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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mchow76 (湯姆蕭)》之銘言: : ※ 引述《guare (瓜籽)》之銘言: : 因為你寫的東西太多了,我分幾次囘,免得搞混。 : 首先一個原則性說明:ECFA其實一點都不難搞懂,特別是辯論以後媒體上的討論非常多, : 因此多數人其實或多或少都知道些,但是有些朋友因為某種原因不能承認自己有懂,故他 : 人說再多也沒有用。這樣的人就隨他去吧。 ^^^^^^^^^ : 可以請你說明ㄧ下是什麼原因嗎? 如果沒有就是你胡亂捏造的囉? : 如果回答不出來也沒關係 我們也可以隨便你去的~ 話需要說那麼白嗎?講白點就是有人睜眼說瞎話 : ※ 引述《tomchow76 (湯姆蕭)》之銘言: : : 當然我也認為政府絕對有必要去和中國談判經貿問題 : : 重點是談判的過程應該要公開之後再決定要不要簽 : 中間恕刪 : : 本來民主國家人民最大 政府所有施政都要由國會監督 : : 當然要不要簽也應該是由國會和人民來決定 : 看樣子蕭兄對於雙邊或者多邊簽訂協議的國際法和慣例很不熟。 : 條約都是由談判代表去談妥,然後握有行政權責的單位就去簽署。 : 然後國會或者類似民意組織﹝像我們的立法院﹞再投票確認。這個步驟叫做ratification : 相關訊息你可以到wikipedia用ratification當作關鍵字去搜尋,就可以找到。 : 我下面貼一個網址,省了你找資料的功夫 : http://en.wikipedia.org/wiki/Ratification : ratification講白一點就是「批准、承認」的意思嘛 ㄧ點都不會難懂 : 隨便動手查ㄧ下字典的人都會知道 而且這是民主國家談判簽約的必要過程 你以為你把前文砍了,說過的話就可以不認帳了? 「本來民主國家人民最大 政府所有施政都要由國會監督 當然要不要簽也應該是由國會和人民來決定 不是像現在的馬總統說一定要簽 不簽經濟就一定不會好 講一堆政治文宣的口號來美化 最後還要人民來相信他? 你以為現在執政黨在國會擁有最大席次 簽約就可以不用通過國會喔?」 人家不講,你會知道馬英九要把ECFA送國會嗎?別太看的起自己行嗎? : 當然先派代表去跟對方談啦~ 我們總不會把所有的民意代表都派出國去表決吧? :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質疑過程序的問題 台灣如果和中國簽約必然也是遵照此模式 : 重點是簽約是不是有其必要? 然後在簽之前有沒有先徵求國會的同意 你去生一個簽約前先徵求國會同意的例子來瞧瞧好不好 : 假使說簽ECFA根本就沒有它的正當性和必要性? 那何必要簽了之後再給國會表決? 沒正當性跟必要性的理由在哪?你說了算嗎? : 你喜歡貼新聞資料是吧? 下面這篇給您看看...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28/58/24oi0.html 然後?你要用這篇新聞說啥?是要說明馬英九的確要把ECFA送交國會審議 大家都知道,連愛跳針的民進黨主席都知道,就你不知道 所以才會說出 「你以為現在執政黨在國會擁有最大席次 簽約就可以不用通過國會喔」的蠢話 : 不論是美國還是英國﹝或者其他國家﹞都有一些『簽約以後國會沒有通過』的例子,甚至 : 美國俄羅斯之間的裁減武器協定都有不過的例子。多邊協議中,美國國會不通過最有名的 : 例子就是關於國聯的協定﹝所以美國沒有加入國聯﹞,不過那是久遠的歷史了。最近的例 : 子是京都協議﹝跟環保減炭有關﹞ : 你可否看一下你所舉的例子? 美國不加入國聯的確是被參議院否決沒錯 : 但是卻同意大部分「凡爾賽和約」的內容 比如「十四點和平原則」同意前十三點 : http://0rz.tw/uW1wX http://0rz.tw/a7mBr : 僅有最後一點的國聯不通過而已 換句話說美國是簽約成立國聯但不加入 那邊這樣寫? 我倒是一眼就在前面的提要看到: 「美國則因其國會表決多數反對,所以也不簽凡爾賽條約。」 下面還有 「美國認為條約是歐洲的麻煩所在,而且對德國過於苛刻。1919年美國國會投票決定 絕簽署凡爾賽條約並拒絕加入國際聯盟,」 怎麼跟你說的「同意大部分「凡爾賽和約」的內容 比如「十四點和平原則」同意前十三點」不一樣呢 自己貼網頁打自己耳光,這種天才真是不多見 : 而且美國在當時已經是世界最強的國家之一了 : 強大的國家本來就可以說話不算話 事後還是會有國家願意跟它談判的 : 台灣呢? 可以這樣搞? 這不就是「美牛事件」的翻版? 一切都先簽了再說嗎? : 到時候國會否決掉了又是國會和人民的問題? 之後還會有哪個國家敢來跟台灣談判? : 據說美國有些議員因為台灣的「美牛事件」 決定要去WTO申訴台灣違約了 :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00122/2717481.html : 要不要簽ECFA難道也要這樣搞? : : 不是像現在的馬總統說一定要簽 不簽經濟就一定不會好 : : 講一堆政治文宣的口號來美化 最後還要人民來相信他? : : 你以為現在執政黨在國會擁有最大席次 簽約就可以不用通過國會喔? : 看樣子你不但連國際法不熟,連台灣的新聞都不熟了!請問你居住在海外嗎? : 貼一些新聞給你 : 吳揆:6月上旬簽ECFA 6月下旬送立院審議 : http://news.cts.com.tw/cnyes/money/201005/201005040465248.html : 事實上在雙英辯論會中馬英九就公開陳述了下面這段話 : *********** : ECFA是綱要性的協議,基本上先簽小而必要的早期收穫條款,再一步步往後簽,不是一步 : ^^^^^^^^^^^^^ : 到位,同時由海基會與海協會本於尊嚴、對等、互惠原則簽。每次正式協商前後,會向立 : 院報告,對外說明進度,簽了之後會送立法院審議,通過之後才生效。 : *********** : 這是中央社發的辯論全文摘要,網址如下 : http://www.cna.com.tw/ShowNews/WebNews_Detail.aspx?Type=NewsTopic&TNo=85 : 全文很長,分好幾部分。你點進去第一部分,用『立法院審議』當作關鍵字去搜尋,就可 : 以找到上面那段話。 : 我現在就針對你這個點來問 到底什麼是「早期收穫條款」? 你說ECFA很好懂 : 那就請瓜籽兄好好解釋一下 請你給我白紙黑字的條文喔! 不要再貼新聞網址囉~ : 既然說六月份上旬要簽了 現在已經五月底了 「早收清單」總可以公佈了吧? : 還是說拿不出來呢? 還是你自己腦內補強呢? google和維基查不到很痛苦吼? : 而且為什麼是先簽之後再送立法院審議 從來就不是先送審議再討論要不要簽? 你去找個條約是先送國會再跟外國簽的好不好 前面的凡爾賽條約是裝作沒看見嗎 : 既然你懂ratification的意思 就請政府對國會負責 而不是國會替政府收爛攤子 : 我國的法律訂定都要在立院三讀通過了 呈請總統公佈之後才會發生效力 : 國際條約的效力遠超過國內法 既然國內法之下的政府都要遵循依法行政原則了 : 哪有不先送交立院公開審查的道理? 相信這位懂國際法的大大應該很了解吧? 所以凡爾賽條約是先送各國國會之後,各國代表才簽字的? 維基是這樣寫的?難怪你會貼網頁打自己耳光了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25/5/24is6.html : 最後還是一句話,所有客觀事實和相關資料都很容易找到,問題是,某些人因為某些原因 : 不能承認自己懂ECFA,這樣的朋友,就去看看下面這個網址就好了 ^^^^^^^^^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KDfNijDUo8
: 關於你上面貼的這個網址 我就不予置評了 我只是想跟你說 執政黨要簽什麼樣的條約 : 基本上那是它的自由 但前提是資訊公開而且受國會監督 並且不違反台灣的利益 : 我想ECFA是對部分台灣人有利的 但對國家整體幫助不大 特別是現今最嚴重的失業問題 : 不會因為簽ECFA而有所解決 所以到底簽有沒有必要呢? 實在是值得商榷... : 並不是像現在這樣先簽再說 通不通過那是國會和人民的事 : 如果想討論 就請你找一下「早期收穫條款」具體條文內容為標的 : 如果只是貼貼網址這種互丟泥巴的方式來討論 我想這就免了..... 你連網址都貼不出來,只會胡扯 好不容易貼了幾個出來,還跟你的胡說八道不同 真不知道你有什麼臉跟人家說要討論啥的 胡扯就是胡扯,別太往自己臉上貼金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06.88 ※ 編輯: HowChu 來自: 218.162.106.88 (05/20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