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fale (戰神)
看板DPP
標題Re: 好無恥的民進洞
時間Wed Nov 5 17:51:57 2008
※ 引述《aerocasper (下一個會更好!)》之銘言:
: ※ 引述《manfale (戰神)》之銘言:
: : 沒有人說想打人犯法呀
: : 我都貼行政執行法出來了
: : 你該不會行政法和刑法的差別搞不清楚啊?
: 妳還扯出法律勒
: 我只是問妳抗議者有沒有打陳雲林
: 如果沒有
: 妳為啥一直說打人暴民?
法律的規定就是把鬧場暴民給強制驅離
不要跳針 科科
: : 唉 不把人民當成白痴 是很難的一件事情嗎?
: : 引述ginsop的一段話
: : 民進黨讓我最不爽的是,就是欺騙
: : 故意切割單挑片面,然後扭曲放大
: : 維新館事件如此、這幾天的衝突也多是如此
: : 明明是專程去抗議,就說成是去散步
: : 然後被驅趕就說「人民沒有散步的自由」
: : 明明是故意去挑釁嗆聲,就說成是去喝下午茶
: : 然後被勸離的時候,就說「人民沒有喝下午茶的自由」
: : 明明是因為闖入管制警戒區,就把國旗拿出來
: : 然後故意在鏡頭前引發衝突,之後發言就凹成「在中華民國不能拿國旗」
: : 明明在非法集會遊行的區域故意播放歌曲鼓動民眾情緒
: : 然後被制止,就說「撥個歌也不行」
: : 我想蔡茂雄的辯詞中,可能會有「我不過是動一下腰,有這麼嚴重嗎?」這樣的辯解
: : 因為這樣才符合該黨言詞的一貫性
: : 今天,要不就放任唱片行放音樂,到時候要怎麼辦就怎麼辦
: : 如果吳寶玉在音樂最高潮喊「衝」,那唱片行老闆就自認倒楣吧
: : 並且那時候群眾與警察所爆發的衝突,應該會比今天看到的更大
: : 假設你們希望看到這樣的畫面,那麼警察的作為真的掃了大家的興致了
: 請問你100%認同G大的說法?
: 全認同再來談!
全部認同
: : 所以我說全世界都在捧中國lp啊
: 除台灣外還有哪個國家這樣高規格對待中國小官?
何謂高規格?
三神器所製造出來的高規格?
: : 紅杉軍有打阿扁嗎?
: 抗議者有打陳雲林嗎?
打了張銘清 科科
: : 請提出證據證明我說過 "揮舞國旗的暴力狂"
: 18177~幫你貼上來好了
: 我又不是龜在台灣打來訪老先生的俗臘與暴力狂
: 為什麼要幫民進黨去天安門揮舞國旗?
: 揮國旗就是民進黨員?
: 這部分我前面說過!
: 妳慢慢爬唷!
嗯 謝謝你貼出來證明我沒說過 "揮舞國旗的暴力狂" 這話
你找了證據出來婊自己 這也算是極品了
: : 沒經過允許 自己亂掛 有妨礙行車安全之虞 當然是謀殺了
: 原來這就是謀殺~~
: 還好閣下不是律師更不是法官
: 不然依閣下自由心證的判決~~~
: 國庫經不起閣下這樣浪費阿!!
不好意思 行政執行法就是賦予行政機關裁量權來決定某行為是否有妨礙行車安全之虞
我的見解同行政機關見解
你的見解?? 三神器論證法?
以下廢文 等你有常識才配求教於我
: : 所以沒用刑法制裁暴民 只用行政執行法驅離啊
: 沒有打人妳為何一直在說打人的暴民?
鬧場就是暴民
: : 讀完228相關史料沒?
: : 讀完再來請我幫你忙
: 妳的史料是正史還是野史?
: 哪一份史料跟你說228是戰爭?
: : 沒拿刀拿槍 怎麼攻打要塞與繳械軍警和殺人?
: : 靠你嘴砲嗎?
: 請提出228受害者擁槍自重的證據
: 妳不舉阿?
: 那就是嘴泡嚕~~~
: : 你還沒讀完228史料 不配跟我談228啊
: 我很好奇哪份史料說228是戰爭
: 請提出來讓小弟也見識一下吧~~
: : 連這個都不知道 你還真不配跟我談228
: : 快去搞清楚基本常識吧
: 都說要妳多看電視~~
: 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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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你有基本常識 就知道不是小說囉
: : 衝撞法院算攻打政府機關?
: : 就說沒知識也要有常識
: : 沒常識也要看電視!
: 衝撞法院不算攻打政府機關?
: 要衝總統府才算嗎?
衝撞法院算攻打政府機關? 衝撞總統府算攻打政府機關?
拜託不要用問題來迴避舉證責任 你要是指控邱毅的行為是攻打政府機關
那麼請舉證並且說明此行為是攻打政府機關
: : 你都沒有常識了 還配要我幫你忙?
: : 我又不是你 怎麼可能會辭窮呢
: 對對對~~
: 以前你都會配上證據輔助說明自己的論點
: 現在沒證據就在嘴泡!!
: 當然以戰神大愛電人的嘴泡功力
: 怎麼可能詞窮呢??
: 這小弟深恐不及~~
對於嘴砲王 我只能用嘴砲伺候呀
: : 拿不出證據來 就叫別人幫你找嗎?
: : 別這樣啦 不過不舉也沒關係 投降輸一半
: : 科科
: 都說要妳多看新聞~
: 阿~忘了閣下都看中央電視台!
: 下次可以試試看TVBS
: 這是不錯的電視頻道
: 尤其每到晚間我有時間一定看濤哥的2100
: 要是沒記錯上禮拜他還在討論扁家弊案!
還是沒有舉證
是不舉嘛??
: : 我說貨物稅時並沒有提美日呀
: : 把貨物稅與美日扯在一起的是你耶
: 18177自己看妳有沒有提
你貼出來的 不就正好說明了我沒把兩個混在一起嘛
又是找證據來婊自己? 難怪你都不舉 是怕婊到自己對不
: 台灣為美、日有免貨物稅嗎?
: 如果沒有妳憑啥說"台灣是一個為了美國與日本的錢就可以自貶身價的國家"
因為民進黨就是對美日卑恭屈膝 自貶身價啊
: : 為什麼和中國做生意就是犧牲其他人民?
: : 你用三神器犧牲的嗎?
: 我可沒說要犧牲台商唷
: 我只是說不需要因為中國是台灣最大出超國
: 就可以不要國格!不要命!
為什麼和中國做生意就是不要國格不要命?
: : "對於中國產品台灣不需檢驗就可進口" 的協議是你簽的吧
: : 你簽的約 為什麼要塞給馬政府呢?
: 妳知道協議內容有一項
: 中國檢驗核可等同於台灣檢驗核可
: 不需對中國商品特別檢查!
: 就請您多看新聞妳就不聽!!
: 加油~小說少看點!
對啊 叫你多看新聞就不聽 連你自己簽的都可以拿來給地球人用了
來 以下是江陳會所簽署的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全文
你可以看看跟你們火星版的有啥不同 或者是你把你們火星版本拿來給我們地球人參考
《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全文
為增進海峽兩岸食品安全溝通與互信,保障兩岸人民安全與健康,財團法人海峽交流
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就兩岸食品安全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訊息(信息)通報
雙方同意相互通報涉及兩岸貿易的食品安全訊息(信息),並就涉及影響兩岸民眾健康
的重大食品安全訊息(信息)及突發事件,進行即時通報,提供完整訊息(信息)。
針對前項查詢請求,應迅速回應並提供必要協助。
二、協處機制
雙方同意建立兩岸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協處機制,採取下列措施妥善處理:
(一)緊急磋商、交換相關訊息(信息);
(二)暫停生產、輸出相關產品;
(三)即時下架、召回相關產品;
(四)提供實地瞭解便利;
(五)核實發布訊息(信息),並相互通報;
(六)提供事件原因分析及改善計畫;
(七)督促責任人妥善處理糾紛,並就確保受害人權益給予積極協助;
(八)雙方即時相互通報有關責任查處情況。
三、業務交流
雙方同意建立兩岸業務主管部門專家定期會商及互訪制度,就雙方食品安全制度規範
、檢驗技術及監管措施進行業務交流及訊息(信息)交換。
四、文書格式
雙方訊息(信息)通報、查詢及業務聯繫,使用雙方商定的文書格式。
五、聯繫主體
(一)本協議議定事項,由雙方食品安全等業務主管部門指定的聯絡人相互聯繫實施
。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單位聯繫實施。
(二)本協議其他相關事宜,由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聯繫。
六、協議履行及變更
雙方應遵守協議。
協議變更,應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方式確認。
七、爭議解決
因適用本協議所生爭議,雙方應儘速協商解決。
八、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得以適當方式另行商定。
九、簽署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七日後生效。
本協議於十一月四日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董事長 江丙坤 會長 陳雲林
: : 為什麼說事實是污辱?
: 1、妳無法提證說228受害者是強姦犯、殺人犯這就是污衊!
自己去找吧 自己無知還要說人家污衊 人可以沒常識 可是不要沒品 好嗎?
: 2、強姦、殺人是很嚴重的指控!妳在這樣亂說真的會被告!
科科 找不到證據就惱羞成怒揚言要告人 那來告我啊 我好怕哦
: 3、228的史料連政府都不敢說自己是絕對正確!妳憑啥對其受害者做出這麼嚴重的指控?
你自己無知沒法舉證 還來怪我? 人可以沒常識 可是不要沒品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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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226.12
→ linytg:m大只會說,自己去找吧...但是可能找不到 123.193.222.4 11/05 23:47
→ linytg:因為她自己寫的書還沒出版,哈哈!! 123.193.222.4 11/05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