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ris70211 (掰掰 PTT)》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olitics 看板]
: 在哪裡。結果他自己12日說了,《災害防治法》的範圍、授權及彈性都超過總統可發佈緊
: 急命令,所以沒有重複發布緊急命令的必要,言下之意,搶救八八水災用災防體系就夠了
: ,而且總統憲法法定職權也可以因為有一部法律就可以消失不見,真是令人吃驚。
請問憲法哪一條訂定說總統可以利用國家資源下"緊急命令"勘災?
可以提出來嗎? 我找來找去, 可能是我找的是中華民國憲法
似乎沒有這條
總統當然不能違犯法律, 陳水扁時期為了做秀, 加上為了選舉
把犯法當常態可能讓民進黨徒習慣了, 但是一個正常的國家元首
應該要守法
: 總統指揮軍方第一時間救災,就是馬英九可以做的,但是他卻不做。
總統指揮? 說的難聽點馬英九懂個屁, 他有比別人專業嗎?
總統又不是小叮噹啥都有, 說的白一點, 我對他的期望只是乖乖的坐個幾年
少貪點汙, 早上慢跑一下增進國民運動風氣罷了, 你叫一個公子哥研究如何救災?
你乾脆真的找匹馬去救災還比較實際, 馬最少還拖的動重物, 馬英九這方面可能就不行
我覺得他與其在這種地方做秀, 不然把這種事交給專業的團隊去做去指揮
他頂多只要指派哪個團隊去做就好了, 不需要做秀就不要做秀
反正他這種人語言也不是很靈巧, 多做秀多錯
: 第二點是勸導疏散的問題,馬英九說,以後應該有更嚴格的強制疏散標準。此言差矣!災
我想台灣的已經夠嚴格了, 只是執行的人有問題
縣市政府叫人殊散, 可是又沒有權力強迫疏散
請問, 人沒死之前誰要離鄉背井, 大家都是想, "阿, 哪有這樣嚴重"
都不願意離開, 如果政府疏散沒有強制力, 這種事情就會一遍一遍的發生
: 做出會議記錄,然後打電話、發傳真給地方,就表示自己的責任已經盡到。
不然呢? 不然要怎樣/
: 為何是勸導而不是強制?因為,大規模疏散本來就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要下很大的決
為啥? 因為台灣是民主國家~不知到這點你知不知道, 台灣還沒被中共統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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