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itymale (a wonderful world)》之銘言:
: 今天看到有個國立大學的教授說小林村的滅村和引水道沒關係
: 新聞卻沒有客觀的報導明為何沒關係
: 只說距七公里
: 國立大學教授難道不是公務員嗎?
: 有常識的人都知道
: 國立大學的教授也是公職
: 所以絕對不是公立第三者
: 不管結果是不是真的小林村和引水道有關
: 這件事應該要找中立專業第三者組成committe委員會
: 做出範例
: 否則就是官官相護
: 為執政黨脫罪
有常識都知道啊....
以最廣義公務員認定的國家賠償法來說,教授確實是公務員
為什麼國賠法要採最廣義認定?為了在最大極限內保障民眾的權益。
教授的任用為「行政契約」,除非身兼行政職,否則不算公務人員
公務人員的任用為需相對人同意的「行政處分」,非常簡單的差異點
再講的簡單一點,大學教授多的是照本宣科沒事打屁的講台上詐騙集團
你哪時看過這些教授被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叫去釘的?
再退一百萬步講,你這把「公務人員」當成政府打手的心態又是怎麼回事
要講常識,你是不是把政務官和事務官打在一起當撒尿牛丸了
不過就是個工作,不過就是混口飯吃,現在全台灣多少人辛辛苦苦讀書補習拼公職
這群人裡有藍也有綠,他們拼了命的苦讀是為了要去官官相護,為執政黨脫罪?
請不要拿你粗疏的「常識」來當武器貶低其他台灣人的人格
至於越域引水這舊聞,學者的文章很多,寫的很清楚的新聞也很多
你不去找,不代表別人沒說過。
以你的標準要找到中立專業的第三者,請左轉數字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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