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ieChang:應該不是要改成你說的那樣吧= =?140.113.244.179 11/09 14:59
→ starcloud:應該說改成這樣才是合理的 如果不是 我140.113.128.195 11/09 15:00
→ starcloud:就反對改成報備制140.113.128.195 11/09 15:00
推 pinkyho:同意阿使用者付費原則 原來是大家公用 210.202.24.97 11/09 15:02
→ pinkyho:現在依照申請者的自由意志轉為私用 因該 210.202.24.97 11/09 15:02
→ pinkyho:收取部份的費用支付維安清潔跟補償其他用 210.202.24.97 11/09 15:03
→ pinkyho:路人的權益 210.202.24.97 11/09 15:04
→ pinkyho:不然台北市還真衰小 幾乎大的都在台北 210.202.24.97 11/09 15:04
※ 編輯: starcloud 來自: 140.113.128.195 (11/0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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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llen1985:恩 很好的想法 114.44.12.68 11/09 15:13
推 urabon:很多公司都把工廠設在南部 總部設在台北市 122.116.60.199 11/09 15:23
→ urabon:台北市才爽呢 有稅收可以拿 污染都給南部 122.116.60.199 11/09 15:24
→ starcloud:樓上轉移話題140.113.128.195 11/09 15:27
推 yyla:若將集會遊行視為人民基本權利 集會者付費就 24.42.123.47 11/09 15:32
→ yyla:似有衝突吧? 我行使已有的權利還要繳錢? 24.42.123.47 11/09 15:33
→ starcloud:如果妳自己買一塊地 蓋一條自己的馬路140.113.128.195 11/09 15:35
推 dany9177:但土地又不是自己的?所以要付費? 61.227.119.193 11/09 15:35
→ starcloud:當然就不用繳錢了 我應該說得很清楚140.113.128.195 11/09 15:35
→ dany9177:私有土地不用付清潔費?XD 61.227.119.193 11/09 15:35
→ dany9177:我滿贊成以後在自己家遊行然後po上網。 61.227.119.193 11/09 15:36
→ starcloud:你需要為占用其他使用者的社會資源負責140.113.128.195 11/09 15:36
→ starcloud:如果是公有土地 那憑什麼Y大你集會遊行140.113.128.195 11/09 15:37
→ starcloud:可以剝奪其他人使用的權利呢140.113.128.195 11/09 15:37
→ zebirlin:推你 問題是DPP只想享受權利不想負責任 61.227.76.124 11/09 15:58
推 yyla:回S大 因為我們同意每個人都擁有這個集會的權 24.42.123.47 11/09 23:45
→ yyla:利 所以當有人行使的時候 其他人會給予尊重 24.42.123.47 11/09 23:46
→ yyla:忍受一時之不便 這是我的想法 24.42.123.47 11/09 23:47
推 aerocasper:大推你這方法!以後應該不會有人敢隨便 118.170.142.54 11/10 21:46
→ aerocasper:虎爛百萬人大遊行了吧~ 118.170.142.54 11/10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