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reenfantast (greenfantast)》之銘言:
: 聽說在大陸還沒淪陷之前
: 達賴喇嘛的資格可是有得到中華民國政府的正式承認的
: 所以在法律上
: 達賴喇嘛應該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 目前聽說西藏還是"憲法"明文規定的領土喔
: 馬政府不是一直把依法辦理掛在嘴上嗎?
: 應該給達賴喇嘛一張身份證外加一本護照才對
: 這該不該算是"蒙藏委員會失職"呢?
: 達賴喇嘛流亡多久了?
: 又來訪台灣訪問過幾次了
: 連一張身份證都搞不定
: 還是之前有打算給達賴喇嘛身分證跟護照
: 只是他不想要?
1. 憲法沒明文規定何地是我國領土。
2. 聽說憲法整部讀完的人通常會知道這個東西
http://www.mac.gov.tw/big5/law/wr-a1.htm
當然,這規範的是一般非自由地區人民。達賴在中國是否還有戶籍,我不知道。
3. 不知道你兒子出生時,你自己不去報戶口是否也要怪戶政失職?
等你兒子能領身分證後,戶政沒把身分證送到你家門口,是否也要怪戶政失職?
等哪天你想出國時,領事事務局沒把你的護照準備好在機場等你,失職?
依法行政,什麼時候蒙委會該做的是那種事?你依的是哪部法可否分享一下?
4. 再說一次,要談法律或規定,麻煩真的去碰過再考慮要怎麼發言。
5. 你回我那篇文章我不知道你要表達什麼,故回應這篇讓你一次了解,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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