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mchow76 (湯姆蕭)》之銘言:
: ※ 引述《guare (瓜籽)》之銘言:
: 因為你寫的東西太多了,我分幾次囘,免得搞混。
: 首先一個原則性說明:ECFA其實一點都不難搞懂,特別是辯論以後媒體上的討論非常多,
: 因此多數人其實或多或少都知道些,但是有些朋友因為某種原因不能承認自己有懂,故他
: 人說再多也沒有用。這樣的人就隨他去吧。 ^^^^^^^^^
: 可以請你說明ㄧ下是什麼原因嗎? 如果沒有就是你胡亂捏造的囉?
: 如果回答不出來也沒關係 我們也可以隨便你去的~
話需要說那麼白嗎?講白點就是有人睜眼說瞎話
: ※ 引述《tomchow76 (湯姆蕭)》之銘言:
: : 當然我也認為政府絕對有必要去和中國談判經貿問題
: : 重點是談判的過程應該要公開之後再決定要不要簽
: 中間恕刪
: : 本來民主國家人民最大 政府所有施政都要由國會監督
: : 當然要不要簽也應該是由國會和人民來決定
: 看樣子蕭兄對於雙邊或者多邊簽訂協議的國際法和慣例很不熟。
: 條約都是由談判代表去談妥,然後握有行政權責的單位就去簽署。
: 然後國會或者類似民意組織﹝像我們的立法院﹞再投票確認。這個步驟叫做ratification
: 相關訊息你可以到wikipedia用ratification當作關鍵字去搜尋,就可以找到。
: 我下面貼一個網址,省了你找資料的功夫
: http://en.wikipedia.org/wiki/Ratification
: ratification講白一點就是「批准、承認」的意思嘛 ㄧ點都不會難懂
: 隨便動手查ㄧ下字典的人都會知道 而且這是民主國家談判簽約的必要過程
你以為你把前文砍了,說過的話就可以不認帳了?
「本來民主國家人民最大 政府所有施政都要由國會監督
當然要不要簽也應該是由國會和人民來決定
不是像現在的馬總統說一定要簽 不簽經濟就一定不會好
講一堆政治文宣的口號來美化 最後還要人民來相信他?
你以為現在執政黨在國會擁有最大席次 簽約就可以不用通過國會喔?」
人家不講,你會知道馬英九要把ECFA送國會嗎?別太看的起自己行嗎?
: 當然先派代表去跟對方談啦~ 我們總不會把所有的民意代表都派出國去表決吧?
: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質疑過程序的問題 台灣如果和中國簽約必然也是遵照此模式
: 重點是簽約是不是有其必要? 然後在簽之前有沒有先徵求國會的同意
你去生一個簽約前先徵求國會同意的例子來瞧瞧好不好
: 假使說簽ECFA根本就沒有它的正當性和必要性? 那何必要簽了之後再給國會表決?
沒正當性跟必要性的理由在哪?你說了算嗎?
: 你喜歡貼新聞資料是吧? 下面這篇給您看看...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28/58/24oi0.html
然後?你要用這篇新聞說啥?是要說明馬英九的確要把ECFA送交國會審議
大家都知道,連愛跳針的民進黨主席都知道,就你不知道
所以才會說出
「你以為現在執政黨在國會擁有最大席次 簽約就可以不用通過國會喔」的蠢話
: 不論是美國還是英國﹝或者其他國家﹞都有一些『簽約以後國會沒有通過』的例子,甚至
: 美國俄羅斯之間的裁減武器協定都有不過的例子。多邊協議中,美國國會不通過最有名的
: 例子就是關於國聯的協定﹝所以美國沒有加入國聯﹞,不過那是久遠的歷史了。最近的例
: 子是京都協議﹝跟環保減炭有關﹞
: 你可否看一下你所舉的例子? 美國不加入國聯的確是被參議院否決沒錯
: 但是卻同意大部分「凡爾賽和約」的內容 比如「十四點和平原則」同意前十三點
: http://0rz.tw/uW1wX http://0rz.tw/a7mBr
: 僅有最後一點的國聯不通過而已 換句話說美國是簽約成立國聯但不加入
那邊這樣寫?
我倒是一眼就在前面的提要看到:
「美國則因其國會表決多數反對,所以也不簽凡爾賽條約。」
下面還有
「美國認為條約是歐洲的麻煩所在,而且對德國過於苛刻。1919年美國國會投票決定
絕簽署凡爾賽條約並拒絕加入國際聯盟,」
怎麼跟你說的「同意大部分「凡爾賽和約」的內容
比如「十四點和平原則」同意前十三點」不一樣呢
自己貼網頁打自己耳光,這種天才真是不多見
: 而且美國在當時已經是世界最強的國家之一了
: 強大的國家本來就可以說話不算話 事後還是會有國家願意跟它談判的
: 台灣呢? 可以這樣搞? 這不就是「美牛事件」的翻版? 一切都先簽了再說嗎?
: 到時候國會否決掉了又是國會和人民的問題? 之後還會有哪個國家敢來跟台灣談判?
: 據說美國有些議員因為台灣的「美牛事件」 決定要去WTO申訴台灣違約了
: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00122/2717481.html
: 要不要簽ECFA難道也要這樣搞?
: : 不是像現在的馬總統說一定要簽 不簽經濟就一定不會好
: : 講一堆政治文宣的口號來美化 最後還要人民來相信他?
: : 你以為現在執政黨在國會擁有最大席次 簽約就可以不用通過國會喔?
: 看樣子你不但連國際法不熟,連台灣的新聞都不熟了!請問你居住在海外嗎?
: 貼一些新聞給你
: 吳揆:6月上旬簽ECFA 6月下旬送立院審議
: http://news.cts.com.tw/cnyes/money/201005/201005040465248.html
: 事實上在雙英辯論會中馬英九就公開陳述了下面這段話
: ***********
: ECFA是綱要性的協議,基本上先簽小而必要的早期收穫條款,再一步步往後簽,不是一步
: ^^^^^^^^^^^^^
: 到位,同時由海基會與海協會本於尊嚴、對等、互惠原則簽。每次正式協商前後,會向立
: 院報告,對外說明進度,簽了之後會送立法院審議,通過之後才生效。
: ***********
: 這是中央社發的辯論全文摘要,網址如下
: http://www.cna.com.tw/ShowNews/WebNews_Detail.aspx?Type=NewsTopic&TNo=85
: 全文很長,分好幾部分。你點進去第一部分,用『立法院審議』當作關鍵字去搜尋,就可
: 以找到上面那段話。
: 我現在就針對你這個點來問 到底什麼是「早期收穫條款」? 你說ECFA很好懂
: 那就請瓜籽兄好好解釋一下 請你給我白紙黑字的條文喔! 不要再貼新聞網址囉~
: 既然說六月份上旬要簽了 現在已經五月底了 「早收清單」總可以公佈了吧?
: 還是說拿不出來呢? 還是你自己腦內補強呢? google和維基查不到很痛苦吼?
: 而且為什麼是先簽之後再送立法院審議 從來就不是先送審議再討論要不要簽?
你去找個條約是先送國會再跟外國簽的好不好
前面的凡爾賽條約是裝作沒看見嗎
: 既然你懂ratification的意思 就請政府對國會負責 而不是國會替政府收爛攤子
: 我國的法律訂定都要在立院三讀通過了 呈請總統公佈之後才會發生效力
: 國際條約的效力遠超過國內法 既然國內法之下的政府都要遵循依法行政原則了
: 哪有不先送交立院公開審查的道理? 相信這位懂國際法的大大應該很了解吧?
所以凡爾賽條約是先送各國國會之後,各國代表才簽字的?
維基是這樣寫的?難怪你會貼網頁打自己耳光了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25/5/24is6.html
: 最後還是一句話,所有客觀事實和相關資料都很容易找到,問題是,某些人因為某些原因
: 不能承認自己懂ECFA,這樣的朋友,就去看看下面這個網址就好了 ^^^^^^^^^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KDfNijDUo8
: 關於你上面貼的這個網址 我就不予置評了 我只是想跟你說 執政黨要簽什麼樣的條約
: 基本上那是它的自由 但前提是資訊公開而且受國會監督 並且不違反台灣的利益
: 我想ECFA是對部分台灣人有利的 但對國家整體幫助不大 特別是現今最嚴重的失業問題
: 不會因為簽ECFA而有所解決 所以到底簽有沒有必要呢? 實在是值得商榷...
: 並不是像現在這樣先簽再說 通不通過那是國會和人民的事
: 如果想討論 就請你找一下「早期收穫條款」具體條文內容為標的
: 如果只是貼貼網址這種互丟泥巴的方式來討論 我想這就免了.....
你連網址都貼不出來,只會胡扯
好不容易貼了幾個出來,還跟你的胡說八道不同
真不知道你有什麼臉跟人家說要討論啥的
胡扯就是胡扯,別太往自己臉上貼金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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