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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問一次版主:這個版可以用馬島主、馬區長這種政黑式言詞嗎? ※ 引述《foshi (5 vs 35)》之銘言: : : 好不好聽, 奴役不奴役應該都不是重點 : 反正老是聽不出我的含意 : 也沒啥好說 因為沒人看的懂你到底要爭什麼? 如果你只是想爭"自由廣場"比"中正紀念堂"好聽,請便,不過是個人觀點問題 : : 惡法亦法, 法律再爛都是法律, 國家執政者帶頭不遵守法律本來就不對 : 郝先生不是已經把老賊廟改為古蹟嗎,現在改不是也違法 違什麼法了?還不說跟郝龍斌根本無關 自由時報的連結http://0rz.tw/u5YT4 連自由時報都只能說"恐"(可能)違法,真不知道你是根據什麼武斷的說違法 : 反正現在法是馬區長在搞 : 陳水扁做就是違法,馬區長作就是合法 : 當初2000,2004,外加紅衫軍,馬區長連管都不管,還送早餐去 : 馬的就是合法,笑掉大牙 你舉的這三個例子又不是馬英九發動的遊行,還要胡亂攀比? 而且你會講這種話,只更突顯你根本不了解法律跟事實 說穿了不過就是只有立場沒有是非罷了 : : 陳水扁沒經過立法院, 擅自用行政命令改名, 這就是犯法 : 馬英九還不是做所有政策通通都說是行政命令 : 原來就不是犯法,只要馬區長的就是合法 又是胡說八道,要是可以直接用行政命令來執行政策 那陳水扁就可以直接改國號啦 : 不用來談,回家種田吧 : 最近台灣的田也快被馬區長用行政命令都變更成怎樣了 : 快沒田耕了你加油點吧 標準的DPP邏輯:千錯萬錯都是馬英九的錯 : : 如果照兄臺的邏輯, 是不是只要民進黨喜歡, 可以不尊重任何法律 : : 只要民進黨喜歡, 殺人放法強姦都天經地義? : 反正照你所言,是不是也是國民黨喜歡,可以不尊重法律 : 不爽判決,我就換個法官,還說了一堆莫名其妙的理由, : 只要國民黨喜歡,殺人放火強姦都可以嗎 笑話,就是依照法律才需要走那麼多程序 不尊重法律馬英九直接要王清峰換法官就好,哪需要那麼多廢話 前面換法官才剛戰過,想不到有人連爬文都懶的爬,只會拿三神器來自我感覺良好 : 不過殺人應該是中國人比較厲害 : 從228到前兩天 : 不知道殺了多少人 : 放火強姦這種事只有你想得出來 : 大概只有你想做吧國民黨人沒人會想這樣做吧 : 民進黨人應該更不會有這樣想法 : 全世界的人連監獄裡的都討厭強姦犯 : 我希望你不要有這樣的衝動 : 不喜歡我可以用力來批評我 : 可是不要去傷害無辜的人 : 滿口仁義道德說出來的話又是殺人放火強姦的話 : 國民黨都是這些人嗎 : 太弱換人 是啊,比跳tone的確我們都太弱了 可能要找個火星來的才有辦法跟你對話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98.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