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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MT 看板 #1CX2HnE- ] ※ 引述《kentbu (kentbu)》之銘言: : 我建議 要討論這課題之前 可以先看"美國法導論"(商周出版) : 本書內容淺顯易懂 很適合不懂法律或沒概念的人閱讀 : 等有了基礎概念再來探討 比較能打中問題核心 嗯 感謝您的建議 有時間 我會看的 只是您提出這麼多法律程序、法律用語 並未說明如何司改 反而讓我有很深的一種觀念 從以前到現在... 身為一個法律人 往往會為了維護既得利益 堅拒所有改革 其實 每一種制度都有它的缺點 我不認為僅憑幾個法官審案 就能達到它的公正性 您引用了相當多的法學術語 我不一一回覆討論了 我想 您一定是法律人 那麼身為一個法律人 您覺得應該怎麼司改呢 陪審團的建議 根源自對司法的不信任 您能說服社會大眾 信任您所接觸的司法嗎 一句大眾識見不清 很難說服社會大眾對司法的不信任感的 尤其是當關說案不斷發生時... 一個司法官的兒子開車 可以輕判無罪 一個賄選案件可以用國情關係而除刑 一個自衛案件可以「建議」受害者遇到匪徒時 在幾秒內 立即作出奪槍後 將槍丟離十多公尺 再制服 方免自衛過當 一個自稱有分身的案件 可以說因為對方願意送錢 所以不構成詐欺 一個自稱具有神通的人士 可以因為神通而合法「募款」數十億 遑論疑點重重的諸多案件 林國書案 已槍決 徐自強案明顯極有可能是冤案 一件擄人勒贖殺害的案件共犯徐自強 在犯案時間 竟然可以同時在八十多公里外的郵局提款 經過所謂的事實審、程序審...三審定讞 仍舊判定死刑 最終槍決... 最高法院面對媒體時 前最高法院院長的倨傲 它們的回覆是什麼呢 「不然我們不依實體法來判決 我們要怎麼判決呢...」 司改會的律師憤怒的表示 僅為了最高法院的面子 徐自強就犧牲了... 您覺得當不適任法官出現時 我們能做怎麼樣的方式來評鑑呢 引用法條很簡單 講求審案過程與斷案標準程序也不難 您能說服社會大眾相信您所相信的司法 我想 這才是最困難的吧 法官 是幾乎沒有任何退場機制的 ※ 編輯: maskzero 來自: 118.160.222.69 (09/06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