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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greige (風無相)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寄信到中國去的郵件~~~ 時間: Wed Dec 17 14:31:19 2008 要不要參考一下 陳小扁總統時期的大法官的解釋? (據說都是他選的) 釋字618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618 相關法條: 憲法第七條: 中華民國人民 無分男女 宗教 種族 階級 黨派 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解釋爭點: 兩岸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前段規定違憲? (有無違反平等原則)(憲7)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 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 (構 ) 人員及組織政黨;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不得擔任情報機關 (構) 人員,或國防機關 (構) 之下列人員: 增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 事務處理 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超簡略大綱=>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人華民國人民 規定其非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不能選公職 有無違反平等原則> 理由書: 本件聲請釋憲之標的,關於兩岸關係條例部分,乃聲請宣告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修正公 布之該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前段規定違憲。該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前段係關於大陸地 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 擔任軍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等規定。惟影響本件原因案件之裁判結 果者僅其中限制擔任公務人員部分,爰依本院釋字第三七一號、第五七二號及第五九0號 解釋之意旨,本件僅就該部分之規定是否違憲為審查,其餘部分不在本件解釋範圍內,合 先敘明。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為憲 法第七條所明定。其依同法第十八條應考試服公職之權,在法律上自亦應一律平等。惟此 所謂平等,係指實質上之平等而言,立法機關基於憲法之價值體系,自得斟酌規範事物性 質之差異而為合理之區別對待,本院釋字第二0五號解釋理由書足資參照。且其基於合理 之區別對待而以法律對人民基本權利所為之限制,亦應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比例原則 之要求。惟兩岸關係事務,涉及政治、經濟與社會等諸多因素之考量與判斷,對於代表多 元民意及掌握充分資訊之立法機關就此所為之決定,如非具有明顯之重大瑕疵,職司法律 違憲審查之釋憲機關即宜予以尊重。 八十年五月一日制定公布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修正公 布改列為第十一條)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 ,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八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公布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 條例即係依據上開憲法增修條文之意旨所制定,為國家統一前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 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處理之特別立法。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修正公布之該條例 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前段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 籍滿十年,不得擔任公務人員部分(與八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制定公布之第二十一條規定 相同),乃係基於公務人員經國家任用後,即與國家發生公法上職務關係及忠誠義務,其 職務之行使,涉及國家之公權力,不僅應遵守法令,更應積極考量國家整體利益,採取一 切有利於國家之行為與決策,並鑒於兩岸目前仍處於分治與對立之狀態,且政治、經濟與 社會等體制具有重大之本質差異,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民眾福祉暨維護自由民主之憲政 秩序,所為之特別規定,其目的洵屬合理正當。基於原設籍大陸地區人民設籍臺灣地區未 滿十年者,對自由民主憲政體制認識與其他臺灣地區人民容有差異,故對其擔任公務人員 之資格與其他臺灣地區人民予以區別對待,亦屬合理,與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及憲法增 修條文第十一條之意旨尚無違背。又系爭規定限制原設籍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 有戶籍滿十年,作為擔任公務人員之要件,實乃考量原設籍大陸地區人民對自由民主憲政 體制認識之差異,及融入臺灣社會需經過適應期間,且為使原設籍大陸地區人民於擔任公 務人員時普遍獲得人民對其所行使公權力之信賴,尤需有長時間之培養,若採逐案審查, 非僅個人主觀意向與人格特質及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認同程度難以嚴密查核,且徒增 浩大之行政成本而難期正確與公平,則系爭規定以十年為期,其手段仍在必要及合理之範 圍內。至於何種公務人員之何種職務於兩岸關係事務中,足以影響臺灣地區安全、民眾福 祉暨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釋憲機關對於立法機關就此所為之決定,宜予以尊重,系爭法 律就此未作區分而予以不同之限制,尚無明顯而重大之瑕疵,難謂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規 定之比例原則。 關於各級法院法官聲請本院解釋法律違憲事項應以本院釋字第三七一號解釋為準 ,其聲請程式準用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業經本院釋字第三七一 號解釋在案。本件聲請法院係依本院釋字第三七一號解釋意旨聲請解釋憲法(釋憲聲請書 第三頁貳、四參照)。是行政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 並非聲請法院於原因案件之 裁判上或本件聲請解釋程序上所應適用之法律,故此一部分違憲審查之聲請,依本院釋字 第三七一號、第五七二號及第五九0號解釋意旨,應不予受理。 當然 如果你想說 憲法和法律都錯了 那就難溝通了 憲法和法律都指出 兩岸是一個國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3.99
Pet:XD 12/17 14:32
recx:想統一自己去 不送 12/17 14:33
prophet:憲法又怎樣,那時候寫的憲法早就該修了 12/17 14:34
Liaooo:想當中國人,我可以幫你出機票錢,別把我家鄉賣了 12/17 14:34
解釋日期 2006 11月 3日 (兩年前而已) ※ 編輯: greige 來自: 61.216.13.99 (12/17 14:36)
gotoo:憲法也是人定的,不是聖旨ok? 12/17 14:35
但是要遵守 法律違反憲法 就無效
prophet:另外不是舉陳水扁時期的釋憲就能證明什麼,再怎麼解釋還不 12/17 14:36
Seraphy:是一個國家 可是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12/17 14:36
※ 編輯: greige 來自: 61.216.13.99 (12/17 14:37)
prophet:還不是一樣解釋一本不合時宜的憲法 12/17 14:37
sshwann:還不是在跳針.. 12/17 14:37
prophet:遵守憲法,是建立在那本憲法合法合宜,訂定那本憲法跟現在 12/17 14:38
loveshih:憲法又不是總統定的 12/17 14:39
prophet:的情況差多少,要怎麼遵守,主權範圍都不一樣了...笑話 12/17 14:40
trinity1103:憲法跟法律都指出,兩岸都同屬"中華民國" 12/17 14:40
所以說了 憲法和法律都指出兩岸是同一國 但卻有人在一直說 憲法不對 法律不對 很難溝通啊 ※ 編輯: greige 來自: 61.216.13.99 (12/17 14:41)
trinity1103:請不要故意忽略國名或連國名都不敢提 12/17 14:41
trinity1103:哪一國請你講清楚~ 不要混淆視聽 12/17 14:41
charley80515:這部憲法定立之初有受到現在被憲法規範地區人民的參 12/17 14:41
八十年五月一日制定公布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修正公 布改列為第十一條)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 ,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八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公布之33m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 八十五年是...沒有台灣的代表參與?
prophet:還有之前你引用的"國家統一前",是引用中華民國的法律吧 12/17 14:42
mikejr:兩岸主權名稱皆異變已久 主張不合時宜沒有問題啊 科科 12/17 14:42
charley80515:與嗎? 12/17 14:42
trinity1103:再者你拿這條來狡辯,也遮掩不了有人故意忽略ROC的事實 12/17 14:42
prophet:那所稱"國家"是指中華民國吧,連中華民國都說不出口..笑話 12/17 14:42
mikejr:硬拿沒修改的理想中的統一憲法來聊老實說沒意義 12/17 14:43
所以早說了 憲法和法律都說 兩岸同一國 而有人認為憲法 法律不合你意 就不對 修法啊 如果票數夠多 ※ 編輯: greige 來自: 61.216.13.99 (12/17 14:44)
trinity1103:愛講兩岸是同一國,就請大方的講出是同屬"中華民國" 12/17 14:43
prophet:同意樓上 12/17 14:43
trinity1103:不要學執政的小峱峱,連我們是哪一國都不敢講 12/17 14:44
prophet:不要每次都偽裝"中國"...行統戰之實 12/17 14:44
trinity1103:就算是"一中各表",也請這岸政府要堅持表述"中華民國" 12/17 14:44
greige:這只談到 兩岸是同一國 其它細節 再說 12/17 14:45
mikejr:...好笑 這不是不合我意 這和部分現實根本背離已久 該改 12/17 14:46
sshwann:死巴著文字解釋有意義嗎 不符合現實就是不合阿 12/17 14:46
trinity1103:你是白痴嗎? 你引用的是中華民國法律所稱的"我國" 12/17 14:46
charley80515:另外所謂國際法人格的中國包含台灣的依據在哪? 12/17 14:47
並鑒於兩岸目前仍處於分治與對立之狀態 以法論法吧? 陳小扁時期的大法官 在理由書有說 好歹看完再來談喔~ ※ 編輯: greige 來自: 61.216.13.99 (12/17 14:49)
trinity1103:指的當然就是"中華民國"~ 哪來"其他細節再說"? 12/17 14:47
prophet:細節再說勒...科科...不敢說就"再說"...有你的 12/17 14:47
trinity1103:一部法律,你只引你想看到的部份,其他當做看不見? XDD 12/17 14:48
當然你也可以引用你想講的法條 拿出來再說 多少證據說多少話 這些是說明兩岸是同一國家
prophet:greige:只能說 國家統一前 其它細節 再說 12/17 14:48
charley80515:中華民國政權現況是在爭取中國代表權嗎? 12/17 14:48
mikejr:這是視中國為台灣的一部份的憲法 你硬凹相反沒用 *.* 12/17 14:48
trinity1103:統派獨派垃圾程度是同等級的 12/17 14:49
※ 編輯: greige 來自: 61.216.13.99 (12/17 14:50)
jorden:不合時宜的憲法 12/17 14:49
trinity1103:大法官還是中華民國的大法官~ 你連這點認知都沒有 12/17 14:49
prophet:greige:只能說 國家統一前 其它細節 再說 12/17 14:50
trinity1103:兩岸是同一國家~ 同是中華民國阿~ 你連這都不敢講?! 12/17 14:51
greige:這只談到 兩岸是同一國 其它細節 再說 12/17 14:45
※ 編輯: greige 來自: 61.216.13.99 (12/17 14:51)
greige:多少證據說多少話 這指出 兩岸是同一國 12/17 14:52
prophet:同一個國家是哪一個國家?國名是什麼?你也說說看啊... 12/17 14:52
trinity1103:你用中華民國法律,然後說"國名再說"~笑死人的智障邏輯 12/17 14:52
bilibala:法律不能牴觸憲法,不過不代表憲法就沒問題 12/17 14:52
憲法有問題 就去修憲 ※ 編輯: greige 來自: 61.216.13.99 (12/17 14:52)
bilibala:有人說不修憲嗎?你還真奇怪哩! 12/17 14:53
沒修前 就是要遵守 ※ 編輯: greige 來自: 61.216.13.99 (12/17 14:53)
trinity1103:小朋友,別再閃躲了~ 講出中華民國很羞恥嗎? 12/17 14:53
多少證據說多少話 中華民國的法律和憲法指出 兩岸同一國 ^_^ ※ 編輯: greige 來自: 61.216.13.99 (12/17 14:54)
sshwann:結論出來了阿 你就抱著憲法自爽吧 12/17 14:54
trinity1103:小朋友,別再閃躲了~ 講出中華民國很羞恥嗎? 12/17 14:54
trinity1103:小朋友,別再閃躲了~ 講出中華民國很羞恥嗎? 12/17 14:54
mikejr:他只是想拿舊法壓人而已 反正現實是怎樣大家都很清楚 科 12/17 14:54
舊法? 現在在用的憲法和法律是舊法? 可以拿 新法出來看一下嗎? ※ 編輯: greige 來自: 61.216.13.99 (12/17 14:55)
trinity1103:小朋友,別再閃躲了~ 講出中華民國很羞恥嗎? 12/17 14:55
憲法第七條: 中華民國人民 無分男女 宗教 種族 階級 黨派 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請看本文一開始就說了喔 ※ 編輯: greige 來自: 61.216.13.99 (12/17 14:55)
trinity1103:小朋友,別再閃躲了~ 講出中華民國很羞恥嗎? 12/17 14:55
zoonead:原PO不用在意 事實真的是這樣 才會有台獨的存在意義 12/17 14:56
bilibala:要遵守很簡單啊,先拿去跟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十三億人說請 12/17 14:56
trinity1103:小朋友,別再閃躲了~ 講出中華民國很羞恥嗎? 12/17 14:56
trinity1103:小朋友,別再閃躲了~ 講出中華民國很羞恥嗎? 12/17 14:56
greige:XDDDDD 12/17 14:56
bilibala:遵守這套憲法,做不到少來這裡打嘴炮啦! 12/17 14:57
trinity1103:小朋友,別再閃躲了~ 講出兩岸同屬中華民國很羞恥嗎? 12/17 14:57
trinity1103:小朋友,別再閃躲了~ 講出兩岸同屬中華民國很羞恥嗎? 12/17 14:58
trinity1103:小朋友,別再閃躲了~ 講出兩岸同屬中華民國很羞恥嗎? 12/17 14:58
trinity1103:小朋友,別再閃躲了~ 講出兩岸同屬中華民國很羞恥嗎? 12/17 14:58
mikejr:跟不上現實的法律是舊還是新? 科科 12/17 14:58
這些都是正在用的憲法和法律耶~ 拿個新法出來吧? 有沒有跟上理實不是你講就算的 不服氣就去修法
bilibala:廢到不行的統派廢渣,只會把頭埋到土裡而已 12/17 14:59
trinity1103:小朋友,別再閃躲了~ 講出兩岸同屬中華民國很羞恥嗎? 12/17 15:00
trinity1103:小朋友,別再閃躲了~ 講出兩岸同屬中華民國很羞恥嗎? 12/17 15:00
※ 編輯: greige 來自: 61.216.13.99 (12/17 15:01)
trinity1103:小朋友,別再閃躲了~ 講出兩岸同屬中華民國很羞恥嗎? 12/17 15: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3.99
starcloud:可以看得出來台灣民眾的法治都在腦袋後140.113.128.195 12/17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