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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Chih (星星)》之銘言: : 原來拿國旗是犯罪喔 : 為了阻止犯罪 危害發生 避免急迫危險 : 抗議示威 本來就是民主社會的常態 : 莫非要天下齊一口徑才叫做沒有危及發生? : 都可以倒扁了 也都可以嗆馬 : 為何不可以跟陳先生對話一下呢? : 越堵的結果 : 一切都不可以預料 不 拿國旗不是犯罪 但是拿國旗不代表你就可以犯罪 抗議示威的自由=/=鬧場危害外國賓客人身安全的自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manfale 來自: 202.39.226.12 (11/04 11:44)
linytg:你講的都對,但是請問有犯罪行為發生了嗎? 59.117.3.168 11/04 11:58
警察的目的就是要防止犯罪發生 可以防止的犯罪就該防止 不應該任它發生後再去補救
maze777:已經有預告犯罪了 政府反應正常 民進黨 59.114.10.145 11/04 12:08
chihyi1980:有王定宇打人事件, 才讓政府所有行為合 210.64.104.2 11/04 12:09
maze777:自己把桌子翻了 提昇對立情勢以取政治利益 59.114.10.145 11/04 12:09
chihyi1980:理化 210.64.104.2 11/04 12:09
※ 編輯: manfale 來自: 202.39.226.12 (11/04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