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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已經有一陣子了,還是來回覆一下結果 大約一個月前收到法院的通知書,結果是 檢察官不起訴書 本來以為開完偵查庭由檢察官質詢雙方證詞後,還要再開庭由法官判決是否有罪 不過流程只到開完簡易偵查庭之後,就由檢察官判斷要不要起訴 以上供板友以後有遇到類似情況可以參考 整件事情從今年二月初的交易,然後對方事後不滿意鏡頭狀況而報案告我詐欺 三月底左右做筆錄我去警察局做筆錄, 五月中的去開簡易偵查庭供檢察官詢問相關內容(這個很會拖時間2點說要開始, 拖了快一個小時才到我~"~),以及軟硬兼施(說我不負責,然後又要我和解賠錢了事=.=) 最後就是八月底收到法院的不起訴書,算一算,大概耗了半年之久 至於不起訴的理由,在此引述一小段公文內容 查被告於網路販售該鏡頭時,已明示該鏡頭為二手鏡頭,此有拍賣網站列印資料在卷 可參,且雙方採當面交貨之方式,告訴人亦親自取貨等情,足見被告並未隱匿商品可能出 現之瑕疵,被告是否有施用詐術之行為,已不無可疑。 後面就是在說我們雙方爭執點屬於民法的債務糾紛,應該尋民法處理。最後因證據不足, 不能單憑對方的片面之詞而定罪,所以判定不起訴。 所以在此給板友們一個經驗, 要賣東西盡量以面交為主,尤其是高價單品,而且要親自確認對方認為商品沒問題而交易 免得事後發生什麼狀況,而讓對方找藉口退費。不是說要藉此推卸責任,只是要保護自身 權益。不然東西真的被你買回去玩壞了還要求退費,那豈不是我要吃悶虧? 總之,還是希望大家都能夠開開心心的拍照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3.252
anandydy529:讚 09/19 19:45
mattkuo:好奇怪 我按 { 為什麼沒辦法連回上一篇系列文??@@ 09/19 19:46
heero0333:案大寫S 可以看一系列文 09/19 20:00
ruemann:中間隔太多文章時,[會失效,用S比較保險 09/19 20:02
mattkuo:原來還有這個功能鍵 感謝樓上提醒^^ 09/19 20:28
jaybao:讚啊,看來以後拍賣網站的資料要保存好 @@" 09/19 21:35
jefftae7:有看有推 12/23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