀點或事實
: 同一個人面對同一個問題理論上應該只有一個答案
: 因為只有認同並有相同觀點才會引述、才會說出來
是啊,來讓我們看看你的豐功偉業
17874篇,你說國際認為中華民國=台灣,又吹牛說些國際看法
最後被逼急了,還說些愛國同心會和連宋都是中國人的話
OK,這些都被我踢爆了。
我知道這些話你都認同且有相同觀點,所以你才會傻傻的說出來被人電
但你被電的理由是啥?因為你講的是非事實,但你把它當事實來發文
我用事實很簡單的就可以欺負你
有趣的是,你到現在還不敢回答自己的問題是在問"個人觀感"還是"事實問題"
這個問題一躲再躲,妄談什麼結論?
國軍裡面刺槍刺半天,似乎也不會比別人更像個男人啊。
: 可是alwayscat不一樣
: alwayscat所敘述的答案中可分為三種
: 一、個人觀點(非事實)
: 二、事實或他人言論(非個人觀點)
: 三、個人觀點符合事實與他人言論
: 看來以後A大的文章得看或問清楚是屬於三者中的哪一個了!
先別在這邊講好聽話啦,還結論勒
--
: 一國的憲法遍及該國領土,凡是屬於該國主權所統治領土之國民均應遵守,
: 歸屬同一主權的
: 只能有一位領導者,
: 所以當然也只能有一本憲法、一種治理方式!
所以你當美國的聯邦制是假的就是了?
所以你當我國五權分立是假的就是了?
--
被踢爆就刪掉想當沒看到,當作根本沒發生這回事
能凹就凹,不能凹就刪,你還有沒有其他本事?
結論?省省吧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40.107
※ 編輯: alwayscat 來自: 202.132.45.45 (09/27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