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t1000 (小p)
看板DPP
標題[討論] 對致靚有利的部份也該被考量吧
時間Fri Dec 12 20:43:31 2008
不配合的部份該加重刑責
配合的部份,及法律規定可減刑的部份也該減輕其刑
而不是只心證採用對被告有利部份
或受輿論壓力全部心證採用對被告不利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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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174.82
→ aasa:請問哪裡配合了?只是人出現這樣叫配合嗎? 71.102.172.71 12/13 01:02
推 warlord:不不不 他們兩口子肯回來就算配合了~ 61.229.119.109 12/13 04:26
→ warlord:她倆肯回來簡直笨到可以 還不如學王又曾 61.229.119.109 12/13 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