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CVD (PECV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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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得理不饒人 難引發共鳴 論慶安已辭深綠仍圍國會
時間Tue Jan 20 10:27:42 2009
※ 引述《exboy11 (tt)》之銘言:
: ※ 引述《PECVD (PECVD)》之銘言:
: : 真糟糕的辯解 ,
: : 你知道自己問的問題的答案嗎 ?
: : 法律都說馬英九無罪了 ,
: : 請問綠民有什麼理由批評一個法律說他無罪的人貪污 ?
: 那奇怪 法律都還沒說阿扁有罪
: 怎嚜媒體在任照三餐罵
: 卸任也是照三餐罵
: 什麼愚蠢 奸詐 下流 貪得無饜
: 什麼極盡狠毒的名詞都罵的出來
喔 ~ 怎麼 ?
你又搞錯焦點啦 ?
原文說的是綠營雙重標準 ,
你要是想罵馬英九 奸詐 下流 貪得無饜 ,
不也要罵阿扁 奸詐 下流 貪得無饜 嗎 ?
怎麼你現在反而說不該罵阿扁 奸詐 下流 貪得無饜 ?
你現在的行為不正好印證了您雙重標準的事實 ?
媒體罵 ? 那干我屁事 ?
另外 , 馬英九跟阿扁最大的不同 ,
一個是三審定讞無罪 ,
一個是貪污案被起訴 ,
其中差別 , 您如果還說您不懂 , 實在也沒什麼好說了 .
: : 扁在位是有豁免權沒錯 ,
: : 不過這篇講的是啥 ?
: : 講的是綠營的雙重標準 ,
: : 扁在位有豁免權 , 跟綠營要不要跟扁切割有什麼關係 ?
: : 扁有豁免權 , 所以民進黨不能批評扁 ? 不能切割扁 ?
: : 這不是更好笑了 ?
: 民進黨要不要切割是綠營的事
: 關你藍營什麼事?
: 關那些藍營名嘴何事?
請不要把我抹藍 , 我是什麼顏色的你都還不知道 ,
隨便就給我個帽子戴 , 實在很糟糕 ~
回歸正題 ,
阿扁有豁免權 ,
不過只能證明阿扁在位法律不能動他 ,
阿扁在位法律不能動他 ,
就代表綠營不能批評他, 切割他嗎 ?
不是嘛 !
那如何用豁免權證明綠營不是雙重標準 ?
根本就沒辦法嘛 !
你不試圖證明綠營不是雙重標準 ,
反而又提了個 "民進黨要不要切割是綠營的事" ,
這啥 ?
要不是切割當然是你們的事 ,
只不過又被人看破手腳 ,
馬英九被起訴 , 綠營拼命攻擊 , 三審定讞無罪還是死咬不放 ,
阿扁貪污被起訴 , 綠營不敢切割不敢批評 ,
"民進黨要不要切割是綠營的事"
綠營不是雙重標準 ?
你仍然狠狠打了自己一巴掌 ~
別忘了 , 民進黨要的是 "選票" ,
"綠營" 的事 ?
怎麼 ? 票都不要了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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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ECVD 來自: 59.120.35.214 (01/20 10:28)
推 ChallengerII:馬三審無罪就讓人想到吳淑珍死不出庭 59.125.103.170 01/20 10:30
→ ChallengerII:別人都三審無罪了 她何時要出庭? 59.125.103.170 01/20 10:31
推 silveryfox99:馬三審定讞?有嗎?反正有人看不見 122.116.181.86 01/20 10:44
推 valepiy:馬不是已經定讞了? 118.168.4.157 01/20 11:01
→ hapiness8888:馬廄算三審定讞對綠支持者還是貪污的 125.224.121.10 01/20 13:47
→ hapiness8888:現行犯跟確定犯 馬永遠就是貪污犯 125.224.121.10 01/20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