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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erocasper (下一個會更好!)》之銘言: 我們這樣說好了,絕對的證據是不存在的 一審有罪就是事實了嗎? 那要二審 三審作啥 三審有罪就是事實了嗎? 那就沒有案例在多年後仍發現冤獄了 宇宙真的是大爆炸產生的嗎? 沒有人知道 但是我們知道的是,透過"合理"(不是絕對)的證據與論證,我們可以先相信一邊 也就是雙方推定互相的拉扯 比如說在法庭上,什麼都沒證據時,我們推定被告是無罪的 但是如果刀上有被告的指紋,那推定就會拉到原告那邊 如果沒有進一步的證據,我們推定被告是有罪的 反之,被告也會進一步的提出合理的懷疑,刀上有指紋不代表是殺人的時候沾的 如果法官相信這合理的懷疑,那原告就要再提出新證據把推定拉回來 而二審(或是更一審)是申請就會開始辦理的嗎? 也不是 必須由申請人(通常是律師代理)提出對判決合理的懷疑,而受理單位也接受這合理的證據 而二審(或是更一審)是針對"合理懷疑影響的部份",在進行重審 簡單來說,我們這是個"討論版"(如果版主的定義不是不要打我) 討論的內容相當重要的是要有"可以討論的因子"在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結論,是因為XXX的證據,或是OOO的推論過程 板友可以針對推論過程是否有瑕疵,或是證據是否有效進行討論 如果論證過程皆無其他合理的懷疑時,我們可以接受這樣的結論 當然,接受與否不代表絕對的事實,只代表"在其他可能性出現之前,接受這個結論" 也可以把他當成暫時大家都可以相信的事實 但是我相信 我認為等等的詞彙,是否定了所有可以討論的空間 沒有相關的推論,也沒有可以指出事實的證據,要怎樣討論其中的對錯 當然有一些人認為,可以先提出"我認為",其他人要找資料反駁我 我可以很不客氣的說,這樣會不會太不負責任了一點 在任何合理推論或證據都未出現之前,都必須視其並非事實 簡單來說,有人看過法庭上原告說我就是覺得你是罪犯,請你自己證明自己無罪? 或是針對對方的證據,只說我覺得這個證據非常有問題,請證明他沒有問題? 毫無相關論證的意見,等於是沒有意義的空談 當然"我覺得"為中心的討論串還是可以引發一堆討論 就是"我覺得" "應該" "我認為" "好像" 大雜燴 可以完全張飛打岳飛,反正大家就一起做撒尿牛丸,各自開心就好 就好像我覺得你犯罪喔~我覺得我沒有犯罪,但是我覺得你有錯喔 我認為我沒有錯,但是我覺得你很有問題喔~ 這當然是討論串,但是是毫無意義的討論串,如果有人認為其中有意義可以提出反論 每個人都有各自的情緒 背景 相信的價值 脾氣 難道文章中完全不能加有個人情緒的字眼嗎? 當然可以 但是請附加在有經過推論的結論上,而不是空有的情緒 好比說,因為XXX的證據和OOO的推論,可以得到阿扁在外有海外的人頭帳戶 而人頭帳戶的功能有OXOX,因阿扁的XOXO行為,最有可能的是做為洗錢之用 身為總統卻帶頭洗錢,是人民的公敵,歷史的罪人,無惡不作,應該下18層地獄 可以把渲染放在已經論證的結果上,但是不能空有渲染 好比阿扁這傢伙洗錢是人民的公敵,歷史的罪人,無惡不作,應該下18層地獄 這只是完全不具有任何討論因子的政黑文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131.12
bimmers0:因為台股腰斬且油價降得比外國少很多 68.5.79.239 10/29 03:54
bimmers0:且美股也不過跌三成.不到五成. 68.5.79.239 10/29 03:54
bimmers0:所以.我覺得馬政府非常無能. 68.5.79.239 10/29 03:54
bimmers0:老是推給國際因素.讓人感到很不負責! 68.5.79.239 10/29 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