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DP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apollo99 (楊威利)》之銘言: : 原來白天放鞭炮會有公共危險的疑慮 : 所以警察大人要不顧危險的登上行進中的車子 : 來制止放鞭炮的人 : 還要把他銬起來才行 : 那麼以後鹽水蜂炮還可以放嗎? : 他也是有機會射向民宅呀? : 而且還會射到人喔... : 另外就是跨年時的一堆煙火秀還可以辦嗎? : 煙火放的量可是比這次多了幾十幾百倍吧... : 而且很多都是在人口住宅密集的區域... : 不知道警察會不會一樣去取締呢? 針對這件事情希望不要在有類似的言論出現了 看了真的很心痛... 到底還要怎樣的反智才滿意呢? 抗議的人放的是煙火,且由於是用手拿不是放在地上發射 所以角度成拋物線往下掉到可能傷人的道路等地 煙火爆炸是很嚇人的,不是普通的衝天砲 如果這樣警察還不取締可以嗎 一般的民眾能夠接受嗎? 這與跨年煙火、鹽水蜂炮有什麼相關呢? 警察在如今的氣氛底下綁手綁腳 就是因為就算如此明確的現行犯還能有那麼多種說法護航造成的 員警是真的被推下,煙火是真的平平射出,逮捕是真的員警被推下後 才堅決起來,與黨派無關,與議題無關,何苦護航?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38.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