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連續羈押阿扁三次,
: 不但壓迫人權,
: 難道連證據都沒有嗎?
目前羈押只要有理由就可以了
有時理由是"為了找證據"
: 檢察官用的不是法律,
: 檢察官林怡君表示這整個案件都是良心的問題。
: 原來用良心可以代替法律執法啊?
檢察官負責的是起訴,定不定罪,執不執法,是別人的事
: 哇靠!貪婪不是每個人的天性嗎?
: 貪婪怎麼會變成犯法的事呢?
貪婪,妒忌,憐憫,羞恥心...都是人的天性
這些與生俱來的性格分成:
光明面 - 憐憫,羞恥心(對他人或大眾多有正面效果)
醜陋面 - 貪婪,妒忌 (對他人或大眾多形成不良影響)
不是貪婪變成犯法的事,是貪婪的心產生動力,去做犯法,傷天害理的事
在法律上,天性沒有錯不會犯法,但因天性去做錯事當然就錯了
在宗教上比較嚴格,有些教派持有貪婪之心就犯戒了
: 找個證據要將阿扁關起來有這麼難嗎?
個人認為要找證據有困難
因為有抓杷子(如葉局長)協助當事人
又虛構許多專案掩飾,多次召開責任分享會議...
但關起來不困難,這也是大多數台灣人選出本屆總統的重要考量點之一
佛渡有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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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一個愛情的故事
悄悄地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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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icham 來自: 124.10.35.245 (08/05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