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問一次版主:這個版可以用馬島主、馬區長這種政黑式言詞嗎?
※ 引述《foshi (5 vs 35)》之銘言:
: : 好不好聽, 奴役不奴役應該都不是重點
: 反正老是聽不出我的含意
: 也沒啥好說
因為沒人看的懂你到底要爭什麼?
如果你只是想爭"自由廣場"比"中正紀念堂"好聽,請便,不過是個人觀點問題
: : 惡法亦法, 法律再爛都是法律, 國家執政者帶頭不遵守法律本來就不對
: 郝先生不是已經把老賊廟改為古蹟嗎,現在改不是也違法
違什麼法了?還不說跟郝龍斌根本無關
自由時報的連結http://0rz.tw/u5YT4
連自由時報都只能說"恐"(可能)違法,真不知道你是根據什麼武斷的說違法
: 反正現在法是馬區長在搞
: 陳水扁做就是違法,馬區長作就是合法
: 當初2000,2004,外加紅衫軍,馬區長連管都不管,還送早餐去
: 馬的就是合法,笑掉大牙
你舉的這三個例子又不是馬英九發動的遊行,還要胡亂攀比?
而且你會講這種話,只更突顯你根本不了解法律跟事實
說穿了不過就是只有立場沒有是非罷了
: : 陳水扁沒經過立法院, 擅自用行政命令改名, 這就是犯法
: 馬英九還不是做所有政策通通都說是行政命令
: 原來就不是犯法,只要馬區長的就是合法
又是胡說八道,要是可以直接用行政命令來執行政策
那陳水扁就可以直接改國號啦
: 不用來談,回家種田吧
: 最近台灣的田也快被馬區長用行政命令都變更成怎樣了
: 快沒田耕了你加油點吧
標準的DPP邏輯:千錯萬錯都是馬英九的錯
: : 如果照兄臺的邏輯, 是不是只要民進黨喜歡, 可以不尊重任何法律
: : 只要民進黨喜歡, 殺人放法強姦都天經地義?
: 反正照你所言,是不是也是國民黨喜歡,可以不尊重法律
: 不爽判決,我就換個法官,還說了一堆莫名其妙的理由,
: 只要國民黨喜歡,殺人放火強姦都可以嗎
笑話,就是依照法律才需要走那麼多程序
不尊重法律馬英九直接要王清峰換法官就好,哪需要那麼多廢話
前面換法官才剛戰過,想不到有人連爬文都懶的爬,只會拿三神器來自我感覺良好
: 不過殺人應該是中國人比較厲害
: 從228到前兩天
: 不知道殺了多少人
: 放火強姦這種事只有你想得出來
: 大概只有你想做吧國民黨人沒人會想這樣做吧
: 民進黨人應該更不會有這樣想法
: 全世界的人連監獄裡的都討厭強姦犯
: 我希望你不要有這樣的衝動
: 不喜歡我可以用力來批評我
: 可是不要去傷害無辜的人
: 滿口仁義道德說出來的話又是殺人放火強姦的話
: 國民黨都是這些人嗎
: 太弱換人
是啊,比跳tone的確我們都太弱了
可能要找個火星來的才有辦法跟你對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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