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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的你應該要高興才對 如果他不拿出來散播 對你就沒什麼影響 如果拿出來用了你還可以告他拿錢 不管怎樣算都是你贏 除非你一直'心理'不爽 這種精神損失就無法可管了 所以我們能做的就是要避免這種'精神損失' 擺個笑臉快樂迎接路上的每一個鏡頭吧 ※ 引述《leon0924 (^^)》之銘言: : 這是今天發生的事情 : 也是讓我心裡不舒服的事情 : 今天外面開會返回工佐崗位的路程 : 經過一間知名報社總公司 : 當我還在遠方時看到一位老兄 : 拿著單眼左晃晃右晃晃 : 疑似對著還在遠方的我按快門(一張吧) : 我不以為意 : 因為距離不盡 : 不料當我快經過公司招牌時 : 老兄漸漸靠近 : 當我通過招牌時 : 我們大約隔了2公尺 : 老兄拿起相機對著我按下快門(他在我左方,從左側拍) : 連拍三張 : 卡嚓 : 卡擦 : 卡嚓 : 當時只有我與他2人 : 有玩相機的我感覺得出來 : 這張照片主體是我 低著頭經過該公司的大門招牌 : 或是主體是該公司的招牌 走過一位 頭也不屑抬起的人 : 驚覺不妙 : 我馬上指著他表示 : 我沒有說要給你拍 : 請你把照片刪掉 : 老兄不以為意 : 轉頭就走~~~ : 我再次表是請你把照片刪掉 : 持續背對我離開 : 這句話我對他說了三次 : 老兄頭沒回過離開 : 我沒報警 我沒權力扣住他的相機 : 請教版上賢拜 : 此時小弟還能做什麼 : 以及 : 若該位老兄有幸看到這篇 : 請您刪掉小弟的照片 : 也請您別再做令人不舒服的事情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55.221
linkcat:問題是即使他散播了~原PO要發現可能也是1年後有可能會發現 11/17 01:01
hsinyeh:散播也不犯法阿... 11/17 01:32
maxdi:散播犯法的話...早就被照片路人甲告死了 11/17 07:24
FLJX:這樣報紙隨便用一張xx遊行 豈不是就被告到破產? 11/17 13:25
d78965:我是覺得這種情形沒有隱私權合理期待啦...等高手解答= = 11/17 15:33
defent:說的出合理隱私期待的人應該多少涉獵法律,見釋689許宗力 11/17 15:40
prn258:環島時 同學曾對著某東海岸軍營拍照 然後他就被扣住了= = 11/18 16:45
wizyu:軍營本來就不行了啊...XDDD 11/19 12:43
SuperModel:只有爆炸或是失事才能對軍營拍攝! 11/19 14:59