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aka1aka:誰知道有沒有神木召喚大師( ′-`)y-~ 220.129.79.89 11/04 22:59
※ 引述《manfale (戰神)》之銘言:
: ※ 引述《t9778 (這丟系愛台灣啦!!)》之銘言:
: : 為保護陳雲林,馬政府不惜違憲、違法,踐踏台灣人民尊嚴,令人髮指。
: 怒意滿分 可是法律常識零分
: : 第一、警察強制驅離攜帶國旗之民眾,但我國並無法律規定人民禁帶國
: : 旗,故執行員警,並非依法行政,自無依法令行為之阻卻違法事由,顯
: : 觸犯刑法第三○二條「剝奪行動自由罪」與第三百○四條「強制罪」,
: : 依法得判處違法員警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依刑法第一三四條規定,公
: : 務員犯罪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 : 第二、警察攔檢民眾車輛,要求打開後車箱,逕為搜索,卻未出示檢察
: : 官所核發之搜索票,觸犯刑法第三○七條「違法搜索罪」,依法得判處
: : 違法員警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 : 第三、警察衝入民眾於圓山飯店之客房,沒收布條等行為,亦未出示檢
: : 察官所核發之搜索票或拘票,逕自侵入他人之房間,觸犯刑法第三○六
: : 條「侵入住居罪」,依法得判處違法員警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加重其
: : 刑二分之一。
: : 第四、警察戳破民眾之汽球,其行為亦無法律授權,自構成刑法第三五
: : 四條「毀損罪」,依法得判處違法員警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加重其刑
: : 二分之一。
: 以上四點 請鍵行政執行法
: 第36條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
: 時,得為即時強制。
喔 今天一個平民老百姓身上除了拿著白布條去圓山抗議以外
沒有攜帶任何武器 阻止犯罪? 危害?
這有比老共拿著飛彈對台灣 還笑嘻嘻的跟我們官員協商 還要有立即危害嗎
今天立委衝進去喊萬歲給陳雲林聽到了 犯什麼罪? 有危害?
很多國民黨籍立委都看不下去了 還不是馬英九和他的"智囊"團隊硬幹
更何況你今天行政機關為阻止急迫危害 就可以隨意認定路人甲乙丙有危害?
這種寧可錯殺一百也不肯放過一個的做法
要是還在民進黨執政的話 早就被統媒捅到暴了
: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
: 一、對於人之管束。
: 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 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
: 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 刑法第21條 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 : 第五、警察阻礙市議員之合法會勘公務,亦無法律依據,即構成刑法第
: : 一三五條「妨害公務罪」,依法得判處違法員警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
: : 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 會勘可不是市議員職權範圍內的執掌 去把135的構成要件搞清楚再說
: : 本文尚未論究馬政府對綠營集會遊行申請之駁回,已違反憲法第十一條
: : 「言論自由」與大法官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意旨,及封山、封航空站之
: : 違法行政處分等諸多違憲、違法問題,僅卑微的要求檢察官依據刑事訴
: : 訟法第二二八條規定,依法偵辦上開觸犯刑法之犯罪情事,倘若國家的
: : 法律無法保障人民權利,則全民將思考「自力救濟」所可能採取的積極
: : 行動。
: 憲法第23條
: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 : PS.本會發起「青年法律諮詢服務行動」,將於陳雲林訪台期間,在群眾
: : 活動相關聚點,免費提供法律諮詢服務與刑事告訴狀、告發狀範本之贈
: : 送,亦開放網路諮詢服務 http://www.wretch.cc/guestbook/studentstw
: : ,全民督促馬政府「依法行政」。
: : <歡迎轉載>
: 刑法
: 第169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157條 意圖漁利,挑唆或包攬他人訴訟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萬元
: 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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