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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ghtcatman (夜貓)》之銘言: : 直選不直選並不是重點, 重點是權力來源的變革 換句話說 重點是契約的來源 或者說'誰' : ROC階段論 : 現在的ROC不管你算它是第幾共和, 總之和1949年之前的ROC絕不會是同一階段 : 但如同manfale所說的, 直選與否並不應該是劃分ROC階段的標準 : 間接民權一樣是民權, 而且還是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所採用的實施方式 : 不應予以否認 : 所以重點應該在於, 無論是直接或間接民權, 賦予其權力的民眾是哪些人? : 是全中國的人民, 還是只有台澎金馬的人民? : 這才是足以劃分ROC階段的根本差異 : 所以, 我認為目前的ROC階段應該始於1991年萬年國代下台之後 : 也就是從1992年選出的第二屆國大和立委開始算起 : 而從上一個階段到現在這一個階段, 確實有經過和平的革命 : 那就是1990年的野百合學運 : 它是讓萬年國代下台, 使權力來源得以從全中國轉移到台澎金馬的關鍵因素 我的重點與主張只有「民權」 至於 是1992或者是1996 : 只要你的立論是民權,我都可以接受 1992-1996算是過渡時期 差別不大 細究 1991至今的民權發展 告一段落了嗎? 這兩年我們的言論自由是倒退的 所以也可以說 1991到現在是一個共和時期,而這個共和時期首務是發展民權,而且 尚未結束 我並不是主張以直接或間接作為區別 而是主張 任何族群都應當伸張自己的民權 喜歡間接民權的人可以主張自己的間接民權 但是 信仰直接民權的人 不應當受到他人的壓制 人可以主張限制自己的民權 但是不能主張限制別人的民權 在此 鼓勵各族群捍衛自己的民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68.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