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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eyilung (自由)》之銘言: : ※ 引述《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 甚至在選陪審團的過程中也會刻意挑掉一些顯有偏見的人 : : 不過你動動腦筋想一下,你是陪審團成員,已經聽到耳朵裡去的你可能輕易忽略掉嗎? : : 挑掉有偏見的人?真的挑的掉嗎? : 你這裡講的是此文突顯美國陪審團制度有問題,所謂「常見的疑慮」.. : 盡管法官/法院在審訊過程中盡量保持中立,但陪審團成員無法忽略自己的偏見。 ^^^^^^^^^^^^^^^^^^^^^^^^^^^^^^^^^^^^^^^^^^^^^^^^^^^^^^^^^^^^^^^^^^^^^^^ 這是陪審團制度最大的缺點跟疑慮 在辛普森案前後比較下更明顯 偏見....辛普森案重點在偏見嗎? 『偏見影響』只是我用來一般性陳述陪審團缺陷的用語 在辛普森這個個案,阿共這篇文章認為關鍵在『律師團能力』, 我也認同這是陪審團制最大的問題 律師能力影響有罪與否判決,誠然在台灣這種法官斷案的狀況下也會產生這種狀況 但是因為陪審團制斷案的是一般鄉民而非職業法官,所以更容易受影響 : 造成強佔他人物品有可能會最終導致他被判15年至終身監禁。 : 當然過程是陪審團先定罪,然後法官再去量刑。 : 但是,原文看來卻不是這意思: : 辛普森因為先前的殺妻案證據不足無法定罪, : 這次強佔他人物品罪證確鑿,讓陪審團有機會做復仇性的判決,以彰顯正義。 : 該文在贊揚陪審團制度,在趁機揶揄美國的法治無法將壞人定罪, ^^^^^^^^^^^^^^^^^^^^^^^^^^^^^^^^^^^^^^^^^^^^^^^^^^^^^^^^^^^ : 最後只好靠陪審團、靠民意"搞定"辛普森。 ^^^^^^^^^^^^^^^^^^^^^^^^^^^^^^^^^^^^^^ 你在說啥阿, 那請問之前讓辛普森無罪的又是哪一個團呢?去死去死團嗎? 揶揄美國法治?那邊揶揄?最後定辛普森罪的陪審團難道就不是美國法治一環? 讚揚陪審團制度?那邊讚揚?陳述陪審團容易受金錢/律師能力影響這個叫讚揚嗎? 一體兩面的事被你楞是用單線思考切成這副德行,厲害厲害 這篇文章寫的是有點亂,估計作者也不是啥巷子內的人物 不過你的理解/總結更亂,最後一句:中國人的新聞怎樣怎樣,更是笑掉人大牙 中國人就怎樣?台灣人又怎樣?你自己有比較高尚嗎? 根本人家只是在闡述辛普森前後兩案發展展現的美國司法制度特性 會看的就知道在講什麼,不會看的,連抓出來跳針問的重點都會抓錯 事實是人家文章講了那麼一大段告訴你前後兩案辛普森一方最大的差別在哪(律師團) 你視而不見,只會看到啥『搞定』辛普森 我幫你作了三句簡單的總結你也沒看到 『台灣人』的水準就是如此? : 你卻說人家在意指陪審團制度是有疑慮的??兩者論調似乎一南一北。 : : 某些嚷嚷著要在台灣用陪審團制的也可以好好想一下這個問題 : 2: 台灣鄉民的公民水準,我如果說又比美國鄉民差的遠,應該不會有人反對吧 : : 有空去看一部電影:Runaway Jury ,中譯:『跑掉的茱莉』 : : 王兆鵬寫一本『美國刑事訴訟法』也稍微翻一下 : : 然後你再回來看這篇阿共文,我相信你會有更多的體會, : : 而不是只會在那邊中國人ABCD的胡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09.62 ※ 編輯: roxinnccu 來自: 61.217.109.62 (12/19 10:49)
JanChang:r大自己不都說狀況外的講再多也是狀況外 76.119.39.246 12/19 10:46
JanChang:,何必和某人斤斤計較呢?他是那種把證據 76.119.39.246 12/19 10:46
JanChang:放在眼前他都能閤上眼皮說看不到證據的人 76.119.39.246 12/19 10:47
JanChang:,我之前在另外一板就和其他網友領教過這 76.119.39.246 12/19 10:48
JanChang:種賴皮功夫,r大還是把時間花在別的議題 76.119.39.246 12/19 10:48
JanChang:或是別的網友身上吧。 76.119.39.246 12/19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