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njo (疾風之狼)》之銘言:
: ※ 引述《HowChu (好球)》之銘言:
: : 是啊,跟某黨連汽油彈都出籠相較,還真的很和平
: 你確定你有看影片嗎!?還是無視叫罵一通就打混過關啊!?
那是我沒看完了,抱歉
: : 記者用語不清你也跟著瞎起哄,要告傷害罪就要走刑事訴訟程序
: : 刑事訴訟程序裡頭依照人的口述作成的書面就叫筆錄
: : 記者愛用其他名詞他家的事,法令就這樣定
: : 自由台灣引的新聞裡有這麼一段:
: : 「頭部受到撞擊的潘承佑決定提出告訴」
: : 你要是有其他消息來源歡迎提供
: : 反正我發前文時就是看這本段而立論
: : 當然,你要凹說警察是去了解不是受理也隨你
: : 還有,要質疑我的眼睛前,先問問你自己的眼在哪行嗎
: 原來如此.今天R先生拿出作為證據的自由又更正了
: 警察的說辭是.如果學生"要控告的話".警方會進行調查處理..
: 請問一下那份"控告打人"的筆錄在哪裡??
你說這個:
「因有學生宣稱被打,且準備提告,警方才進行訪談作為證據」
筆錄在哪,在你沒看到的下半段,這樣答案可以嗎?
: : 別像鸚鵡一樣學我講話,謝謝
: : 去大陸念書就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 : 憑什麼他們不能憑此學歷找更好的工作?
: 奇怪了.國家沒從他們的學費收到一毛的稅金.
: 憑什麼要跟正常納稅人享受平等權利!?
原來要繳稅才能享有一樣權利?那個法令規定的?
再來,謝長廷跑去日本留學,他的學費中華民國有收到半毛稅嗎?
為什麼他沒繳稅可以頂著京都大學法碩士的學歷
其他去歐美日的留學生可以頂的他們的外國學歷
他們又有繳稅嗎?為什麼偏偏要岐視大陸的學歷?
: : 你要告人還不作筆錄?你當開個記者會
: : 記者會上講的話就能當證據?
: : 這干李陳兩位前總統什麼事
: : 在法言法,要告人不照法律程序走,不然要怎麼做?
: 然後呢..
: 前兩位總統全省被嗆透透沒發生警察逮捕抗議者...
: 馬總統上任不到一年就發生兩次
: 如果不是馬大總統授意..警察敢這樣自作主張嗎!?
: 請不要給我顧左右而言他.謝謝
不要不懂我在說什麼就說我顧左右言他
兩個前總統任內沒發生過你要問去抗議的人有沒有被打有沒有要告人
沒有再來說嘴
: : 你好意思問我眼睛在哪?你自己都沒帶眼了還質疑別人勒
: : 我沒寫上這段:
: : 「集會遊行法哪一條把舉牌警告當集會遊行的成立要件
: : 幹議員的連法令都不會看」
: : 為什麼給你一看過之後就變「顏色不對」了?
: 你先喊這位議員去死.再來講下面的.要人不想你在看顏色發言實在有點難..
我叫他去死,然後也附上我的理由了
就是下面的:
「集會遊行法哪一條把舉牌警告當集會遊行的成立要件
幹議員的連法令都不會看」
你要選擇性忽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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