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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erocasper (下一個會更好!)》之銘言: : : 事實就這麼明顯,是你的認定標準限縮到「三審定讞」才能算有罪的。 : 不是我的標準 : 是法律標準 : 在法院判決前就認定有罪這就是個人觀點!! : 無罪定論妳還真不懂嗎? 是是是,現在來講無罪定論了。 : : 原來你的認為不用證據的;但我的卻要耶。 : 妳認為的證據未經法院判決前都不算絕對證據 : 這妳還是不懂? 是是是,現在在談絕對證據了。 : : 你要天馬行空的延伸,那自然是錯你不是錯原PO。 : : 引用是可以,要自己延伸胡扯硬凹的,被踢爆還能怪引用部份的限制太多? : 胡扯硬凹? : 哪裡扯哪裡凹? : 請問原PO的依據是?????? 自己延伸的東西,就不是原PO的責任了。 : 妳將B大的原文當作依據當作真理阿? : 他所寫的內容說穿了還不是他個人觀點! : 這有拿來當證據的正當性嗎? 踢爆你跟原PO主張的不同,就這麼簡單啊。 「已知用火」跟「因為已知用火,所以嫦娥能奔月」是有差的,這很難分辨嗎? : : 這扯了半天就是在硬凹而已。 : : 證據被踢爆就是得找其他的證據來支撐。 : : 誰跟你有效無效,有效的無效。 : 這部分妳看懂了我的意思再來討論! 你要無限上綱那是你的喜好與選擇。 : : 「誰說的,我已忘了,但現在也沒有尋找的必要,反正我不打誑說謊」 : : 三例? : : 這麼大的三例? : : 範圍這麼大,怎麼解釋都行。 : 範圍大? : 妳自己說我舉的三個例子馬特別費、連宋說阿扁當選無效、極少量的三聚氰胺無毒 : 有個人情緒的阿 : 我只是要妳指出哪一項是有依據哪一項是個人情緒 : 這樣很難嗎? 這三個例子,是你要標明是你的想法,同時不會再去加入別人的主張。 否則我說對,你去找其他人主張錯的部份;那何必要我回答? 題目暗藏陷阱,還能說我挖的洞你跳下去不會痛? 嗯...我看起來真的這麼笨嘛〒△〒 : : 誰跟你無法證明。 : 請提出證據來說明妳的可證明是存在的 歷史事實的條列與歸納,建立出來的模型,都能比較出各主張的優劣與可行性。 : : 那社會科學是科假的? : 等你提出社會科學中的證明再來辯真假吧! 是啊,等你先定義出社會科學裡的「絕對證據」再說囉。 : : 與之前同期相比,是較為正確的。 : 正確? : 哪正確? : 6500點進場 : 現在4300點 : 正確在哪?閣下的正確依據在哪? : 還是這是妳的個人觀點? 同期進場金額。 進場標的不公開。 以及同樣在投資人信心未恢復前,所保有的資金量。 相對來說,都是可供比較出優劣的。 事實就這麼清楚而簡單,任何人想質疑都可以親自去比較。 而不需要你的「絕對證據」。 : : 2000年是「本夢比」,2008是「骨牌效應」。 : 本夢比? : 五個月前的台股才是"本夢比"吧 : 選前萬點的夢 : 五個月後腰斬!! : 這還真是場惡夢阿! 五個月前的台股,沒一家本益比近千的。 若是不能瞭解網路泡沫化的特徵是什麼的話,建議是不要隨意動用三神器。 : : 這部份的差異與影響面,應該可以分得清。 : : 如何控制?凍漲多久了,接手下來就只剩兩個選擇而已。 : : 好像馬上任之前都沒有凍漲,也沒有因凍漲而少賺或損失的一樣。 : : 凍漲多久,就會delay多久,這很難懂嗎? : 都說了商家所損失的可以由政府來補助或經由其他方式去補償 : 這樣很難懂嗎? : 就是因為政府都沒做任何措施放任物價上漲 : 所以才說無能! 政府補助或其他方式? 這種不具社會公平性的東西就別拿出來了。 凍漲是照顧到坐捷運的人了,是照顧到不用車的人了? : : 油價高漲就沒話說了? : : 麵粉漲了,現在難道沒跌嗎? : 我舉的例子妳不懂嗎? : 麵粉(原物料)現在跌了 : 可是物價沒有跌 : 這樣還不是瘦了百姓的荷包 所以囉,麵粉漲多久了?漲的比例是多少? 相對於一般商家受到凍漲影響,不敢漲價,卻得面對成本高漲下的收益縮水來說, 這本來就是市場機制的調控。 如果物價不跌是一種不合理的現況,它就會產生套利空間,吸引新的生產者;或是 店家會開始以降價促銷的方式,而趨向合理售價。 : : 大盤商正在準備收手了,現在反而罵之前苦哈哈的零售小盤黑心了? : 所以我才說當初政府該出面控制原物料的價格阿! : 這樣下游廠商就不會受到大盤剝削 : 就能維持物價了! 當初? 哪個當初? 今年一月一號? 還是五個半月屁事沒做之後的520? 你如果罵公平會領薪不辦事,我還能認同你。 -- ◆ 你不夠無恥喔! (可按 i 查看限制) [按任意鍵繼續]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