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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reenfantast (greenfantast)》之銘言: : 聽說在大陸還沒淪陷之前 : 達賴喇嘛的資格可是有得到中華民國政府的正式承認的 : 所以在法律上 : 達賴喇嘛應該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 目前聽說西藏還是"憲法"明文規定的領土喔 : 馬政府不是一直把依法辦理掛在嘴上嗎? : 應該給達賴喇嘛一張身份證外加一本護照才對 : 這該不該算是"蒙藏委員會失職"呢? : 達賴喇嘛流亡多久了? : 又來訪台灣訪問過幾次了 : 連一張身份證都搞不定 : 還是之前有打算給達賴喇嘛身分證跟護照 : 只是他不想要? 1. 憲法沒明文規定何地是我國領土。 2. 聽說憲法整部讀完的人通常會知道這個東西 http://www.mac.gov.tw/big5/law/wr-a1.htm 當然,這規範的是一般非自由地區人民。達賴在中國是否還有戶籍,我不知道。 3. 不知道你兒子出生時,你自己不去報戶口是否也要怪戶政失職? 等你兒子能領身分證後,戶政沒把身分證送到你家門口,是否也要怪戶政失職? 等哪天你想出國時,領事事務局沒把你的護照準備好在機場等你,失職? 依法行政,什麼時候蒙委會該做的是那種事?你依的是哪部法可否分享一下? 4. 再說一次,要談法律或規定,麻煩真的去碰過再考慮要怎麼發言。 5. 你回我那篇文章我不知道你要表達什麼,故回應這篇讓你一次了解,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47.147 ※ 編輯: alwayscat 來自: 59.114.32.170 (08/31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