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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klove (問愛)》之銘言: : 教育者要以身作則,被教育者才會學習與遵循,這是自古以來不變的真理。 : 當你想要把自己放在一個教育者的位置,用照片當教材去教育他人時, : 也絕對無法逃過這個原則的。 : 所以當一個人把別人辛苦種植的麥子踩在腳下拍照,甚至隨手拔走別人田裡的麥子時, : 就已經明白傳達出了一個訊息,就是他並沒有尊重這片麥田、也沒有敬愛身邊的環境。 : 在這種沒有以身作則的前提下, 沒有感覺 無法感動 自然就不會尊重 (沒看過 不知道 也無法得知背後更深的意函) 但是教育是「體會 經驗」 一個人如果沒有看過麥田的美 對這些麥田沒有Fu 那要怎麼喚醒他對麥田背後的尊重???? (麥田 可以用任何語詞替代 請不要侷限在 麥田 這一詞~~) 我沒承認說踩進麥田就是對 但如果當踩進麥田 是有意義的 而且踩下的這一腳 能帶來更多回應與反思 那 這一腳就很值得...... PS:請不要忽略我一開始就有的論點: "但 如果只是因為要做攝影練習的話 他們應該有更多主題 其他方式 另類角度 可以去創作........." -- 戒掉ptt:做事有效率考試第一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115.188 ※ 編輯: inlegs 來自: 112.105.115.188 (03/25 11:42)
bigdevon:你的這個"意義" 是不是能無限上綱 我覺得有意義就好 03/25 11:45
NewTypeNeo:看了三次才看到你這篇還有PS 03/25 11:45
qqypai:我想重點不是有照片沒有意義 是根本就不應該踩進去... 03/25 11:45
bigdevon:我理性一點 如果今天麥子是你自己的 怎麼拍都不會有人管 03/25 11:46
bigdevon:但如果是別人的 請尊重麥子 跟麥子的主人 03/25 11:47
EMH:沒必要特地把這個"意義"拿出來強調,要這樣很多事都可以有意義 03/25 11:49
uniform:先尊重主人吧 再談影響普羅大眾的崇高理想 03/25 11:49
IMISSA:這種無聊反串實在不要再回他了... 03/25 11:50
inlegs:=_=|| 03/25 11:51
c6966:別再凹了吧~ 03/25 11:57
capri75:再崇高的「目的」都不應該建立在不合理的「手段」上 03/25 12:01
capri75:簡單講 看看死亡筆記本的夜神月 難道為了創造完美新世界 03/25 12:02
capri75:就可以殺人? 03/25 12:03
devin0329:沒有犧牲就沒有勝利在某些時候是 可行 的 但不一定正確 03/25 12:04
qq1030:我犧牲一點打爆你的頭 讓社會公眾重視被害者人權 口以嗎 03/25 12:05
kizuki33:你夠囉~ 03/25 12:14
korsg:在掰下去我也沒輒了. 03/25 12:15
iwantu:狗屁不通的理論 03/25 12:15
KeeperOf7Key:這世界真的有這種人呢^^ 03/25 12:16
vchenkoshe:拍攝者本身都不尊重了,沒什麼好談的 03/25 12:16
return517:BullShit 03/25 12:18
devin0329:原PO看一下這裡是什麼版吧 03/25 12:20
vchenkoshe:CD時間到了 03/25 12:21
qq1030:跟上~~ 03/25 12:22
yehmd:你知道台灣第一個搶銀行的人他的說法跟你一樣嗎? 03/25 12:24
senha:DSLR版頭噓,意義不該立足在這種踐踏之上... 03/25 12:29
Hollowcorpse:狗屁不通 03/25 12:29
myallmind:忽然發現跟這種人不用太認真~噓噓樂就好,擺明來亂的~ 03/25 12:40
rabbittoofat:推qq1030 03/25 13:12
devin0329:這...感覺最後會同一頁集滿三篇X1 03/25 13:13
sai1268:上次去阿里山看到26拔樹皮~我想一定是有某種重大意義的 03/25 13:16
littletow:噗.. 03/25 13:21
leon19:你的意義是指傷害了東西再來啟發? 03/25 13:21
leon19:你要不要讓我砍之後我在來啟發他人砍人是錯的阿 03/25 13:22
inlegs:我的論點沒有「傷害了東西再來啟發」 03/25 13:24
msn10022:證明要教育社會道德觀是多麼的困難 更別談「改正」了... 03/25 13:28
msn10022:一個人如果真的關心一個事件 從而想要讓更多人去關注 03/25 13:29
msn10022:「攝影」只不過是許許多條路中的其中一條罷了! 03/25 13:29
msn10022:如果那個人士真的有良知的,我想他不會選「非得造成一些 03/25 13:31
msn10022:傷害才能達成目的」的方法吧! 03/25 13:31
fard:照你說法「殺人」也可以喚起人們尊重生命囉? 03/25 13:32
kula18:殺生為護生 03/25 13:37
Yiyeshu:就算一腳踏進去會引起回應 這行為還是不好的吧 03/25 13:48
soarsilently:又是鬼扯一篇 03/25 13:49
mountaingoat:如果必須殺了人才知道殺人是錯的 那你要不要偉大一點 03/25 14:05
mountaingoat:借他了解一下殺人是錯的這個事實 03/25 14:05
Noping:還在辨 03/25 14:05
mountaingoat:真的會有意義喔!! 他真的以後就了解這個是錯的事情 03/25 14:06
mountaingoat:你要不要偉大一點呢?? 03/25 14:06
hsnubill:.... 03/25 14:10
DriveKing:凹成這樣真的很難看 03/25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