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wayscat (NorthSeven)》之銘言:
: ※ 引述《greenfantast (greenfantast)》之銘言:
: : 聽說在大陸還沒淪陷之前
: : 達賴喇嘛的資格可是有得到中華民國政府的正式承認的
: : 所以在法律上
: : 達賴喇嘛應該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 : 目前聽說西藏還是"憲法"明文規定的領土喔
: : 馬政府不是一直把依法辦理掛在嘴上嗎?
: : 應該給達賴喇嘛一張身份證外加一本護照才對
: : 這該不該算是"蒙藏委員會失職"呢?
: : 達賴喇嘛流亡多久了?
: : 又來訪台灣訪問過幾次了
: : 連一張身份證都搞不定
: : 還是之前有打算給達賴喇嘛身分證跟護照
: : 只是他不想要?
: 1. 憲法沒明文規定何地是我國領土。
憲法沒明文規定中華民國的領土...
不過卻有規定要怎麼選國代跟立委...
第二十六條 國民大會以左列代表組織之:
一 每縣市及其同等區域各選出代表一人,但其人口逾五十萬人者,
每增加五十萬人,增選代表一人。縣市同等區域以法律定之。
二 蒙古選出代表,每盟四人,每特別旗一人。
三 西藏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
四 各民族在邊疆地區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五 僑居國外之國民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六 職業團體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七 婦女團體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第六十四條 立法院立法委員依左列規定選出之:
一 各省,各直轄市選出者,其人口在三百萬以下者五人,其人口超過
三百萬者,每滿一百萬人增選一人。
二 蒙古各盟旗選出者。
三 西藏選出者。
^^^^^^^^^^
四 各民族在邊疆地區選出者。
五 僑居國外之國民選出者。
六 職業團體選出者。
立法委員之選舉及前項第二款至第六款立法委員名額之分配,以法律定之。
婦女在第一項各款之名額,以法律定之。
或許憲法沒明文規定領土的範圍...
但是卻有明文規定每個地區的國代跟立委名額...
所以憲法沒明文規定西藏是中華民國的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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