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論的提出是何時
在英國清教徒革命時期
君權神授說玩不下去
只好拉個主權這東西出來作為統治正當性
最有名的就是霍布斯的利維坦
用一個「想像」的契約來證成人民權力的移轉
而所有國民移轉給政府的權力總和就是主權
主權是這樣玩出來的
這種東西說穿了就是當大旗,政客最愛玩的必也正名乎
後來盧梭的社會契約論我就不屁了
發展到19世紀,德國的黑格爾否定契約論
玩起了國家是自然的有機體,主權是自然的集體意志
玩到最後不過就是
主權綁國家綁政府綁政客集團
醒醒吧孩子
對普通人來說,主權從來不是什麼重要的東西
那是權力玩家拿來騙小老百姓的迷魂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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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國家消滅了,人總是還活著。只是不能稱為『國民』,而只是『人』。國家消滅之
後,最為困擾的莫過於寄生在國家當中權力機構中樞的那一群人,但若只是為了要討好他
們那些人,而要『人』來犧牲的話,宇宙之中任何角落都找不到這個道理。」
「國家是將市民的福祉與民主共和政治付諸實行的一種具體化手段,應切記國家本身的存
立,除此之外絕對沒有其他目的。自古以來,將國家視為神聖之存在的人一定是寄生在國
民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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