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太機動了。
就算有白紙黑自寫明了又怎麼樣呢?
只要法規定的出來就由可能被破解的益天吧!
不然怎麼會已經獎好的是哪個法官辦的案又可以重新抽籤幻法官呢?
又在說已經辦過的案經過另一個地方的法官又說案情比當年那個地方法官辦的更複雜呢?
總而言之就是認知的問題罷了。
或者又可以說程趕不趕辦而已啦。
這就是台灣獎的情、裡、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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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事個視厲部方便的朋友,
跟大家一樣喜歡棒球也喜歡在網路上面發表文章,
酉些時候可能沒辦法像大家一樣選自選的那麼精準,
希望大家能夠寬宏大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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