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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親口過說是公款??????? 這要跳針多少次呀!!! 我看到第二句就知道原PO整篇都屬廢文了 還跟這種人浪費時間幹嗎? 大家省省力氣吧 時間都過去多久了 到現在發言還搞不清楚狀況 根本是民進黨給你什麼資訊 你就信什麼資訊 當初就是民進黨說啥馬英九說過特別費是公款 結果民進黨徒就啥都信了 但是一調出民進黨說的發言影片來看 馬英九根本沒說過特別費是公款 但是民進黨就是有辦法自己變出這一句 不過事實證明這一招對民進黨徒有用 所以事後又發生民進黨將馬英九辯論時的發言惡意剪輯後播出的低劣手段 當然民進黨徒可又信得不得了 雖然調出來原始影片檔證明馬英九的談話並非如此 但是每隔幾天民進黨徒就要出來跳針一次 醒醒吧~ ※ 引述《yipi1357 ()》之銘言: : 馬英九爆發特別費時 : 當初還親自親口說這是公款 : 過了幾天 經過高人指點 : 改口變私款 然後再捐一大筆錢 : 檢調就以捐款支出大於特別費 判無罪 : 其中的矛盾 : 當初馬英九原本真的認定這是為公款 : 但看之前的縣市長的使用方式 : 就跟者使用同樣方式 : 1.當初核銷特別費是以私人用途來核銷 : 實際上呢?很有可能真的也是用於私人用途 : 但一定要有人來說這是自己做的 : 余文因此揹了這個黑鍋 : 2.當初捐款總額可能跟本沒大於特別費 : 可是馬英九再爆發事件後 : 捐出了一筆巨額捐款 : 用意在於讓捐款大於特別費 : 但這樣合理嗎? : 那是不是以後貪污的人 : 都可以靠這樣的方式脫罪 : 3.為什麼公款可以匯入私款然後合理? : 在政府機關真的可以這樣做嗎? : 把公家的錢都會入自己的帳戶 : 然後再由自己的帳戶支出 : 這樣真的對嗎? : 4.用私人名意捐款可以享有減稅的優惠 : 加上馬英九捐款是用來收買聲望用 : 讓大家知道馬英九樂意捐款助人 : 有助於政治目的的達成 : 這在某角度看用私人名義來捐款也是一種私人用途 : 除非是以台北市政府名義來捐款比較合理 : 最後 再問一句 : 馬英九真得無罪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62.54
jackydai:馬英九沒說過那是公款嗎? 218.173.97.23 11/26 18:31
yipi1357:http://kuso.cc/4278 118.161.224.56 11/26 21:40
aerocasper:原PO跳針唷~老馬有說過是公款!! 140.96.32.62 12/03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