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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FF (企業戰士)》之銘言: : 呼籲; 請大家行文要和氣 要成熟,像個男子漢 不焦不躁不酸 男子漢會扣人反民主的大帽嗎? 要呼籲之前可不可以先確定你有資格講這種話 : ※ 引述《starcloud (傷心嗎?)》之銘言: : : 很明顯 基於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 我們沒甚麼問題 : : 尤其是某些人口中的泛統一的馬英九拿到了遠過半數的選票 : : 或是民意代表選舉中得到超過3/4席次的泛藍 : : 我們還有基層民代 還有地方首長選舉 : : 再現行憲政體制下 有許多足夠良好的機制可以解決統獨問題 : 不待言 kmt在目前的選舉上佔多數 : : 甚至說 除了少數人習慣用不理性 不民主的暴力手段來阻礙民主的議會進行以外 : : 大多數的問題都可以解決 : 民主不僅只是多數統治 : 你提到一個很好的問題 '暴力手段' : 推究暴力手段產生的原因 我認為 分裂機制可以解決暴力手段 民主還包括容忍異見呢,不高興對方的相反意見就要獨立 到最後就是一人一國,畢竟沒有人在所有事情上都意見一致 不能容忍相反意見,就不叫民主 : : 還有 不是把問題丟回去自己不思考就叫做回文 : : 有沒有甚麼問題都不回 換句話說也可以回文的八卦啊 : 我的哲學老師習慣用這種方法啟發我們 且因 日前我比較忙 : 待有暇 我再與其他人討論 網路行文禮節的細節 那我洗耳恭聽你對扣人帽子的高見了 : : 我也回一句 請你想一想 : : 你覺得什麼問題需要公民表決 什麼不需要呢 : 本來想讓大家討論切磋 既然沒得到回應 我提提我的看法: : 什麼問題需要公民表決 我大概提幾個方向可以考量: : 當決策的規模,影響太大時 兩方多年爭執不下時 牽涉到立國理念與人權時... : 例如:美國習慣把同性戀人權交付公民決定 : 重大事項通過公投背書 可以避免事後政黨輪替反覆 : (此時公投對KMT很有利 請廣大KMTer支持) 有國會可以吵,就讓議員們關起門來慢慢吵 台灣選立委不是讓他們來決定公投題目的 : : 我們面臨什麼樣的問題 公民表決可以達成什麼效果 : 我們面臨 國家的根本理念問題 : 國家的根本理念問題 不應該朝令夕改 : 要改也應當公投改 非讓政治人物輪流上台改 : 公民表決可以達成什麼效果- : 公投背書可以大大地避免事後反覆 政客不就選舉選出來的,要是不同黨的政客輪番上台 那也是選民的選擇,既然都選過一次了,而苦再來一次公投 : : 當然不公平 也不民主了 : : 怎麼可以硬逼某些人當跟我們一樣的國民呢? : : 所幸我們是民主的國家 : : 我們已經有良好的機制了 : : 人民有遷徙跟居住的自由 : : 太平洋沒加蓋 請 : : 憑什麼有人喊獨立我們就要分土地跟硬體設施給他 : 我提醒一點: : 中國人認為 回歸時 不想當中國人的香港人 請早日滾 : 結果造成百萬香港人棄港外逃 : 同樣的 在台灣問題上 中國也認為 台灣異意者不重要 只要島能回歸就好了 拿一篇文代表中國人,真有意思,要嘛也拿官方說法還比較有代表性 另外百萬人落跑的數字打那邊來 : 在這方面我是完全不認同這種看法的 : 我舉個香港人的看法: : : 看板 CrossStrait : : 標題 Re: [閒聊] PRC人為何愛幫CCP政府護航? : : 時間 Thu May 14 10:37:50 2009 : ※ 引述《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之銘言: : : ※ 引述《gsk3beta (lazar)》之銘言: : : : ※ 引述《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之銘言: : : : : 你不是臺灣人, 你不生於那裡, 你不居於那裡, 你甚沒有 : : : : 去過那裡. 而你說的不合乎民主, 只代表你覺得自己有權決 : : : : 定別人的身份. : : : ~~~~~~~~~~~~~~~~~~~~~~~~~~~~~~~~~~~~~~~~~~~~~`` : : : 你住九龍,沒資格管新界的歸屬.是這樣麼 : : 我也從沒有管過, 我投票選的議員是葵青區的. 所以有人說我是 : : 偽九龍人, ...... , 我經常說九龍帝國萬歲, 其實葵青區屬於新界. : : 如果新界公投要獨立是通過的話, 那我會送錦旗祝賀吧. : 連 苦求民主而不可得的香港人 都能體會[自決]的重要 : 我等 熟悉民主的人 如果不能突破思想的樊籠 那就太令人扼腕了 : 分裂就像夫妻分手.兄弟分家一樣 : 大家把東西分清楚了 和和氣氣 互道珍重後分道揚鑣 : 假使 所有的財物債務都屬於男方/兄長 或其中一方 是沒道理的 : ------------------------------------------------------------------- : 呼籲: 請支持 設立 [合併暨分裂法] : 誰應該支持設立合併法? KMT最應該支持設立合併法 : KMT既然主張統一 便應當以坦蕩.公開.開明的方式 明示統一的步驟與要件 : 統一不能交付少數人密商 不能苟合 : 誰應該支持設立分裂法? 獨派最應該支持設立分裂法 : 分裂法是自決精神的體現 也是合併法的退場機制 : 當統一後的情況不盡理想時 分裂法能指導我們回覆原狀 如果統一獨立與否可以拿上來公投 國民黨跟民進黨早就拿出來投了 目前就是不論統一或是獨立皆不可能得到過半支持 所以僵在半空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6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