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ashin (tRoMboNe pLaYer)》之銘言:
: ※ 引述《fairybaby (精靈北鼻)》之銘言:
: : ^^^^^^^^^^^^^^^^^^^^^^^^^^^^^^^
: : 原PO真是GJ
: : 我心目中標準DPPer的心態
: : 完全無視過往眾多KMT政治人物被判刑的案件
: : 看到阿扁被判刑,於是心有不甘,只能懷疑: 法院是KMT開的
: : 我幫你丟大絕吧: 司法又死了!
: 期時該判就該判
: 但是 這樣的量邢 是否公正 是不是可以合理的懷疑呢?
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公務員侵占公有財物,可處無期徒刑和十年以上有됊 期徒刑,試問:若判決書認定之事實為真,以總統的高度,侵占這麼多錢,
你能只判十年嗎?如不能接受總統這樣的高度判這種刑,還有什麼公務員、
還要貪多少錢才能判無期徒刑?套一個辦公室同仁最常講的例子,短短兩年內
被查獲酒醉駕車六次的被告,法院都還是只判可易科罰金的6月以下有期徒刑,
那要什麼時候才會論處到最高刑度有期徒刑1年?10次?20次?
: 這個時機其實有點敏感,
: 在馬政府民調最低的時候
: 哈哈 阿扁又倒霉啦
: 沒關係 現在已經判了
: 馬XX 你的王牌已經提早用掉啦,
: 看你下次要打什麼牌
: 阿扁 早就臭掉了
: 犯錯本來就該受罰,
: 但是 不至於要羞辱人家吧
: 就好像 一個小學生
: 在教室偷了錢
: 老師除了處罰他之外,還一天到晚拿這件事來說嘴,
: 然後老師在學校表現不好,
: 沒辦法只好把這個學生報警處理,讓人家覺得他是個好老師
: 真可笑~
: 如果 把精神力氣 熱誠 ,
: 拿去做該做的事情
: 根本不需要做什麼挽回民調的手段
: 悲哀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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