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大懂民權倒退的角度該拿什麼去看,難道是國外的評比嗎?病症不是在第三
期才發病惡化的,該追溯的是更早病灶成長的時間。
我是比較偏向制度過程來衡量的人,因此要作劃分我的主張是時間點應該去考察制
度的變化。國家機器的運作上官僚是依照制度規定來進行的,制度規定作了什麼,官
僚就照章行事。
因此野百合只是一個制度演變的結果不是原因,將時間放在1990年是個誤導。制度
的改進在這之前已經經歷漫長的時期,增額、補選,這些都是在更早時候就推動了。
同樣的,要談台灣的民權倒退,該注意的是制度制訂時間點,這約在2002年至2003
年間。包括集會遊行法擴權的修法、政府的置入性行銷,都是在這個時期完成制度化
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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