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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C反分裂法 於3/14 屆四週年 他山之石 檢討我國的民主 我建議 我國應該訂立 分裂暨合併法 例如:澎湖、金、馬、台北、台南 若想獨立都可以循民主、和平、法治程序達成 --------------------------------------------------------------- 民主、平等、人權...是我國民理念 我們應當首先辯證 分裂暨合併法是否合於此理念 一個國家若沒有 分裂暨合併規定 是否就有違反人權之虞 這部分我認為很顯然,請有志之士再詳論 --------------------------------------------------------------- 具體的內容 我概述一部份 大家有建議不妨說說: 欲獨立需要 欲獨立區域公民投票 投票率X% 其中同意率X% 後即通過 通過後要分家產 領土邊界需要再磋商 勞退基金 及其他動產都應該修法分一分 有極不滿、想移民的也應該予以協助 最後 兩國應當可互相訂定 和平協議、貿易協定、... 欲合併 需要兩個國家 各自舉辦公民投票 投票率X% 其中同意率X% 後即通過 通過後要整合國家體制 大部分具體事項需要公投前磋商 以免事後反悔、紛爭 有極不滿、想移民的也應該予以協助 憲法需整合 有一個爭議是:我們無法接受我國與一個非主權獨立完整區域合併 欲與我國合併的區域 需要先完成'主權獨立完整' 例如:我國無法與沖繩合併 但可能可與日本合併 -------------------------------------------------------------- 這個 分裂暨合併法 是為了完善並貫徹我國的 民主、平等、人權 理念 並且可以大大的減少戰爭與衝突 希望有志於 民主、平等、人權、和平 板友都能認真考慮並完善 祝 日安 世界和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69.79
hamasakiayu:那要先把內亂外患罪去除掉呦XDDDD 61.31.135.79 04/02 01:53
kornai:四個字送給你 吃飽很閒 140.119.53.120 04/02 13:12
目前 中國意欲吞併我國 我國更應給中國開一扇和平方便的門--鼓勵中國循和平途徑達成 假使 我國都不開門 則 中國只有恃武力強闖一途 堵與疏 何高何低 相信板上有識之士都看得出來 同時 這是一個 超越藍綠的解決方案 許多人時常說:統獨是假議題 但是 在此 分裂暨合併法 是真議題 它可以促進民主、和平 可以讓我國擺脫統獨議題、解決藍綠爭鬥 此後 一旦有人提起統獨問題 我們可以回復:可依法辦理 統獨自此再無爭議 KMT既然以終統為訴求 更有責任推動此法案 以促成統一 否則 則有欺騙選民之虞 望 有志消弭藍綠鬥爭的板友能支持 ※ 編輯: RIFF 來自: 219.91.69.79 (04/02 14:42)
downtoearth:這改"公投法"就好.. 61.146.40.131 04/02 14:53
kornai:我常被人叫書呆 沒想到....Orz 140.119.53.120 04/02 17:31
zhim:GJ 可依法辦理! 218.175.27.67 04/03 07:45
※ 編輯: RIFF 來自: 219.91.100.137 (04/10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