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有何不可』?阿就是不可,無法想像嗎?
: 無法想像『薪水低歸低,但起碼穩定的給一家老小有個吃飯收入』這樣的考量嗎?
所以說民企的工作薪水無法給一家老小有個吃飯收入嗎
這根本不是重點吧
: 但有這樣的考量,就代表當時政府沒有虧欠軍公教人員嗎?
: 照版上各位的資訊?poilitics版的文章你看完了嗎?
我這邊指的板上是DPP板板上
這樣引述有錯嗎
還是我走錯走到別的板了!?
: : 是安於每月穩定的薪水、安定的工作環境、幾乎不會丟飯碗的公家機關
: : 或是沒能力進入有競爭壓力的民企、有可能被辭退丟工作的民企
: 1.說的好像在公家機關做事就沒有除了領薪水以外其他的負擔似的
: 刑法134條勞駕參考一下,國家請工也是有他的工作規則的
: 刑法134只是最後的大絕而已
怪了,我只說穩定的薪水、安定的工作環境以及幾乎不會丟飯碗的機關
那邊提到沒有其他負擔了?我本身現在就在中央機關裡做事
看著長官們忙裡忙外,我並沒有否定他們的努力
但相對來說,我提的那三點,跟民企相較,有說錯什麼嗎?
: 2.對,所以在你眼中,當年沒跳私企的的都是沒能力不能競爭的人
: 哈哈哈
我是根據你所謂"薪水低歸低,但起碼穩定的給一家老小有個吃飯收入"的論點來談
沒跳民企的考量因素有百百種
但你講的這個論點,很難說服人 (好吧,至少很難說服我這無名小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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