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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ndbgs (一切都會變好的)》之銘言: : R大就錯了 : 照你的算法 : 阿扁若是從2006年開始算 : 李慶安就要以10年唯一個單位囉~XD : 從1994年擔任公職人員 : 阿扁就算給他額度最大 : 假設它選總統就是為了貪污 : 他貪8年 貪污幾年不是重點 而是貪污多少錢... 一個貪三十年連同利息在內污了100萬的人 跟一個貪三年污了100億的人 你覺得哪個比較過份? 你覺得法律上哪個人判刑會比較重?? : 那李慶安貪14年勒~^_______^ ^^^^^^^^^^^^^^^^^ 抱歉 李慶安不是貪污 請搞清楚她出問題的點. 根據我朋友的講法 法律上,李慶安不構成貪污的要件 但是可能會有偽造文書等等的刑事責任 同時可能需要把立委的薪水全部繳回國庫... 以上言論假如有錯,請板友糾正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8.80
DSNT:對這種很明顯是在亂扯的文章,你太認真了 69.123.47.84 01/14 22:40
Rigaudon:對民進黨徒認真就輸了 118.169.34.32 01/14 23:18
bimmers0:貪腐總量當然是KMT大勝嘍 XD 59.127.178.92 01/15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