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FF (企業戰士)》之銘言:
: 我國需要一部合併法
: 有了合併法,對於與任何國家合併的問題 就可以依法辦理 息止一切相關爭議
這點我是很贊同, 我認為台灣要維持"實質獨立", 在未來是不可能的任務
民進黨應該要張開眼睛, 不要盲目反對特定國家
和中國有交集, 我個人以為, 誠實說, 這是必然趨勢, 但是怎麼做就是一門學問
1.維持兩國, 以國協方式統一(不要想得太嚴重, 就像聯合國一樣)
2.變成一國, 實質統一 (這大概就是愛國同心會等級)
3.經濟統一政治各自實體 (這就是國民黨等級)
4.為了維護獨立, 不惜打仗(民進黨)
5.其他
: 最適合提出合併法草案的團體就是DPP
這點我認同, 由反對統一的民進黨提出統一的條件和方案
再去協商, 較能維護台灣人權益.
: 4.要附註退場機制,以用於反悔 或國際形勢發生變化
這點有困難, 因為中共是強國, 你和強國的簽約幾乎不可能片面毀約
簽之前就要考量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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