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eibow:相當贊同!! 04/26 02:37
※ 編輯: dehors 來自: 82.247.127.130 (04/26 02:46)
推 dehors:好像修到推文 歹勢 orz 04/26 02:48
推 turtleknight:片面從攝影者角度切入,覺得有欠客觀 04/26 02:52
→ turtleknight:我是說郭先生的啦 04/26 02:54
推 pshadow1:我看到的是,別人不給拍郭先生就發飆,真有素養 Orz 04/26 02:58
推 merchant:推最後一段話~~~ 04/26 09:52
→ pusapusa:/works/heisler12.html 如果這張照片是問過而照的 那 04/26 10:34
→ pusapusa:這張照片就太過矯情了 也不再有它所傳達出的意義 04/26 10:34
→ pusapusa:至於郭大爛大大的文 我覺得您節取片面有失客觀 04/26 10:35
→ pusapusa:忽略到他抗辯的真義 然後您要的是甚麼? 真的發起一個 04/26 10:36
→ pusapusa:您所認為的道德運動嗎? 還是僅只在討論串中當正義魔人? 04/26 10:38
→ pusapusa:簡單一個道理 公領域跟私領域 如果都沒先分清楚 那白搭! 04/26 10:40
→ pusapusa:如果你在家裡穿著奇裝異服搞笑 然後我拿著鏡頭伸到你家裡 04/26 10:40
→ pusapusa:偷拍 好 那我絕對認為很白目 但是如果你本來就是在"公" 04/26 10:41
→ pusapusa:眾場合例如大馬路上 穿著馬戲團的樣子 然後搞笑 我忍不住 04/26 10:41
→ pusapusa:會心一笑 或者當下受到感動 然後拿起相機~~咖差 拍下來 04/26 10:42
→ pusapusa:這樣子的行為 也要被無限上綱到"實在是沒道德"? 04/26 10:42
→ pusapusa:曲解了郭大爛的話 認為他是傲慢的攝影者 我不認為很好 04/26 10:43
→ pusapusa:公領域跟私領域 還有攝影者自由心證的出發點 才是重點 04/26 10:43
→ pusapusa:就看你怎麼詮釋吧! 不然難道普立茲那些照片還要先安排演 04/26 10:44
→ pusapusa:出?? 然後再照?? 那...如果這樣 那些照片我看可扔了 04/26 10:44
→ pusapusa:一下子寫了這麼多 也不想再回應了 反正大家講話各憑良心 04/26 10:45
→ pusapusa:我也不認為有誰講那麼多 卻真的做到跟每一位被攝者問過同 04/26 10:45
→ pusapusa:意而拍的行為 <- 如果你真的拍過"很多"照片的話~~~~ 04/26 10:46
推 lifemusic:正義魔人這個名詞很像在扣帽子.................... 04/26 11:22
→ lifemusic:不過我卻覺得原po沒有什麼很不客觀的地方啊.. 04/26 11:23
→ lifemusic:原po沒有無限上綱喔, 那也是你的推問而已, 這樣問比較像 04/26 11:24
→ lifemusic:無限上綱, 我覺得...因為無論提到什麼都要扯回去"道德", 04/26 11:25
→ lifemusic:你除了這篇文章外一直用很強烈的質疑口吻在問, 我個人覺 04/26 11:26
→ lifemusic:得, 有沒有這樣的必要? 04/26 11:27
→ lifemusic:如果你真的拍過"很多"照片的話~~~~ 這邊似乎又變成 04/26 11:28
→ lifemusic:是資格論了, 好像拍過很多照片就可以說服人, 但不盡然吧 04/26 11:29
→ lifemusic:這不也是你一開始在反對的東西嗎? 去資格、去資歷,最後 04/26 11:30
→ lifemusic:,"我只是單純的拍照啊!" 04/26 11:30
推 lifemusic:而且你的舉例跟我們要討論的對象不太一樣..你也要考慮到 04/26 11:33
→ lifemusic:被攝者, 會是所有人都會那樣奇裝異服走到街上讓大家看或 04/26 11:33
→ lifemusic:是拍攝嗎? 我個人覺得還是先觀察。 我們可以有攝影權,路 04/26 11:34
→ lifemusic:人也可以有拒絕權啊, 還先不用討論到美學素養這麼複雜的 04/26 11:35
→ lifemusic:層面, 這是很簡單的將心比心問題而已。你覺得ok, 你可以 04/26 11:36
→ lifemusic:去拍拍看, 看看實際拍攝的過程中你可能會遇到什麼問題, 04/26 11:37
→ lifemusic:先放掉一些預設試試看, 也許你會有新發現。 04/26 11:37
→ lifemusic:我說過, 你就用你覺得ok的方式去拍, 每個人有他自己適合 04/26 11:38
→ lifemusic:的方式, 這不需要這麼言詞激烈吧? 好像只有某種作法是正 04/26 11:40
→ lifemusic:確的。 你這麼激動, 我能體會到你有很多熱血,不妨真的去 04/26 11:40
→ lifemusic:多拍一些。dehors並沒有給人一種只有我才是正確的感覺.. 04/26 11:41
→ lifemusic:核心價值被挑戰的時候, 任誰都會緊張激動莫名, 但其實在 04/26 11:42
→ lifemusic:社會上被挑戰的機會實在太多了。反對是一種可能性,適度 04/26 11:43
→ lifemusic:修正也是一種可能性。事情單純或複雜, 在你一念間而已。 04/26 11:44
推 pusapusa:謝謝您的意見喔 ^_^ 先說我不覺得我語氣很"強烈" ^^ 04/26 11:51
→ pusapusa:不知是否是因為跟您意見相左 所以讓您有這樣的感覺 ^_^ 04/26 11:52
→ pusapusa:就事論事吧 ^_^ 確實小弟有感覺申論者有無限上綱的感覺 04/26 11:52
推 lifemusic:對不起, 或許也是因為在網路上的關係, 體會不出一些您真 04/26 11:52
→ pusapusa:因為申論者並沒有分出"不同狀況" 然而那是重點 04/26 11:53
→ lifemusic:實的語氣... 04/26 11:53
→ pusapusa:我說過了"公領域"跟"私領域"根本就是不同的對比狀況 04/26 11:53
→ pusapusa:您應該不可否認 小弟舉的例子也是應該有資格套入討論的 04/26 11:53
→ pusapusa:至於我最後那句話只是想說 "如果真的拍過很多照片就會知 04/26 11:54
→ pusapusa:道不可能做到都問而拍" 僅只此申論而已 04/26 11:54
→ pusapusa:跟資格論無關 我從來反對資格論的立場是一至的 04/26 11:55
→ pusapusa:然後普立茲的照片 只是我順便拿來佐證的(因為有人舉了例) 04/26 11:55
→ pusapusa:如果那些照片是經過設計 問了而拍的 相信才是真正虛假 04/26 11:56
→ pusapusa:就這樣了 沒其他意見 ^_^ 04/26 11:56
推 lifemusic:呵, 我們不就是在不斷真實與虛假間討論嗎 04/26 11:57
→ lifemusic:但攝影擁有太多面向了 創作、或者是新聞紀錄... 04/26 11:59
→ lifemusic:有時候要求表達的是接近真實的「準確面」, 有時又必須執 04/26 11:59
→ lifemusic:著在「表達自身想法」的面向。所以有時容易混淆吧.. 04/26 12:00
→ lifemusic:我也會偷拍, 但有時甚至是故意讓大家知道我手中有相機 04/26 12:01
推 pusapusa:就連dehors說"柯錫杰拍人像之前都會跟被攝者聊天 這才是 04/26 12:02
→ pusapusa:真高手"這一段 我都覺得如果柯大師如果真的講過這句話 那 04/26 12:02
→ lifemusic:那是一種無言的宣示, 不想入鏡者自然就會逐漸避開我 04/26 12:02
→ pusapusa:必定有些虛偽 因為他的作品輯小弟也涉獵拜讀過 裡面有太 04/26 12:03
→ pusapusa:多可以質疑反駁他的例子了 在小弟心目中 認清"公領域"跟 04/26 12:03
→ pusapusa:"私領域" 然後在其中做到平衡的攝影者 不愧於心 就夠了 04/26 12:03
→ lifemusic:也許拍不到我最想拍的人, 但是也許也是一種讓拍攝者罪惡 04/26 12:03
→ pusapusa:如果硬要套一個"道德"然後宣揚自己照片或攻擊他人照片是 04/26 12:04
→ lifemusic:感不那麼重、被攝者多少有點心理準備的方式 04/26 12:04
→ pusapusa:不是有問過或者... 是我的話 會先看看那照片 04/26 12:05
→ pusapusa:再決定發言 如果只是單純的人文攝影 或一個美麗的微笑 04/26 12:05
→ lifemusic:我自己是覺得有心理準備不見得就假, 要視其反應, 我再決 04/26 12:05
→ lifemusic:定要不要按下快門, 這是我比較折衷的方法, 但基本上我也 04/26 12:06
→ pusapusa:有必要嗎? ^_^ 因為攝影只是透過鏡頭呈現 描繪世界 04/26 12:05
→ lifemusic:會尊重被攝者, 通常是用眼神來做溝通、或是傻笑.. 04/26 12:06
→ pusapusa:還是要一件件分開來看 會比較好 才不會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04/26 12:06
→ pusapusa:lifemusic大大: 若是對方其實根本不了解您的眼神或傻笑, 04/26 12:07
→ pusapusa:還以為您是在搭訕,最後也不知您的意圖,那其實最後還是... 04/26 12:08
→ lifemusic:我之前上攝影課也討論過一個問題:拍攝者深入當地, 與居 04/26 12:08
→ pusapusa:所以小弟還是認為 "看照片"吧 ^_^ 這回事沒有能全部套用 04/26 12:08
→ lifemusic:民和睦相處, 拍出來的還是當地的原貌嗎 04/26 12:09
→ pusapusa:的"標準規範"或"準則"的 或者是有大大想要發起運動? XD 04/26 12:09
→ lifemusic:對, 所以我是憑感覺觀察...感覺準不準就很刺激啦 嘿嘿 04/26 12:09
推 dehors:我整篇文章都沒有提到「道德」兩字 不知道道德魔人怎麼來的 04/26 16:47
推 dehors:看樣子有人把「尊重」和「道德」完全搞混了 04/26 16:51
推 pusapusa:很抱歉 因為郭大爛前輩的文章很大部份是在談道德與「適當 04/27 01:03
→ pusapusa:的攝影行為」 而因為您否定他文中諸多觀點(雖然我認為是 04/27 01:04
→ pusapusa:斷章取義有失公道) 所以我將您所謂「尊重」與「道德」放 04/27 01:05
→ pusapusa:在一起了 在此說明 就這樣子了 這篇看來意見就如此了 04/27 01:05
→ pusapusa:您的論點:攝影的美學素養和能不能隨意亂拍根本就沒有關連 04/27 01:06
→ pusapusa:性 <- 我同意 然而我也不認為郭大爛前輩文中有對"隨意亂 04/27 01:07
→ pusapusa:拍" 表示肯定過 我只是提醒 區分工私領域跟實際不同狀況 04/27 01:08
→ pusapusa:而勿無限上綱 或者以「xxx拍人前一定先談過」這種非事實 04/27 01:08
→ pusapusa:來繼續做討論了 04/27 01:09
推 lifemusic:我後來想到:商家不給拍不一定是有做虧心事, 也有怕是人 04/27 15:28
→ lifemusic:家同業競爭派來調查的 這我高中就遇到店家說不能拍orz 04/27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