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loodhell:請問 管制區在哪? 203.67.219.56 11/06 10:04
現場有封鎖線 自己去看
→ bloodhell:擅闖民宅的警察=有法治??? 203.67.219.56 11/06 10:05
行政執行法第36條有規定警察為了避免危害 可以進行即時強制
→ bloodhell:我想請問 唱片行算封鎖線內? 203.67.219.56 11/06 10:06
行政執行法第36條有規定警察為了避免危害 可以進行即時強制
→ bloodhell:哪天警察也把你家列封鎖線進去泡茶好了 203.67.219.56 11/06 10:07
我不會去鼓動違法集會遊行的民眾
→ bloodhell:但是憲法保障人身自由言論自由平等權 203.67.219.56 11/06 10:07
人身自由言論自由並不包括侵害他人的人身自由與言論自由
→ bloodhell:警察必須先警告才行取締吧? 203.67.219.56 11/06 10:08
這是你立的法律嗎?
→ bloodhell:唱片行不可取 但警方太超過 203.67.219.56 11/06 10:09
→ bloodhell:問題在於唱片行沒有立即危險 203.67.219.56 11/06 10:09
等到打死人開始暴動了才叫立即危險嗎? 群眾已經是非法集會遊行了耶
→ bloodhell:沒有立即危險 舉槍都要先對空鳴槍了 203.67.219.56 11/06 10:10
你認為沒有 主管機關認為有 我的意見同主管機關的意見 科科
→ bloodhell:但是唱片行沒立即危險 播音樂犯法? 203.67.219.56 11/06 10:10
撥音樂不犯法 但是鼓動群眾會有造成為顯之覦
→ bloodhell:改天 警察說你脫外套就是意圖強姦??? 203.67.219.56 11/06 10:11
→ bloodhell:這不就很囧??? 203.67.219.56 11/06 10:11
以意圖強姦的目的脫外套 警察是可以進行相當行動來阻止的
→ bloodhell:管機關的權限 不是被無限的放大 203.67.219.56 11/06 10:12
人民的權利 更不是被無限的放大
→ webconan:警察要任何一間店面停業需要法院的命令才 203.73.236.245 11/06 10:13
→ webconan:可以執行,當天有看法院的命令嗎??? 203.73.236.245 11/06 10:14
這是你規定的嗎? 行政執行法的規定跟你講的可不一樣
推 bloodhell:搜索票也沒有 便衣也沒出示證件 203.67.219.56 11/06 10:14
推 alwayscat:要搜索票幹嘛? 59.114.45.165 11/06 10:17
→ alwayscat:請看看刑訴,別亂用搜索票這詞彙。 59.114.45.165 11/06 10:17
推 bloodhell:強行進入民宅不用依據只要穿制服就好? 203.67.219.56 11/06 10:18
對 行政執行法第36條有規定 不要再自以為是了
→ bloodhell:嗯 是我用詞錯誤 不過我是想說依據 203.67.219.56 11/06 10:18
→ alwayscat:警察職權行使法。 59.114.45.165 11/06 10:19
→ bloodhell:況且 問北投分局長 他自己也說不出法源 203.67.219.56 11/06 10:19
警察說不出口 不代表法律就沒有規定
→ alwayscat:去看看就知道依據在哪。 59.114.45.165 11/06 10:19
→ alwayscat:那種老警察混吃等死,懂什麼法律。 59.114.45.165 11/06 10:19
→ bloodhell:只說取締噪音???那是環保局的事... 203.67.219.56 11/06 10:19
→ alwayscat:依據一定有,重點是比例原則問題。 59.114.45.165 11/06 10:20
→ alwayscat:行使職權有無過當...等等的。 59.114.45.165 11/06 10:20
→ bloodhell:老警察不懂法律 所以 可以亂抓人??? 203.67.219.56 11/06 10:20
警察不懂法律 不代表你就懂
→ bloodhell:嗯 這我就同意 有牽強的依據 然後過當 203.67.219.56 11/06 10:21
你認為牽強=/=牽強 不然可以起訴去看看法院同意不同意你的認定
→ alwayscat:你不懂嗎?他只是搞不清楚法條,事實上 59.114.45.165 11/06 10:22
→ bloodhell:言簡意賅的條文 所以可以有不同解釋... 203.67.219.56 11/06 10:22
那麼你可以去提訴訟 看看法院的解釋釋不釋就釋你的解釋
→ alwayscat:法律一樣存在。 59.114.45.165 11/06 10:22
→ alwayscat:我聽你這樣講就知道你還沒去看了 59.114.45.165 11/06 10:23
→ alwayscat:依據不會遷強,重點是行為有無逾越 59.114.45.165 11/06 10:23
→ bloodhell:嗯 基本上 法規一直存在是沒錯執行瑕疵? 203.67.219.56 11/06 10:24
執行上是否有瑕疵 才是爭論的焦點 你終於搞清楚重點了 XD
→ alwayscat:或者有無其他的替代選擇 59.114.45.165 11/06 10:24
→ alwayscat:對,執行可能有瑕疵。 59.114.45.165 11/06 10:24
→ bloodhell:我同意 所以 警的瑕疵大??? 203.67.219.56 11/06 10:25
你認為瑕疵大 我不認為 你可以去看看法院是不是同意你的認為
→ alwayscat:如果唱片店主不符警方行為,可提告。 59.114.45.165 11/06 10:25
→ alwayscat:不一定,要看保護的法益而定。 59.114.45.165 11/06 10:25
→ bloodhell:也是 剛剛重新看過了的確瑕疵層面大很多 203.67.219.56 11/06 10:26
→ alwayscat:這是法益權衡的問題,不是看起來怎樣 59.114.45.165 11/06 10:26
→ bloodhell:但是 用那幾條就強制 台灣警察效率真好 203.67.219.56 11/06 10:26
→ alwayscat:如果不這樣,要警察沒用。 59.114.45.165 11/06 10:27
→ bloodhell:而且 算是可以馬上想到兒執行 欣慰 203.67.219.56 11/06 10:27
外頭已經有違法集會遊行 民進黨又刻意鼓動 還有人懸賞丟蛋獎金
對照王定宇事件 馬上執行是很應該的
→ bloodhell:但是 常過於被放大 法院也忙的哩@@" 203.67.219.56 11/06 10:28
→ alwayscat:馬上想不到的是廢物,不懂法規也是廢物 59.114.45.165 11/06 10:28
→ alwayscat:常被放大?放大不是你在講的 59.114.45.165 11/06 10:28
→ bloodhell:不能說放大 而是立即強制執行... 203.67.219.56 11/06 10:28
→ bloodhell:嗯...所以...結論是廢物抓廢物? 203.67.219.56 11/06 10:29
有立即的危險 當然應該立即執行
→ alwayscat:警察臨檢飆仔,你會覺得迫害人權嗎? 59.114.45.165 11/06 10:29
→ bloodhell:這樣似乎就說的通...兩邊都有瑕疵??? 203.67.219.56 11/06 10:29
→ alwayscat:有沒有瑕疵,是比例原則問題 59.114.45.165 11/06 10:30
→ bloodhell:是好事 不過執行上 就因個人而異 203.67.219.56 11/06 10:30
→ alwayscat:端視保護的法益何者為大,還有有無更好 59.114.45.165 11/06 10:30
→ alwayscat:的替代手段。 59.114.45.165 11/06 10:31
→ bloodhell:安全騎重車也會被酸感覺不好但他們也苦 203.67.219.56 11/06 10:31
→ bloodhell:同意a大 但接下來是否著手改善員警素質? 203.67.219.56 11/06 10:32
→ bloodhell:感覺 這點一直薄弱 才會這樣發生 203.67.219.56 11/06 10:33
推 alwayscat:啊..我坦白說好了,你們對員警太苛刻了 59.114.45.165 11/06 10:33
→ bloodhell:人民觀感真的很差畢竟人民不會天天K法律 203.67.219.56 11/06 10:33
→ alwayscat:事實上警察就是站在那邊,不過去就沒事 59.114.45.165 11/06 10:34
→ alwayscat:你以為警察喜歡整晚在那邊保護阿共嗎? 59.114.45.165 11/06 10:34
→ bloodhell:因為有執法權力 所以放大檢視 203.67.219.56 11/06 10:34
人民觀感很差 = = 又自以為代表人民了
建議不妨去提個罷免 看看你的看法是不是人民的看法
→ alwayscat:他們也不願意啊,誰願意啊 59.114.45.165 11/06 10:34
→ bloodhell:我相信有好警察 但整體真的要加強 203.67.219.56 11/06 10:35
→ alwayscat:重點是他們不是完人,在那種情況誰能完 59.114.45.165 11/06 10:35
→ alwayscat:美判斷? 59.114.45.165 11/06 10:35
→ alwayscat:當你看到一個人張牙舞爪衝向你,你難道 59.114.45.165 11/06 10:35
→ bloodhell:感覺有實太軟有時又太超過 表準落差 203.67.219.56 11/06 10:35
→ alwayscat:會先思考"要怎麼做最好"嗎?不可能。 59.114.45.165 11/06 10:35
→ bloodhell:嗯 我能體會他們的辛苦... 203.67.219.56 11/06 10:36
→ alwayscat:這就是今天的情況嘛,能怪警察嗎? 59.114.45.165 11/06 10:36
→ alwayscat:我會這樣說是因為那種場合我參與過... 59.114.45.165 11/06 10:36
→ alwayscat:要維持理性和平和比登天還難... 59.114.45.165 11/06 10:37
→ bloodhell:嗯 其實 不能完全怪 但也不能不說瑕疵 203.67.219.56 11/06 10:37
→ alwayscat:幾秒內要下判斷,避免衝突擴大,誰能判 59.114.45.165 11/06 10:37
→ alwayscat:斷的多完美,又不是在演電影... 59.114.45.165 11/06 10:37
→ bloodhell:但局長來亂的 取締噪音 算是來亂的吧??? 203.67.219.56 11/06 10:38
→ alwayscat:瑕疵一定有,坦白說我也很不爽啦... 59.114.45.165 11/06 10:38
→ alwayscat:他一時背不出法條啦...那種場合難免... 59.114.45.165 11/06 10:38
→ bloodhell:我是指 其實它根本不懂 203.67.219.56 11/06 10:38
→ bloodhell:喔喔 了解 203.67.219.56 11/06 10:39
→ alwayscat:做到局長要不懂職權行使法很難啦 59.114.45.165 11/06 10:39
→ alwayscat:不過他想唬弄人的心是可以確定的 59.114.45.165 11/06 10:39
→ bloodhell:期待事後發展囉 其實只希望他說明或道歉 203.67.219.56 11/06 10:39
→ alwayscat:我只能說瑕疵一定有,這都可以司法解決 59.114.45.165 11/06 10:40
→ bloodhell:因為這種引錯條文的說明 真的很窘 203.67.219.56 11/06 10:40
→ alwayscat:沒錯,警察有正確告知的義務,不容否認 59.114.45.165 11/06 10:40
警察並沒有對媒體說明的義務 只有對當事人說明的義務
dpp裡面有一堆律師 這些法規不會不懂 它們只是想來鬧而已 本來就不該客氣
→ bloodhell:嗯嗯嗯 難的遇到中懇的好人 豁然開朗 203.67.219.56 11/06 10:40
※ 編輯: manfale 來自: 202.39.226.12 (11/06 10:41)
推 alwayscat:就算來鬧還是那句話,依法行政。 59.114.45.165 11/06 10:42
→ alwayscat:法治國不容許狗咬狗的行為。 59.114.45.165 11/06 10:42
→ zebirlin:DPP的律師民代說 DPPer有逮捕警察權利喔! 61.227.68.190 11/06 10:45
推 bloodhell:z大 真的假的 哪一篇??? 203.67.219.56 11/06 10:46
→ bloodhell:如果是這樣 應該撻伐這樣的言論 203.67.219.56 11/06 10:47
→ zebirlin:我在18252已PO過 不然上網搜尋王定宇新聞 61.227.68.190 11/06 10:47
→ bloodhell:我倒是覺得a大就中懇很多 203.67.219.56 11/06 10:47
→ zebirlin:是18258 sorry打錯 61.227.68.190 11/06 10:48
推 alwayscat:我總不能因立場問題就在法律上說謊吧^^" 59.114.45.165 11/06 10:51
推 bloodhell:嗯 我倒是不認同王定宇激進的言論... 203.67.219.56 11/06 10:51
→ bloodhell:呵 好了 該趕去Lab了 學校的ip不能上 203.67.219.56 11/06 10:51
→ alwayscat:加油,掰掰。 59.114.45.165 11/06 10:51
→ bloodhell:總之 沒有謾罵的討論 讓人心曠神怡 203.67.219.56 11/06 10:52
→ bloodhell:謝^^" 203.67.219.56 11/06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