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ashin (tRoMboNe pLaYer)》之銘言:
: 最後 Calm down 大家討論事情 不要用酸的
: 另外
: 謝謝你提供這些資料
: 那麼請問一下,
: 就你這邊所列出來的
: 知識程度 也才占1/10
受不了,什麼十分之一?
這是列給法官的『量刑裁量權』的一個例示事項
十分之一你個頭
不懂的是你吧.....
不合邏輯?文明史百年的刑事責任邏輯被你當作數學來玩
自己不懂的就滾一邊去別發言,不懂的要發言態度就擺低一點
一面教訓人擺出高高在上的態度,一面自己把百年刑法發展史踩在腳下
你又算什麼?
下面簡單講一點也不期待你聽懂
一樣的東西林山田教授寫了千把頁的教科書,幾行讓你聽懂也太困難
刑法構成犯罪的三個基本要件
構成要件該當、違法性、有責性
構成要件該當指的是你的行為要符合刑法分則的要件
這很簡單也很機械,就看條文解釋而已
違法性是說你對整體法秩序的危害
在多數的犯罪中,構成要件該當就是推定有違法性
但會有構成要件該當但是對整體法秩序無危害的,ex正當防衛殺人
殺人完全該當殺人罪,但有正當防衛的阻卻違法事由所以不構成犯罪
以上都是犯罪的客觀面,最後一個有責性講的就是行為人個人因素
有責,那必須你有能力負責科以你刑責才有意義,亦即必須能期待你懂得刑事責任
簡單講就是『期待可能性』,這牽涉到很多面向
最典型的就看看刑法18條的規定,為什麼會這樣規定?
15歲的小孩立法者認為不可能懂刑事責任,
17歲的小鬼理應懂一點,
所以兩者的刑事責任就有差
80歲以上的話,超過平均壽命人老力衰腦袋多數的狀況也渾沌了
但畢竟有15歲跟81歲的『人小/老鬼大』的人精所以法律規定的是『得』減輕其刑
法官必須根據其職權根據個案對刑事責任做合義務裁量
你花那麼多成本養一個法官就是要他做個案的合義務裁量
不然你弄個機器人審案不就得了
(如果要討論現在的法官養成合不合理,那請另外開題目)
ok,那讀台大的跟讀小學畢業的
你覺得在『理解刑事責任』,亦即『期待可能性』的能力上會不會有差異?
關鍵是『期待可能性』而不是念不念台大
如果是瘖啞人念台大然後犯罪的話,那請看刑法20條,也有減刑規定
誰跟你說是不是112是這件事上的關鍵要素?那只是你自以為的理解而已
那如果關鍵是『期待(你不選擇違法)可能性』的話
考慮罪責輕重時為何不能考慮智識程度?
更何況當今被告還是總統!還是律師!我當然『能期待你比別人更懂法律』
你都是這樣的出身背景,
那當你選擇跟法律作對時,你的『與法敵對意志』,『不法意識』自然更為強烈!
量刑就是這麼量的,不然你以為是怎樣?
因為你場外有人支援所以就量輕一點?
只是說因為『智識程度差異v.s不法意識』的這個連結
沒有年齡、瘖啞、精神耗弱等生物因素這麼強烈
所以變成了個案考慮量刑的因素,由法官個案合義務裁量
阿扁要是有辦法證明自己是智識能力跟15歲小孩一樣,或是根本白痴
或是被誰附身了所以做這些事
那可以去跟法官講,說『期待我阿扁不違法是不可能』的,請判我無罪或是減刑
期待可能性、不法意識,這就是『罪責』的根本基礎
量刑的規定很多都是來自於罪責輕重的考量
用這個根本基礎去理解刑法多數的量刑規定就很容易懂
(另外有些是刑事政策的考量,未滿14歲不罰未滿18減輕也是有這個考慮
............................那又是好幾本教科書跟論文,講不完的)
Come on ,think about it.
: 雖然我知道這不是一個數學問題
: 但是這樣的法律是不合邏輯的
: 人都會犯錯 我相信你也會
: 但是你會覺得 因為你念台大 所以所受的刑罰就要重一點
: 是理所當然的嗎?
: 我不懂法律
: 但是 可以告訴我 為什麼余文 同樣是偽造文書罪
: 現在卻可以消遙在台北市政府上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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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
因為人家依法判刑,依法服刑,而且符合規定的出獄
然後行政部門的長官符合規定的任用他
不爽喔?認為以上的過程有違法喔?
法院的告發鈴,到處的政風室都為你而開,快去告發吧
或者你可以叫馬永成那些的也趕快別上訴了依法服刑,想辦法依法出獄
然後找個行政長官依法任用他XDDDD
還不爽?那去修法啊
ㄟ話說一樣的被告也是有陳鎮慧這種的阿
你為啥不問問為啥陳鎮慧沒事余文有事?
擺明搞不清楚狀況隨便發問
: 是誰被賣了還在幫人家數鈔票還不知道
^^^^^^^
就是你
不只數鈔票,還幫賣你的人辯說這賣的真好,判他的法律規定的真沒邏輯
此外,這世界上就是有不同的專業
在人家的專業領域他就是高你一等,或至少多懂你一些
不然還叫個屁專業?
你在討論某專業問題時問人家和弦、汽門什麼的這有啥意義?
那我可不可以問你什麼叫做『simple blowback』?
這就是傳聞中的亞利安辯護法嗎?
阿扁是你誰阿,判他個刑讓你連最基本的東西都忘掉了嗎?科科科
是說你緊張啥啊,這才一審而已
我話也講在前頭了,台灣的上級審通常以打下級審的槍為樂
而且較多數的狀況是往『減輕』的方向去打槍
一樣蔡守訓的判決,在馬英九案就被打槍過,只是沒打到說馬英九會變有罪罷了
這案子到上級審還有的玩咧,我認為在龍潭南港按那邊翻案的機會是不小的
但國務機要費應該就是韋小寶不練絕世武功進清宮--十死無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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